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ITS系统常见问题集
湖北省ITS系统常见问题集
时间: 2019-02-22
APP端
把ie设为默认浏览器1. 个税APP端的任职受雇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关联了已经离职的单位如何处理?
答:在APP端个人中心——任职受雇信息——选择错误单位——点击右上角【申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从未任职】或【曾经任职】,并填写补充说明,点击【提交】即可。提交成功后,系统会隐藏错误单位,并发送任务到后台处理。
2.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怎么采集?
答:登录手机APP后,在首页【我要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中选择对应项目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页面,根据系统提示准备相关材料,并如实填写。
哪天入伏天20223. 人脸识别不成功如何处理?
答:请纳税人在网络良好的情况下多试几次或者去办税厅申请注册码进行注册。
4. 用户有一个子女2019年5月满3岁,现在是否需要填写子女教育信息?
答:可以先在系统中录入子女信息,待子女满3岁的当月即2019年5月份就可以享受扣除。
5. 个税APP在填写不动产登记证时因数字过长,手机无法填写怎么处理?
答:目前APP端证书号码支持40位字符的填写,如果用户手机无法填写,可以选择通过网页端方式进行添加,添加成功后同样可在APP端查看。
6.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想重新填写应该如何操作?
小学教师述职答:登陆后在首页下方点击【查询】——我的记录——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要修改的记录点击【修改】
7. 如果员工现在没有发生住房贷款,但是2019年后期有,怎么扣税?如果员工是几个人合租房,怎么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答: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附加扣除以员工发生住房贷款利息的起始月份开始扣除;如果是员工合租,则可以分开填写,分开扣除,但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8. 自己在手机APP填写的信息,公司财务人员在扣缴客户端里面可以看见吗?
答:(1)纳税人直接提供给扣缴义务人的,信息全可见不脱敏;戴旭转业
(2)纳税人直接提供给税务机关并指定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看到该纳税人的“半脱敏”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3)纳税人直接提供给税务机关并指定年度汇算清缴自行申报才使用的,扣缴义务人不会看到该纳税人的任何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9. 住房贷款利息是否可以选择由一方全额扣除?后期是否可以变更?
答:可以选择由夫妻任一方全额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允许变更。
10. 在APP端中作废了填写的扣除表格之后还能再还原吗?
个税app怎么退税
答:不能还原,只能重新填报。
烈日炎炎造句11. 个税APP端填写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选择推送至扣缴义务人和选择年度自行申报有什么不一样?
答:如果用户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单位可以使用扣缴客户端获取用户填写的专
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税款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在这种方式下,用户可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如果用户未能及时报送,也可以在以后月份补报,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用户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用户选择申报方式为【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纳税人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扣缴单位无法获取到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扣除并办理退税。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选择在单位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不包括大病医疗扣除的。大病医疗支出第二年度3月1日到6月30日汇算清缴时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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