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
Ⅹ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
第一条为满足投资者投资理财需要,更好服务投资者,Ⅹ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开通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或称货币基金“T+0”赎回),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除非另有说明,本规则使用的词语应当含有其在相关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 书、《Ⅹ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业务规则》中所含有的释义。
第三条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 的业务。投资者提交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后,系统将投资者申请的赎回货币基金份额 过户给本公司,经过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后,由本公司为投资者垫付与快速赎回份额对应的款 项,份额赎回确认后,赎回款项用于偿还已垫付赎回资金的业务。
第四条快速赎回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为本公司旗下ⅩⅩ货币市场基金;如未来本 公司募集其他货币市场基金并开通本业务的,以届时公告为准。
第五条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开放时间及适用的限额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第六条在下述情况下,本公司有权临时暂停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并视情况及时恢 复该业务:
(1)    通讯故障;
(2)    银行系统阻塞;
(3)    合作的划款银行系统暂停服务。
如何购买货币基金(4)其他可能导致本公司无法提供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情况。
第七条支持货币基金快速赎回的银行卡(或支付账户)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第八条快速赎回的交易过程:
1、申请快速赎回业务前,投资者须在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ⅩⅩ基金网上交 易平台)使用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购买并持有ⅩⅩ货币市场基金,即进行现金宝充
值。
2、投资者在提交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时,选择快速赎回模式、输入赎回份额,签订《华 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协议》,预览并提交。
3、系统提示“申请成功”,将自动划出快速赎回份额所对应的款项。
4、快速赎回份额实时过户至ⅩⅩ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专用账户并于当日确认赎 回,赎回款用于归还本公司的已垫付款。
第九条免责条款
1、因战争、自然灾害、罢工、地震、火灾、台风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引起停电、网络 系统故障、电脑故障导致的损失,各方均不需承担责任;
2、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缺陷、电脑黑客或计算机病毒等问题造成委 托系统不能正常运转的,各方均不需承担责任;
3、法律法规和政策重大变化或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
4、因投资者的故意或疏忽导致交易密码泄露或遗失,由此导致投资者损失的,投资者 自
行承担责任;
5、法律规定和本规则约定的其他免责事项,ⅩⅩ基金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快速赎回的份额在赎回申请所属申请日(自然日,含当日)起的基金收益归本 公司所有。
例如:
投资者在周一赎回的话,则周五(连同周六周日)的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周一的收益归 基金公司所有;
投资者在周二赎回的话,则周一的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周二的收益归基金公司所有;
投资者在周五赎回的话,则周四的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周五(连同周六、周日)该笔货 币基金的收益归基金公司所有。
投资者在周六赎回的话,则周五的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周六、周日、周一的收益归基金 公司所有。
投资者在周日赎回的话,则周五周六的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周日、周一的收益归基金公 司所有。
第十一条赎回份额及未结转收益
投资者快速赎回的未结转收益(从上一收益结转日至快速赎回日前一自然日)将于下一 基金收益结转日结转至投资者基金账户;如果投资者通过普通赎回方式全额赎回时,上述收 益与赎回款一起支付给投资者。
第十二条快速赎回业务,本公司暂不收取手续费,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
第十三条本公司可对所有投资者的快速赎回总额设定限额,如当日快速赎回总额超过 本公司设定的限额,本公司可临时暂停快速赎回业务,并视情况及时恢复该业务。
第十四条如果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公司系统暂停或不支持实时划款功能,本公司将暂停 对应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快速赎回业务。
第十五条因投资者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机关要求冻结、扣划快速赎回的货币基 金份
额等情形,导致快速赎回份额不能及时被确认赎回,赎回款不能到账,或由于其他原因 导致投资者不能及时归还本公司垫付的款项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本公司的损失,本公司享 有追偿的权利。
第十六条本规则未规定相关事宜,参照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业务公告。
第十七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对本规则做出 必要的修订并在本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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