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信息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了极大影响。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便利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隐患,网络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以及财产安全问题更是不容忽视。文中通过对支付宝支付平台的网络个人信息安全进行思考,从我国的立法现状出发,指出我国网络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困境,并针对性提出我国网络个人信息安全法律保护的完善意见。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支付宝;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密意识范爱农读后感
[中图分类号]D923[文章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5136(2019)03-0048-04
一、大数据背景下支付宝个人信息泄露的思考
“大数据”是指网络中海量的多样化的数据可以通过网络成熟的技术迅速获取、分类的能力,成熟的云储存技术促进了这个庞大数据库的应用。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平台同样也是在这个大数据时代诞生的具有大数据库性质的产物,支付宝对于这个时代的人们来说是非常熟悉的。支付宝的注册以及很多应用是必须同意获取个人信息才能使用的,人们网络购物、网络转账、现实付款、作为账号登陆其他网络平台等都可以通过支付宝来进行操作,并且随着网络全方位的发展,在支付宝的各种应用中还会出现游戏、公益
等其他需要授权个人信息才能使用的应用。在笔者所列举的支付宝可以应用的诸多方面,几乎都是需要人们的个人信息去流转的。据艾瑞咨询统计,截止2016年我国使用手机支付的规模已达到4.69亿人,这代表着支付宝的信息一旦泄露,会有着无法控制的影响,特别是在如今一部分体已经把电子支付当成了一种支付习惯的时候。很多人都曾在“双十一”、“双十二”或者商家促销的时候,因在淘宝或者其他购物软件上通过支付宝购物留下了个人信息,故收到大量的促销短信导致影响生活。当然支付宝自身也有促销,比如在逛网页时会有自动转支付宝页面的应用促销,这样会造成用户的厌烦。现实生活中还有通过支付宝去网上购买他人个人信息,这种行为更是直接侵犯了他人的网络个人信息安全。这些影响都是通过支付宝以其他平台个人信息的泄漏的渠道造成的,那么作为巨大网络支付载体的支付宝应该更加注重网络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健全国家个人信息立法保护体制更是刻不容缓。
二、我国与域外网络个人信息的立法现状比较
舞蹈天使(一)我国网络个人信息的立法现状
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国家和社会都对于网络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愈加重视。我国目前并没有确定的个人信息权一说,实际中,网络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的内容外延并不能相同,所以我们不能用隐私权的规定来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我国网络个人信息的直接保护散见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等规定之中。比如《刑法》①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定;《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
轮椅品牌排行榜前十名酸甜排骨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条文;《网络安全法》首次提出了个人信息的概念以及保护的范围②;还有《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也是直接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更是直接为公民网络个人信息和网络信息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
支付宝红包怎么领取(二)域外网络个人信息的立法现状
兔死狗烹打一个生肖域外对于个人信息的立法保护比我国要早,据不完全统计,国际上已经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国家和区域已经有大约六十几个,欧洲的个人信息保护研究应该算是个人信息保护研究的先行者。域外对于网络个人信息立法保护更是比我国超前。美国是目前世界上拥有数量
论支付宝使用中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周晨瑞
(贵州财经大学,贵州贵阳550025)
[收稿日期][基金项目][作者简介]2019-07-21
贵州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大数据时代个人社交网络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项目编号:黔教合YJSCXJH (2018)080)。
周晨瑞(1994-),女,重庆璧山人,贵州财经大学文法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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