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中清算组的工作
前期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包括:
1 清算工作规程;
2 会议议事规则;
3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4 证照和印章管理制度;
5 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 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制度等。
上述清算工作方案报人民法院批准后执行。
二:到公安机关刻制清算组印章,清算组印章交人民法院封样备案后启用。
玻璃杯品牌三:持人民法院指定成立清算组决定书和清算组公章向人民法院许可的银行申请开立清算组账户。
接管
一:接管被申请人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书档案、证照等资料,包括:
1被申请人占有或管理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权债务清册、存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财产及相关凭证;
2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海关报关章、职能部门章、各分支机构章、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印章;
3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等账簿及全部会计凭证、重要空白凭证;
4批准设立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各类资质证书、章程、合同、协议及各类决议、会议记录、人事档案、电子文档、管理系统授权密码等资料;
5有关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的卷宗材料;
6被申请人的其它重要资料。
二:在接管过程中,清算组应当对以下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1被申请人的资产状况;
2被申请人的债权债务情况;
3被申请人的职工安置情况,职工工资、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况及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清算程序
卫生间瓷砖选择背影 阅读答案 4被申请人股东的出资情况;
5被申请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者侵占被申请人财产的行为;
纪念英烈的留言 6被申请人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情况;
7有关被申请人的未结诉讼、仲裁以及未执行完毕的案件情况;
8人民法院认为清算组应当调查的其它事项。
清算组应在收到人民法院指定成立清算组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对被申请人的接管工作。接管时应当制作移交清单、接管笔录,告知法律责任。接管工作完成后由清算组和被申请人的有关人员签名确认,并在被申请人营业场所公告有关事项。2020年离婚新政策
清查财产
一:通知已知债权人、公告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
(一)清算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指定成立清算组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强制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同时,根据被申请人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于三十日内在全国或者被申请人注册登记地省级主要报刊上进行公告,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2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强制清算申请的时间;
3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4清算组成员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2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强制清算申请的时间;
3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4清算组成员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5被申请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二)清算组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核定,并编制债权表报人民法院审查。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清算组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二:调查、清理被申请人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在清理被申请人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报人民法院确认。
清算
一:决定被申请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二:决定被申请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三:处理与强制清算有关的被申请人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理债权、债务、税款;
五:管理和处分被申请人财产,并处理被申请人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终结清算
一:办理被申请人注销登记等终结事宜;
二:制作清算报告并报人民法院确认后,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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