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方案
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是省委、省政府着眼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省、市关于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金桂飘香造句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加快实施我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以人为本,精心安排,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全县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通过治理搬迁,实现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宜居宜业、居住安全的工作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规划先行。从地质灾害威胁重、危险大的村庄入手,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治理搬迁工作,统筹考虑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建设以及城镇化建设、土地利用、产业布局、村庄受灾等情况,把地质灾害治理搬迁与促进农民就业相结合,使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文化优势、产业优势。搬迁规划要与新农村建设、城镇化
建设发展相衔接,统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二)坚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地质灾害村庄治理搬迁工作要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村需要,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域区位、产业差异等特点,把统一要求和尊重差异结合起来分类实施,方便农业生产活动,原则上能在本村搬迁的不出村,能并入中心村的不建新村,能进新村和小城镇的不进县城,有计划的向乡镇和宜居示范村集中,逐步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防止简单化和一刀切。
(三)坚持自愿搬迁、尊重民意。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要充分听取众意见,了解和照顾众的利益和诉求,尊重众意愿,在保证基本安全的前提下,搬农民所想的,建农民所需的。各村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在自愿的基础上实现搬迁。对居住在高危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生命财产时刻面临严重威胁的农户,进行动员搬迁。
三、目标任务
201X年度全县治理搬迁任务50户,朝阳镇22户、景尚乡25户、上湖乡1户、丹凤城区管委会2户。
四、资金来源及保障
根据省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农民安居工程“一启动三加快”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克斯两厢油耗土豆丝饼的做法X农居发〔201X〕4号)文件规定,全省地质灾害村庄搬迁户均12.08万元,按照省级50%、市级20%、县级20%、个人10%的比例分担,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公共道路、排水、水电供给由各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完善配套。
五、搬迁工程
(一)搬迁模式
我县朝阳镇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实行整村搬迁集中安置、分户自建模式。
我县景尚乡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实行本村安置与异地安置相结合。新建安置点和购置安置点相结合,实行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安置模式。安置点选址应考虑村庄、乡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布局。
购置安置点以商品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或者交易合同为必要条件之一。
两乡镇安置点建设采取“乡政府领导,村委会组织,统一规划,分户自建”模式。安置点建设采用统一设计图纸施工,并统一标志,质量过程全程控制,建筑规模为每户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二)安置点选址
与新农村建设基本要素相适应,充分考虑和满足避让搬迁众的生产、生活、交通、卫生医疗、子女就学等基本条件。两乡镇选址均为建设用地。
(三)安置点村庄规划方案
朝阳镇、景尚乡安置搬迁户每户均3分测算,拟建房屋每户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住宅方案图纸统一设计、分户自建。
(四)搬迁、旧房拆除与土地复垦方案
1.10月底前完成受威胁农户搬迁工作,由乡镇组织,村“两委”组织实施。为确保搬迁工作安全有序,村委会统一负责协调进行。
2.11给老师的一封信 教师节月到12月进行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旧房拆除要和新房交付入住挂钩,要逐户签订拆除协议,农户入住新房后15日内全部拆除旧房。搬迁后的旧村旧址可以复垦的要全部进行土地复垦,复垦后的土地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对于受灾害威胁严重,不宜复垦的,经国土部门组织专家认定后,划为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
3.搬迁后农户的原有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复垦后的土地归原集体所有,及时使用发挥效益。
六、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核查阶段(201X年4月底前完成) 朝阳镇、景尚乡人民政府积极向农户宣传讲解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避让的有关政策规定及要求,按要求对辖区内受自然地质灾害威胁村庄进行摸底调查,对自愿搬迁的众核查登记,确定准确的搬迁户数、人数,并由朝阳镇、景尚乡人民政府与搬迁户签订搬迁避让协议。
201X年4月底前,县国土局将根据市局下达的201X年度治理搬迁任务,制定县级201X年度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方案,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同时,承担治理搬迁任务的朝阳镇、景尚乡人民政府要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确定到户。
(二)工程建设阶段(201X年4月至8月)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新村选址,并选择资质齐全、技术过硬、经验丰富、诚信可靠的建筑单位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资金使用关、安全监督关和竣工验收关。
表示风景优美的成语(三)组织搬迁阶段(201X年8月初至10月底)由县政府组织各部门完善水电、环卫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201X年10月底完成受威胁户搬迁工作。
(四)旧房拆除与土地复垦阶段(201X年11月至12月底)开展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等工作,旧房拆除或土地复垦后,由朝阳镇、景尚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初验并收回个人被拆除房屋的使用证件,住房用地收归村集体使用。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X年12月底)在按时完成搬迁避让任务的基础上,由国土部门牵头,朝阳镇、景尚乡人民政府配合开展自查和工作汇总,整理上报材料并向上级政府提出验收申请,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朝阳镇、景尚乡人民政府是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的直接责任主体,
要对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负责,要将搬迁工作纳入年度重要考核目标,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搬迁工程具体实施主体,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限定搬迁时间进度,抽调专人具体负责地质灾害村庄治理搬迁工作,加快推进工作落实。
(二)部门密切配合。地质灾害村庄搬迁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相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核查、移民搬迁摸底调查、搬迁安置新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旧村(房)拆迁后的复垦、安置用地的保障以及日常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治理搬迁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管;住建部门负责新村设计和质量的监督管理;交通部门负责搬迁新村(户)的公路建设;水利部门负责饮用水工程建设;电力部门负责搬迁新村(户)的用电设施建设;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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