深度解析:创始人到底控制公司
策略方案
控制权是指拥有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其实行实际控制的权力。即对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理论上,如果拥有了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获得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基于股权的占有取得控制权外,还可通过订立某种特殊契约或协议而获得控制权。
谎言歌词一、合理的股权结构体系是基石
创业者合伙创业的开始,需要系统设计创始人之间的出资和股权分配问题。
公司早期要引入资金,会面临天使投资人的股权分配的问题;公司逐步发展壮大,引进外部投资,也要出让公司的股权,稀释创始人的股权;通过激励手段激励中高层管理与重要技术
人员,就会面临员工股权激励的问题,也要调整公司的股权结构。
基于各种形式出资形成的股权比例是股权结构的基础,合理的股权结构体系是公司稳定的基石。
但股权结构不只是简单的股权比例。股权结构设计是以股东股权比例为基础,通过对股东权利、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与表决程序等进行一系列调整后的股东权利结构体系,涉及同股不同权的股权类别划分,股东会、董事会层面的表决制度规定,员工激励制度安排,股权价值和权利保护等多种治理协议控制制度安排。
世界何时铸剑为犁同股不同权,在美国资本市场相对普遍,中国一些赴美上市的企业,如京东采取这个架构;阿里巴巴则采取了合伙人制,合伙人有权提名董事会的多数成员。
合伙人制初创企业或高成长性公司在成长阶段可能需经历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漫长过程,创始人在此期间为了借力加快发展往往会引进其他投资者,自身的股权会在一定程度上被稀释,在某些情况下创始人甚至不再是公司的大股东。
今年中秋节放假几天控股权的变更可能会使公司的发展方向、战略、运营模式等发生巨大的变化,如果处理不当极可能导致初创企业由盛转衰乃至破产倒闭。
如何保证创始人自身股权不断被稀释的情况下依然掌握公司控制权是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课题。
二、创始人如何保障控制权?
保障控股权的三种安排
结构一,绝对控股:
创始人67%,投资者18%,期权预留15%。
创始人股权比例大于三分之二,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资本金、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所有事项有绝对话语权。
这种模式适合创始人拥有核心技术,自己有创业思路,自己可以出资。
结构二,相对控股:
创始人51%,投资者32%(小于三分之一),期权预留17%。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需要三分之二表决的重大事项,例如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和解散等需要联合其他股东同意。
虽然是精神病但没关系大结局可以预先设计将期权池的期权由创始人代持。
这样设计股权,是因为自己的股权51%与预留期权股份合计就可以大于三分之二,释放期权时只释放分红权,不释放表决权。
结构三:
在出资额不足百分之五十时,可以选择:创始人34%(大于三分之一),投资者51%,期权15%。
这种股权比例设置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
这种股权设置对创始人来说是一种无奈的选择,比较缺钱,投资人又强势,所以创始人只能保留一票否决权。
基于以上股权比例结构的设想,创业企业在引入创业投资时要对不同类别创业资本的属性的特点有很好的了解,与投资方预先就股权结构商谈好。
三、夺回控制权的十种方法
第一个方法,二级市场增持股份(通俗的理解就是“买股票”)
如果创始人资金相对宽裕,可以在股票市场,深交所、上交所、香港交易所、纽交所……买自己公司股票的方式,来增加自己的股份数量,增加股份比例,这个方法简单直接有效。
k金价格第二个方法,协议转让
简单理解,就是你到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机构或个人,签购买自己公司的协议,买他
们手里的股票,以此增加自己的公司的股份及其比例。
第三个方法,一致行动人协议
简单理解,就是创始人与一方或多方签订一个协议,确保大家在公司重大事项表决时,别的股份的持有人与自己的行动一致,做出与自己一致的选择。
第四个方法,M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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