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委关于印发2016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6.04.27
∙【字 号】
∙【施行日期】2016.04.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市农委关于印发2016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函
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农业系统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6〕4号)的有关要求,市农委制定了《2016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6年4月27日
附件:2016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
2016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农业部《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领域,着力开展专项治理,狠抓大要案查处和案件公开,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创新监管手段,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农业部门农资打假工作能力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现重点监管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检查率达到100%,
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反馈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农业系统检测、执法、监管三方联动明显增强,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长效措施进一步推广,农民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为促进农业生产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更重要作用。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
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推进种子质量追溯试点。
农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高毒、禁用农药行为,以及添加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套用或冒用农药登记证等违法行为。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推进农药产品电子追溯码标识试点。
烛之武退秦师翻译 肥料:严厉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的监管。
兽药: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和使用范围等违法行为。
我到东北玩泥巴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未批准使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全面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农机: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和农机质量调查工作。以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管为重点,加强农机推广鉴定证后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和证章等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等行为,加大农机质量监督力度。
一年级开学寄语 渔船船用产品:加大渔船船用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开展对渔船救生、消防和无线电通信导航设备等船用产品的质量抽查,依法查处劣质船用产品,推进优质渔船船用产品上船使用,着力完善监管长效机制,保障渔业生产安全。
水产苗种:严厉查处水产苗种生产中使用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和有
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带病销售和无证(生产许可证)销售水产苗种的行为。
(二)重点领域。
热点区域:对近年来在部市级抽查中暴露问题较多、新闻媒体曝光、众投诉举报较多的部分地区开展集中整治,坚决遏制假劣农资高发多发态势。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重点打击农资批发、零售市场和各类展销会销售假劣农资、虚假宣传,以及乡村门店不规范经营,流动商贩无证无照经营,团伙“忽悠”式经营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大基层监管力度。
互联网领域:重点打击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经营高毒、禁限用农兽药及假劣农资行为,规范互联网领域农资经营活动,对无证经营、虚假宣传等开展专项治理。
电脑ip查询 果、菜、中草药等特产区:重点打击水果、蔬菜、中草药常用投入品中含有高毒、禁限用农药以及添加隐性成份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刑事案件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源头治理。依法履行农资生产经营行政许可职责,严格条件和标准,规范审批过程。按照“谁许可、谁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证后跟踪检查,动态了解本区域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状况,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及时公告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信息。
(二)强化市场监管。根据本地农业生产实际,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继续抓好清查清缴工作,防止危害反弹。督促农资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整合各方力量,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做到“检查有计划、巡查有记录、整改有落实、追责有依据”。对用量大、有明显质量嫌疑、存在安全隐患的农资产品要进行重点抽查。
(三)加大案件查处。认真受理农资投诉举报,广开案源渠道。区县级农业执法机构要坚决杜绝零办案现象,严厉查处各类假劣农资损害农民利益案件。进一步落实好农资打假省际联合执法协调配合机制,与经信、公安、市场等部门密切合作,加大产品预警、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协查协作和联动查处力度,提高全程追溯打击能力。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保持严管重打的高压态势。
专业录音声卡 (四)推行监管信息化。加快建设市、区县级农业执法监管网络平台,推动网上办案,实时掌握立案、调查、处罚、移送等情况,并与各地“双打办”建设的打击侵权假冒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积极探索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及农资商品数据化管理。推进实施主要农资产品电子追溯制度,覆盖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实现产品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主体可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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