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生育支持政策及值得关注的问题梳理
各地生育支持政策及值得关注的问题梳理
2021年5月31日,《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发布,开始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决定》颁布后,各省市积极行动,相继发布延长婚假、产假,新增护理假、育儿假;发放生育津补贴;发展普惠托育,报销托育保教费;完善生育、新生儿医疗保障体系;优化生育登记流程;保障育龄妇女平等就业权利等生育支持政策,持续释放生育潜能。但教育、房价、经济因素仍是提高生育意愿的中长期挑战;政府财力、单位执行配合力度不足等因素恐影响鼓励生育政策落地;鼓励生育政策一定程度上激化职场性别歧视,职场女性陷入艰难局面。
一、各地生育支持政策梳理
(一)延长婚假、产假,新增护理假、育儿假。江西省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针对符合条件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15日、产假9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30日;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10日育儿假,以上假期基本处于全国较高水平。四川省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针对符合条件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子女3周岁以下
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以上假期均视为出勤。安徽省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求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拟在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将女方产假再延长90天;男方享受30天护理假;在子女6周岁以前,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10天育儿假。北京市明确,5月31日(含)后按规定生育三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贵州省设立父母育儿假,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宁夏回族自治区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云南省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15天;晚育的,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15天。
(二)发放生育津补贴,最长累计发放3年。四川省攀枝花市对按政策生育二、三孩的攀枝花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攀枝花市成为全国首个发放育儿补贴金的城市。甘肃省临泽县对在该县公立医疗机构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产妇一次性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5000元的生育津贴;对在该县公立医疗机构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二孩每年发放5000元育儿补贴,三孩每年发放1000
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3岁。安徽省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出建立生育补贴制度,生育补贴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吉林省修改《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对边境线一定范围内有新生儿出生的家庭,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三)发展普惠托育,报销托育保教费。江西省加大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实现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支持工业园区、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婴幼儿。山东省日照市明确“十四五”期间,打造“家门口的托育园”和“小学校里的托班”,到2025年实现千人口托位比4.5‰;鼓励已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的幼儿园开设托幼班,招收2-3岁的幼儿;职工托育保教费参照幼儿园的报销办法进行报销;鼓励用人单位采用单独或联合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甘肃省临泽县针对在辖区内公办幼儿园就读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二孩每生每学年给予1000元的资助,三孩每生每学年给予2000元的资助;推行“提早、延后”保育制度,逐年探索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安徽省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新建和正在建设的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对老旧小区改造应当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广东省“十四五”规划明确,到2025年全省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
育儿假多少天2021新规定儿托位数达到5.5个。
(四)完善生育、新生儿医疗保障体系。广西省医保局明确,自2021年5月31日起,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初生新生儿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山东省烟台市医保局明确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符合政策生育三孩的,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参保居民符合政策生育三孩的,其孕产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按照每人每次1000元的额度报销。黑龙江省医保局明确,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符合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家属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按规定及时足额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出生后90天内的新生儿按照当地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海南省自5月31日(含)起,将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以及参保人员未就业配偶,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五)优化生育登记流程,减少事务性程序。江西省落实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加快线上登
记办理,逐步实现婚姻登记、生育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婚育户”线上一链办理。江苏省南京市三孩生育登记线上线下服务全面贯通,育龄夫妇可通过“我的南京”APP或“江苏政务服务”APP实现线上登记,生育登记信息与医保信息对接,为市民在怀孕建小卡、产检付费时提供便利。安徽省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各级卫生健康、公安、医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资源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广西省取消对《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审核。参保人员只需凭结婚证和个人承诺书等证明材料便可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生育相关医疗费用,实现全市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免垫支、零跑腿”。
(六)保障育龄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山东省试点设立女性科技人才生育后科研回归基金,纳入女性科技人才专项经费;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在承担科研任务、人才工程、岗位聘用等方面,可延期1年结题、验收、考核;因生育或处于孕哺期延期结题项目,不列入终止项目名单,不影响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广东省将损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益行为列入劳动保障社会信用体系监管,建立完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及时查处纠正就业性别歧视行为。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理与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关的举报投诉案件。贵州省加强妇女权
益保护,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监督检查。甘肃省临泽县加大对用人单位、企业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力度,切实维护好妇女权益;对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
二、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教育、房价、经济因素仍是提高生育意愿的中长期挑战。我国教育系统对家庭资源的依赖度较高,教育供给资源总体匮乏且分布不均,家长教育投入日益“内卷”,大大抑制了生育意愿。不少年轻人如果不能给孩子提供优厚条件,宁愿不生。房价对生育孩子的概率有显著的负影响,房价每上涨1000元,生育一孩的概率将降低1.8%~2.9%,生育二孩的概率将降低2.4%~8.8%。25-29岁的育龄妇女中,房价每上涨10%,人口出生率便会下降1.5%。高房价对生育意愿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但是单纯从房地产入手是不够的,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房地产问题,是社会问题,包括教育资源对房价的影响。中国不断变化的人口结构将对其未来几年的经济前景和房地产价格构成压力,中国的人口危机将继续存在,国家鼓励生育的挑战仍然存在。
(二)政府财力、单位执行配合力度不足等因素恐影响鼓励生育政策落地。预计接下来还会有越来越多的地方出台生育补贴政策。但是,更多的政策需要有财力做保障。过高的财政汲取度,导致发达地区财政能力不足。发达地区的生育率低下,就有公共服务缺失的原因。天价托幼机构、天价幼教等,都是财政结构问题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反映。政策实施的效果可能是有限的,很多地方修订的政策条例,都属于原则性的范畴,要扭转低生育意愿的局面,是需要统筹全社会力量的系统工程。高速运转的大城市节奏紧张,即便出台育儿假这样的规定,实践中单位和个人很难实际执行。喊了多年的保障带薪年休假,至今也落实得相当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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