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宗法制与分封制的关系
西周宗法制与分封制的关系 (必修一专题一)
【考点整合】
  1. 分封制:又称封邦建国,是在保证周王室强大的条件下,将宗族姻亲分派到各地,广建封国。即所谓的“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分封制的实质及其利弊:分封制实质上是一种周王室宗法血缘关系,联合同姓及异姓贵族建立起来的武装驻防,以维持周王对各族人民的统治。分封制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家族内部及家族之间的矛盾,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生产力的发展,使周天子确立了天下共主的地位,同时扩大了疆域。更重要的是,由于打破了殷商时代各方国聚族而居的血缘政治状态,为未来向成熟的地缘国家发展奠定了基础,促进了作为中华民族主体的华夏族的生长聚合。由于通过分封建立起来的是一个用宗法血缘关系建立起来的政治军事同盟,各诸侯国保持了相对的独立性,具有较强的离心力,因此,王室军事实力一旦削弱,就必然形成诸侯割据局面,危及统一和。
  2. 宗法制:是为了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的分配与继承上的矛盾而通过血缘关系确立的一整套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
  主要特点:① 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为大宗,拥有继承权。② 宗法制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相辅相成,表现为血缘纽带与政治关系的结合。③ 大宗与小宗之间既是家族等级关系,又是政治隶属关系。
  作用:① 宗法制度通过血缘的亲疏,确立起一整套的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保障各级贵族能够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② 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团结与稳定,强化王权,从而实现国和家一体化。③ 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影响甚至延续到今天。
  影响:① 积极——重视家庭建设,提倡尊老,有利于社会,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② 消极——强调家庭本位,过分重视人情关系,人为划分远近尊卑,个体自主意识和平等权利受到约束,与现代平等和法制意识相违背。
  3. 两者的关系:分封制是西周分封诸侯的制度,宗法制是与分封制密切相关的政治制度,分封制与宗法制最突出的特点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宗法制是分封制实行的基础,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具体体现。它们互为表里,相互依存,成为维系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加强奴隶主贵族世袭统治的工具。层层的分封,形成森严的等级,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宗法关系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地结合在一起。
    【误区警示】
  分封制是地方行政管理制度,而非中央官制,与后面学的郡县制、行省制同属于地方制度。结合教材上“周公辅佐成王图”可知,西周实行分封制的君主是周武王和周成王,而具体实施分封的人是周武王和周公旦。
    【答题指导】
  例1 史载周公制礼作乐,以宗法维系封建制度的运作。有百世不迁的大宗,有五世则迁的小宗,如以周封伯禽于鲁国,鲁国内部又再度分封若干小国为例,以下有关封建与宗法关系的说明,何者最为适当()
97秘籍  A. 周天子为鲁国大宗,鲁国内部再分封诸国也以周天子为大宗
为什么敬灶神要三个东西  B. 鲁国国君是鲁国内部诸国的大宗,周天子则为其小宗
  C. 周天子是包括鲁国在内各封国的大宗,鲁国国君则是鲁国内部诸国的大宗
  D. 周天子为一族,鲁伯禽另为一族,在宗法上,二者并无关系
  参考答案:C
  解析 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关系是互为表里,相互依存的。宗法制是通过分封制表现出来的,分封制也是严格按照宗法制的血缘关系来实行的,伯禽是周公的长子,而周公是周文王的儿子,所以D项错。另外,判断大宗和小宗的依据是“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弟”,同时,周天子是绝对的大宗,其他大小宗是相对而言的,在某诸侯国内部,诸侯国的始祖是大宗。由此判断可知,A、B项错误,C项说法正确。
   答题方法与技巧 考查历史概念是高考的基本要求。在备考中,要注意相关概念的内涵和概念之间的比较,例如夏商周政治制度的比较、分封制与宗法制的比较、郡县制与行省制的比较、三公九卿制与三省六部制的比较、中西内阁制的比较等。比较中要注意,比较相同点从大处着手,比较不同点从小处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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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2 孔子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意思是说商朝继承了夏朝的制度而稍有变革,而周朝又继承了商代的制度而稍有变革。西周与商朝相比,政治上的不同点是( )
  A. 实行王位世袭制
  B. 实行分封制度
  C. 压迫奴隶和平民
  D. 实行井田制度
  参考答案:B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实行王位世袭制和压迫奴隶和平民是西周与商朝政治制度的共同点,所以排除A、C两项;井田制是经济制度,排除D项。
  例3通过宗法制的实行,西周形成一个庞大的宗族网。“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弟。”按宗法制的规定,下列在相关范围内一定能成为大宗的是()
  ① 周王室——周王正妻所生之子 ② 周王室——周王嫡长子、嫡长孙 ③ 诸侯国——诸侯嫡长子、嫡长孙④ 卿大夫封地——卿大夫嫡长子、嫡长孙
  A. ①②③④
  B. ①②③
  C. ②③④
  D. ②③
  参考答案:C
   解析 解析解答本题首先要掌握宗法制的概念及特点,搞清大宗与小宗间的关系。宗法制最大的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在周王室范围内,周王正妻所生之子为嫡子,其中只有嫡长子(嫡长孙)为大宗,其余诸子为小宗。所以①项错误,②项正确;在诸侯国内,也是只有嫡长子(嫡长孙)才能为大宗,其余诸子为小宗,所以③、④两项正确。
分封制
1.概念分解
(1)发展过程:
夏商:逐渐形成(例:商代地方封侯、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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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从发展完备到破坏(从其内容和作用把握“完备”,从周王室的衰微理解“破坏”)
春秋战国:逐渐解体(例:楚王问鼎、兼并战争)[分封制破坏的原因要注意强调生产力发展这个根本因素,认识到经济对政治的决定作用以及生产力推动历史发展的重要作用。]
(2)原因(目的):巩固奴隶制统治:(1)对全国进行有效的统治;(2)稳定东方。
(3)内容:
①规定了周王与诸侯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A 周王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授予王族、功臣和现代贵族
B 诸侯应尽的义务:政治:听命,朝觐述职;经济:纳贡;军事:守土,随征。
②受封的诸侯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3)特点:
①周天子是国家的最高元首;
②分封对象具有多元化的特点;
③“土地和人民”“义务”是联系周天子和诸侯的纽带;
④分级立宗,层层分封。
5.影响:
(1)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
(2)有利于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区域,并逐步构织出遍布全国的交通网络
(3)使周朝成为一个延续数百年的强国
 2.概念延伸
1)分封制与宗法制互为表里,宗法制在政治方面的体现就是分封制,但其发展历程并不同步,分封制在西周后期开始受到破坏,战国末年,周王室完全失去分封大权,伴随着井田制的瓦解,分封制也逐渐瓦解(分封制的延续参考概念延伸第5点)但宗法制并未随之结束,宗法制在中国长期延续下来,直至今日,宗法观念对中国人的影响仍然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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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分封制的特点2)分封制与井田制的关系。①分封制是奴隶社会的政治制度;井田制是其经济制度,分封制建立在井田制基础之上,没有井田制就没有分封制。②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分封制是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③两种制度都适应了当时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使西周走向强盛。
3)分封制、井田制与奴隶制国家的盛衰:分封制和井田制是西周时期完善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分封制起到维系、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保证奴隶制国家对奴隶和平民进行统治的作用,是西周奴隶制国家强盛的政治保证。井田制规定了奴隶制生产关系的主要内容,是决定奴隶制经济形态存在、发展和西周政治统治的经济基础。分封制和井田制相互影响,二者的存在成为西周奴隶制国家兴盛的支柱。西周末年以后,王室衰微和大国争霸局面的出现表明分封制的瓦解。在丧失政治保证和生产力发展的影响下,井田制在春秋后期逐渐被封建土地私有制取代,奴隶制度存在的经济基础最终瓦解,新的封建经济基础随之产生。井田制的瓦解标志着奴隶制度的崩溃。
4)分封制的缺陷是容易造成地方势力过于膨胀,所以秦始皇吸取了前代教训,废分封,行郡县,由皇帝直接任免地方官吏(郡守与县令),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有效控制。
5)随着郡县制度的发展,分封制逐渐走向崩溃。但分封制(诸侯王独立行政的制度)并没有马上消失,反反复复,经历了相当长的时间才彻底消亡。到秦汉之际,对是否施行分封制度还存在争论。秦废止了分封制,西汉很快又恢复了对同姓和异姓封王封侯的制度,形成郡县与封国并存的局面。到南北朝时期终于基本结束了分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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