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查处贪官备览(二)
作者:张文刚 肖 舟
来源:《蓝盾》2010年第09期
关于母亲节的文案作者:张文刚 肖 舟
来源:《蓝盾》2010年第09期
1没那么简单歌词>电泳工艺 刘长春
职务:浙江省台州市土地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罪名:受贿罪
现状: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刘长春因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5店铺名字万余元、美金1万元,被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人民币。
2 程李明
职务:安徽省马鞍山市公安局局长
问题: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现状:审理中
据查,1999年8月到2009年一光年等于多少年4月,被告人程李明在担任芜湖市公安局局长、马鞍山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民营企业经营者及下属民警人民币现金长春购物469.78余万元、购物卡价值10.4万元、美元1.4万元,并为他人在经营活动或职务调整方面谋取利益。另外,被告人程李明尚有200.68余万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3 王海风
职务:安徽省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罪名:受贿罪
现状: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查,王海风于1997年1月至2008年11月期间,利用担任马鞍山市花山区区长、国土资源局局长等职务便利,在工程发包、土地买卖、征迁、办证、矿山开采等过程中,接受他人请托,为请托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1425.1141万元(含11.48万元购物卡)、36.4万美元、4万港币、10万新台币,以及金条四根、劳力士牌手表两块、诺基亚牌手机两部、“LV”牌皮包一个等物。
4 王洪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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