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到7项!3岁以下婴幼⼉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来了,今起可填报!(附指
南)
(⼀)国务院关于设⽴3岁以下婴幼⼉照护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设⽴3岁以下婴幼⼉照护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国发〔2022〕8号
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育政策促进⼈⼝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民共和国个⼈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3岁以下婴幼⼉照护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新年快乐⼀、纳税⼈照护3岁以下婴幼⼉⼦⼥的相关⽀出,按照每个婴幼⼉每⽉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气球造型⼆、⽗母可以选择由其中⼀⽅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式在⼀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3岁以下婴幼⼉照护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办法》有关规定执⾏。
四、3岁以下婴幼⼉照护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22年1⽉1⽇起实施。
国务院
2022年3⽉19⽇(此件公开发布)
(⼆)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就落实3岁以下婴幼⼉照护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3岁以下婴幼⼉照护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2021年6⽉,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育政策促进⼈⼝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照护费⽤纳⼊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发展变化形势作出的重⼤决策,是促进⼈⼝长期均衡发展、推动⾼质量发展的重⼤举措。3岁以下婴幼⼉照护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作为优化⽣育政策的配套⽀持措施之⼀,体现了国家对⼈民众⽣育养育的⿎励和照顾,有利于减轻⼈民众抚养⼦⼥负担。该项政策实施后,有3岁以下婴幼⼉的家庭都将从中受益。
⼆、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该项政策规定,⾃2022年1⽉1⽇起,纳税⼈照护3岁以下婴幼⼉⼦⼥的相关⽀出,在计算缴纳个⼈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每⽉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式上,可选择由夫妻⼀⽅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监护⼈不是⽗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
三、纳税⼈如何⾃2022年1⽉1⽇起享受该政策?
《通知》明确该项政策⾃2022年1⽉1⽇起实施。按照个⼈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申报当⽉扣除,也可以在以后⽉份发⼯资时补充扣除;平时发⼯资没有扣除的,或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例如,纳税⼈的⼦⼥在2021年10⽉出⽣,⾃2022年1⽉1⽇起纳税⼈即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纳税⼈4⽉份将婴幼⼉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发放4⽉份⼯资时即可为纳税⼈申报1⾄4⽉份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
四、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与现⾏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如何衔接的?
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后,对纳税⼈照护3岁以下婴幼⼉⼦⼥的相关⽀出,按照每名⼦⼥每⽉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缴纳个⼈所得税前定额扣除。此外,按照现⾏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规定,纳税⼈⼦⼥年满3岁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全⽇制学历教育阶段的,均可以按照每个⼦⼥每⽉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缴纳个⼈所得税前定额扣除。纳税⼈接受继续教育、租房或买房的,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住房租⾦或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纳税⼈⾃⼰或配偶、⼦⼥患⼤病的,也可以申报⼤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赡养60岁以上⽗母的,还可以享受赡养⽼⼈专项附加扣除。总体上看,这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基本上考虑了纳税⼈不同阶段的负担情况。
五、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否能在当前进⾏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申报?
当前正在进⾏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汇总的是纳税⼈2021年的收⼊和扣除信息,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
项附加扣除政策⾃2022年起实施,因此不能将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到当前进⾏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
六、享受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提交资料吗?
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样,实⾏“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纳税⼈在申报享受时,可通过⼿机个⼈所得税APP填报或向单位提供婴幼⼉⼦⼥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以及本⼈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例等信息即可,⽆需向税务机关报送证明资料。纳税⼈需要将⼦⼥的出⽣医学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中秋节祝贺短信七、纳税⼈暂未取得婴幼⼉出⽣医学证明等资料的,如何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暂未取得婴幼⼉的出⽣医学证明和居民⾝份证号,可选择“其他个⼈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享受扣除。后续纳税⼈取得婴幼⼉的出⽣医学证明或者居民⾝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果婴幼⼉名下是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证、台湾居民来往⼤陆通⾏证等⾝份证件信息,也可以作为填报证件。
(三)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办税问答
⼀、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今年1⽉1⽇实施,现在已经是3⽉底了,纳税⼈如何补充享受之前⽉份的专项附加扣除?
答:如果纳税⼈希望在⼯资薪⾦发放时享受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通过⼿机个⼈所得税APP填报扣除信息后,选择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办税系统中更新纳税⼈的扣除信息后,在下次发⼯资时会⾃动为纳税⼈扣除从符合条件⽉份起到申报当⽉的累计扣除;如果纳税⼈希望在2022年度汇算时再享受,也可以在2023年3⽉1⽇⾄6⽉30⽇间,通过办理年度汇算补充符合条件⽉份的专项附加扣除。
举个例⼦,如果纳税⼈的⼦⼥在2021年10⽉出⽣,⾃2022年1⽉1⽇起纳税⼈即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纳税⼈4⽉份将婴幼⼉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发放4⽉份⼯资时即可为纳税⼈申报1⾄4⽉份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如果纳税⼈的⼦⼥在2022年2⽉出⽣,⾃2022年2⽉起纳税⼈即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单位在发放4⽉份⼯资时可为纳税⼈申报2⾄4⽉份累计3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
⼆、3岁以下婴幼⼉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婴幼⼉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答:⼀般来讲,婴幼⼉出⽣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期、⽗母姓名等信息的《出⽣医学证明》,纳税⼈可以通过⼿机个⼈所得税APP或纸质《扣除信息表》填报⼦⼥信息。证件类型可选择“出⽣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出⽣时间即可;婴幼⼉已被赋予居民⾝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份证”,并填写⾝份证号码和婴幼⼉出⽣时间即可;婴幼⼉名下是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证、台湾居民来往⼤陆通⾏证等⾝份证件信息,也可作为填报证件。
极少数暂未获取上述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享受扣除。后续纳税⼈取得婴幼⼉的出⽣医学证明或者居民⾝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核实有关情况,纳税⼈可通过⼿机个⼈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四)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问答⼝径
1.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双手赞成
答: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的监护⼈,包括⽣⽗母、继⽗母、养⽗母,⽗母之外的其他⼈担任未成年⼈的监护⼈的,可以⽐照执⾏。
2.不是亲⽣⽗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答: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监护⼈的⼈员。
3.婴幼⼉⼦⼥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婴幼⼉⼦⼥包括婚⽣⼦⼥、⾮婚⽣⼦⼥、养⼦⼥、继⼦⼥等受到本⼈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
4.在国外出⽣的婴幼⼉,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论婴幼⼉在国内还是国外出⽣,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5.享受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答:从婴幼⼉出⽣的当⽉⾄满3周岁的前⼀个⽉,纳税⼈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如:2022年5⽉出⽣的婴幼⼉,⼀直到2025年4⽉,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6.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孩每⽉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扣除。
7.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额能在⽗母之间分配吗?
答:可以。⽗母可以选择由其中⼀⽅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按照每⽉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各按照每⽉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式,⽗母可以根据情况⾃⾏选择。
8.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
答: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母⼀⽅扣除或者双⽅平摊扣除,选定扣除⽅式后在⼀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9.有多个婴幼⼉的⽗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选择不同的扣除⽅式吗?
答:可以。有多个婴幼⼉的⽗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选择不同的扣除⽅式。即对婴幼⼉甲可以选择由⼀⽅按照每⽉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可以选择由双⽅分别按照每⽉500元的标准扣除。
10.对于存在重组情况的家庭⽽⾔,如何享受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答:具体扣除⽅法由⽗母双⽅协商决定,⼀个孩⼦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
11.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每⽉发⼯资时就享受吗?
答:可以。纳税⼈通过⼿机个⼈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后,单位根据个⼈的实际情况进⾏扣除,这样在每个⽉预缴个税时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利。
maybe another time12.纳税⼈在婴幼⼉出⽣的当⽉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续还可以享受吗?
答:可以。如果纳税⼈在婴幼⼉出⽣当⽉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的后续⽉份发⼯资时追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13.纳税⼈享受政策应当填报哪些信息?个税app怎么退税
答:纳税⼈享受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个⼈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信息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的姓名、⾝份证件类型(如⾝份证、⼦⼥出⽣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例等信息。
14.纳税⼈享受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将有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吗?
答: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样,实⾏“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申报时不⽤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留存备查即可。
15.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
答:不需要发票,只需要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关信息包括:配偶及⼦⼥姓名、⾝份证件类型(如⾝份证、⼦⼥出⽣医学证明等)及号码、本⼈扣除⽐例等。
16.纳税⼈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为⽅便快捷?
答:纳税⼈通过⼿机个⼈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全程“⾮接触”办税,⽆需填报纸质申报表,较为⽅便快捷。
17.婴幼⼉的⾝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答:⼀般来讲,婴幼⼉出⽣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期、⽗母姓名等信息的《出⽣医学证明》,纳税⼈通过个⼈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出⽣时间即可;婴幼⼉已被赋予居民⾝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份证”,并填写⾝份证号码和婴幼⼉出⽣时间即可;婴幼⼉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证等可证明⾝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
18.如果暂没有《出⽣医学证明》或居民⾝份证等可证明⾝份的证件,该如何填报婴幼⼉⾝份信息?
答:纳税⼈暂未获取婴幼⼉《出⽣医学证明》或居民⾝份证等可证明⾝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享受扣除。后续纳税⼈取得婴幼⼉的出⽣医学证明或者居民⾝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核实有关情况,纳税⼈可通过⼿机个⼈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19.谁对3岁以下婴幼⼉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信息负责?
答:纳税⼈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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