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投入与支出核算管理办法
第01条: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_无形资产》以及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投入与支出核算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公司研究开发与支出核算管理办法,确保研发支出核算准确、完整。
第02条:公司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根据研发计划及资金需求,提前安排资金,确保研发资金的需要。
第03条:公司按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确定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并按照研发项目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
第04条:公司实行一定条件下研发费用资本化核算方式。科技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项目技术可行、开发目的明确、有市场需求、有内外部资源支持、支出可计量),确认为无形资产。
第05条:研究开发费用会计科目设置。企业在成本类会计科目下设置“研发支出”科目,用于
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在费用类科目下设置“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核算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从“研发支出”科目结转过来的金额。“研发支出”以研究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核算,年终按本办法进行研究开发支出归集;“研发支出”科目,下设 “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二级科目下设三级科目,按照支出的业务性质,进行明细核算。应设置的三级科目为: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研发支出核算科目列表
科目名称 | 明细科目核算范围 | |
研发支出(成本类) | 一级科目 | |
费用化支出 | 二级科目 | |
人员人工 | 三级科目 | 直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企业缴纳的研发人员基本社会保险费用和公积金补助费(含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为研发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为研究开发活动提供辅助服务的人员的劳务成本应按其在研究开发活动和非研究开发活动的工时比例分摊计入。 |
直接投入 | 三级科目 | 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非资产性的材料、物资、设备所支出的费用,实验室的材料(化学品、动物等)购置费等。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 |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 三级科目 | 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为研究开发项目建造或购买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
设计费用 | 三级科目 | 针对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
装备调试费 | 三级科目 | 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引发的进一步研究开发活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所发生的费用。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
无形资产摊销 | 三级科目 | 因研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
其他费用 | 三级科目 | 此项费用不得超过研发总费用的10%,主要包括: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图书期刊参考资料费、图书馆借阅费、技术研讨会议会费、其他技术资料费;国内外专利申请、维持费用;为研发活动而发生的办公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为研究开发活动而发生的差旅费;未纳入以上项目的其他小额费用。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三级科目 | 委托企业外部机构(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研究开发机构)进行开发的项目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
研发支出结转至管理费用 | 三级科目 | |
资本化支出 | 二级科目 | 同上。 |
人员人工 | 三级科目 | |
直接投入 | 三级科目 | |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 三级科目 | |
设计费用 | 三级科目 | |
装备调试费 研发支出科目 | 三级科目 | |
无形资产摊销 | 三级科目 | |
其他费用 | 三级科目 |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三级科目 | |
研发支出结转至无形资产 | 三级科目 | |
管理费用(费用类) | 一级科目 | |
研发费用 | 二级科目 | |
第06条:公司技术中心发生的各项开支纳入研发费用管理。
第07条:公司财务部门设立专职人员(编列公司技术中心),负责公司技术中心研究开发费用的独立核算。
第08条:公司每年应于****月****日前完成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专项财务报表。同时应当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按规定披露研发费用相关财务信息。
第09条:帐务处理。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应作如下帐务处理:借:研发支出_费用化支出_三级科目_明细科目_研究开发项目编号;贷: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应作如下帐务处理: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_三级科目_明细科目_研究开发项目编号;贷: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订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将该项目的“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余额结转至无形资产科目:借:无形资产;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研发支出结转至无形资产),每月结帐,应将“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研发支出结转至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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