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基⾦会需要哪些条件?对⼈员有什么条件
申请基⾦会需要的条件:
1.原始资⾦最低200万;
2.要有章程、组织架构、专职⼈员等;
3.要有固定的场地;
基⾦会的组织架构是分为理事会和监事,那么对这些⼈员有什么要求呢?且往下看。
基⾦会的含义及发展
基⾦会是现代社会中利⽤捐赠的资源从事公益慈善事业的⼀种重要组织实体,在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良好运转上发挥着重要作⽤。伴随改⾰开放,社会财富快速增加,个⼈意识不断觉醒,在相关政策的不断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个⼈或组织选择成⽴基⾦会来从事公益慈善事业。
2016年,《中华⼈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实施,我国慈善事业进⼊法治化发展时期,这⼀年,全国基⾦会总数新增928家,达到5799家,增长速度创历年之最。截⽌2019年5⽉底,我国基⾦会总数已逼近7400家。可以预见,未来基⾦会将继续保持稳步增长的势头。
然⽽,在我国,具有现代意义的基⾦会发展历史并不长,近90%的基⾦会成⽴于2004年《基⾦会管理条例》颁布之后,“治理机制不畅”“缺乏明确的战略”“缺乏专业⼈才”“合规运作”等⼀直是基⾦会发展⾯临的重要问题。这些问题⼜会具体直接影响基⾦会实际运作中的⽅⽅⾯⾯。尤其是《慈善法》及其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公众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热情⾼涨等对基⾦会的运作提出了更⾼的要求。
除法规层⾯的《基⾦会管理条例》外,“如何运营基⾦会”的相关知识散落在各类规定、⽂章、会议或培训中,尚⽆系统、完整的梳理,基⾦会从业者或关注基⾦会发展的各⽅⼒量都困于寻权威、正式的渠道获得准确的信息。
基于此,中国基⾦会发展论坛联合北京致诚社会⽭盾调处与研究中⼼共同推出“基⾦会常见实务问题100问”,旨在向公众和公益⾏业尤其是基⾦会从业者普及基⾦会实务运作的常识。该⼿册基于⼤量的基⾦会案例总结,⼏乎包含基⾦会实际运作的全部内容,我们也会根据现实情况不断更新、扩充,使之成为“基⾦会运作百科全书”,真正赋能关⼼公益事业的所有⼈。
因篇幅较长,这⾥特地分为设⽴篇、理事监事篇、变更篇、分⽀机构篇、捐赠和募捐篇、投资篇、财税篇、员⼯篇、志愿者篇、活动篇。
第⼆章基⾦会的理事监事
12. 什么是基⾦会的负责⼈?
答:根据《基⾦会章程⽰范⽂本》规定,基⾦会负责⼈是指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13. 担任基⾦会的负责⼈有哪些要求?
答:担任基⾦会负责⼈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基⾦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由现职国家⼯作⼈员兼任;
(2)基⾦会的法定代表⼈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
中元节可以剪头发吗(3)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完毕之⽇起未逾5年的,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及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会的违法⾏为负有个⼈责任,⾃该基⾦会被撤销之⽇起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基⾦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
14. 外国⼈、港澳台地区居民能否担任基⾦会的负责⼈?
答:可以,但是有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限制。我国《基⾦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担任基⾦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的⾹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外国⼈以及基⾦会代表机构的负责⼈,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得少于3个⽉。
但是,公募基⾦会和原始基⾦来⾃中国内地的⾮公募基⾦会法定代表⼈应当由中国内地公民担任。
15. 基⾦会的法定代表⼈必须是理事长吗?
答:是的,基⾦会的法定代表⼈必须是理事长。
16. 哪些现职国家⼯作⼈员不得兼任基⾦会负责⼈?
左右3d怎么看答:《基⾦会管理条例》中规定,“基⾦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由现职国家⼯作⼈员兼任。”
那么,现职国家⼯作⼈员主要包含在以下范围:
(1)党的机关、⼈⼤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中的现职⼯作⼈员,
(2)法律、法规授权⾏使⾏政管理职能的其他机构的⼯作⼈员。
不包括:
(1)从上述机关和机构中已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尚未办理离退休⼿续的⼯作⼈员。
(2)上述机关和机构中离开⾏政⼯作岗位专门从事基⾦会⼯作的⼯作⼈员。
(3)⼯、青、妇等⼈民团体的领导同志。
17. 基⾦会秘书长可以不是理事吗?有专职要求吗?
答:不可以。根据《基⾦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基⾦会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并且规定,基⾦会秘书长必须专职。
18. 基⾦会理事的如何产⽣、任期和⼈数有哪些要求?
答:基⾦会第⼀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发起⼈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每届理事的任期最长为5年,可连选连任。理事的⼈数为5-25⼈。
19. 基⾦会的理事成员有哪些?
答:基⾦会的理事会成员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其他理事成员。《基⾦会管理条例》第⼆⼗条:“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理事长是基⾦会的法定代表⼈。”
20. 基⾦会理事在实务中受到哪些规制?
答:
(1)⽤私⼈财产设⽴的⾮公募基⾦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数的三分之⼀;其他基⾦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员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2)基⾦会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财会⼈员不得兼任监事。
(3)在基⾦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会担任专职⼯作的理事不得从基⾦会获取报酬。
(4)基⾦会理事遇有个⼈利益与基⾦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会有任何交易⾏为。
(5)基⾦会理事会违反《基⾦会管理条例》和基⾦会章程规定决策不当,致使基⾦会遭受财产损失的,参与决策的理事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1. 理事会的召开有哪些要求?
答:理事会每年⾄少召开2次会议;召开理事会需提前5⽇通知全体理事、监事。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以上理事出席⽅能召开。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
22. 基⾦会的理事会能决定哪些事情?
答:基⾦会理事会⾏使下列职权:
(1)制定、修改章程;
提前批大学名单(2)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3)决定重⼤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的募集、管理和使⽤计划;
(4)年度收⽀预算及决算审定;
(5)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6)决定设⽴办事机构、分⽀机构、代表机构;
(7)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的聘任;
(8)听取、审议秘书长的⼯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作;
(9)决定基⾦会的分⽴、合并或终⽌;
(10)决定其他重⼤事项。
23. 哪些事项属于理事会的重⼤决策?
答:理事会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三分之⼆以上通过⽅为有效:
(⼀)章程的修改;
(⼀)章程的修改;
(⼆)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募捐、投资活动;
(四)基⾦会的分⽴、合并。
35秒13分高清当然,基⾦会也可在章程中规定其他认为属于基⾦会重⼤事项的内容。
24. 基⾦会理事长的职权有哪些?
答:基⾦会理事长⾏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课外阅读调查报告(2)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基⾦会签署重要⽂件。
基⾦会章程也可以赋予理事长其他职权。
什么基金25. 基⾦会必须设监事会吗?
答:基⾦会须设监事,不必须设监事会。设⽴监事会需满⾜⼀定的条件,有3名以上的监事才可设⽴监事会。
26. 监事的任职要求?
答:
(1)基⾦会的监事由主要捐赠⼈、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登记管理机关也可以根据⼯作需要选派。
(2)监事的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最长不超过5年,期满可以连任。
(3)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会财会⼈员不得兼任监事。
(4)监事不得从基⾦会中获得报酬。
(5)基⾦会的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会由任何交易⾏为。
27. 监事都承担哪些职责?
答:
(1)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2)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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