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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两江四湖象·山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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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6.24
【字 号】市政办〔2015〕65号
【施行日期】201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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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景区管理
正文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两江四湖·象山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15〕65号
各相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两江四湖·象山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
 
桂林两江四湖·象山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实施方案
  《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指出,要丰富以“三
山两洞”为主体、“两江四湖”为纽带的桂林山水景观,同时将两江四湖景区提档升级。为落实《纲要》精神,根据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和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桂林旅发展和桂林旅股份)联合申报,决定将两江四湖景区和象山景区、叠彩山景区、伏波山景区组成“桂林两江四湖·象山景区”向国家旅游局申报5A级旅游景区。为加快推进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步伐,根据国家旅游局5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结合桂林两江四湖·象山景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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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5A级旅游景区为载体,严格标准和要求,落实任务与责任,分工合作,统筹协调,全面整治,不断强化景区资源环境保护,完善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高景区服务管理质量,努力打造环境优美、卫生整洁、设施齐备、管理规范、服务一流、安全文明的桂林两江四湖·象山景区。
  二、组织领导
  成立桂林两江四湖·象山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陈丽华 市委常委、副市长、宣传部部长
  常务副组长: 余昌国 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副司长、市长助理
  副 组 长: 时 曦 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业江 市旅发委主任
  陆 斌 桂林旅发展董事长
  刘 涛 桂林旅股份董事长
  成 员: 李济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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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忠常 市环保局副局长好看简单的舞蹈
  谭永源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明道 市文新广局副局长
  陈运春 市旅发委副主任
  农 锦 市旅发委副调研员
  张 海 市规划局副局长
  余 捷 市城管委副主任
  石 明 市漓管委副主任
  费 胜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经翠艳 象山区委常委、副区长、宣传部部长
  王海燕 秀峰区委常委、副区长、宣传部部长
  黄 晖 叠彩区委常委、副区长、宣传部部长
  谢 静 七星区委常委、副区长、宣传部部长
  张源涛 桂林旅发展总经理
  李飞影 桂林旅股份总裁
  韦名华 桂林旅发展副总经理
  訚 林 桂林旅股份董事、两江四湖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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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发委,办公室主任由由林业江兼任,副主任由农锦、韦名华、訚林兼任。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有关工作;
  2.组织景区开展创建相关工作,根据评分细则对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及时补充完善;
  3.定期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度,确保按时按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4.完成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目标任务与职责
  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23号),对照《旅游景区质量
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国家标准,桂林两江四湖·象山景区创建5A级旅游景区的总体目标是:在2015年底前,景区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部分达950分以上;景观质量评分细则部分达90分以上;游客意见评分细则部分达90分以上。具体工作由创建单位桂林旅发展和桂林旅股份组织实施,相关城区政府和责任单位负责协调和指导,具体如下:
  (一)创建工作任务
  1.旅游交通。按要求完善进入桂林两江四湖·象山景区沿线交通标识设置,做好景区周边交通通道的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景区内生态停车场的建设;对景区旅游步道按生态化、特化和无障碍化要求进行改造完善。
  2.旅游设施。科学规划,新建集影视厅、休息厅、售票厅、旅游咨询、邮政和纪念品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游客中心;按要求规范完善景区内引导标识系统;设计制作宣教资料;扩大导游队伍,加强导游培训,提高导游讲解服务水平;合理布局建设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和观景设施;全面完善景区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设置。
  3.旅游安全。建立合理完善的安全保护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高峰期游客安全处置预案和特殊情况的安全处置预案,完善危险地带安全防护设施,配齐消防等设备,加强安全监控设施的建设;加强安全宣传,设立安全警告标识;设立医疗服务和救护服务点,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4.环境卫生。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废弃物的管理,污水排放设施齐全、完好,不污染地面,垃圾清扫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立分类垃圾桶;景区内严禁吸烟;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改扩建或新建旅游公厕,重要地段旅游公厕需达到三星级以上;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破损、污垢等现象。
  5.邮电服务。景区内有邮政投递服务;有电信服务,有足够数量的公用电话;风景区内所有景点均能接收移动电话信号。
  6.旅游购物。加强购物场所的建设、管理,有统一管理措施和手段,无尾随兜售、强买强卖现象,开发具有景区特的旅游商品。
  7.综合管理。健全景区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有良好的景区形象,有完整的旅游规划并得
到全面的实施;有游客投诉机构,定期、定量征询游客意见,并有改进措施;加强宣传,通过互联网、电视、报刊宣传景区;开展电子商务,建立完善景区电子网络系统,要求中英韩等多语种,内容全面,接受网络预订门票、住宿、商品、娱乐、餐饮等服务;有为特殊人服务项目;社会效益好,基本使用当地员工,对当地经济带动作用明显。
  8.资源和环境保护。空气质量、噪声均达到国家一类标准,地表水质量达到国标规定,景观、生态得到有效保护;景区内环境氛围好,景区内基本建筑物体量、选址、用材、建设做到与景观相协调;商业广告、服务招牌不过分突出;景区与周边环境形成隔离带或缓冲区,绿化美化措施多样、效果良好;景区内餐厅不使用一次性餐具等非环保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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