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的说明
现行税法不再区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了,合在一起按比例税前扣除,原文是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备注:1营业收入:含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2、业务宣传费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广告费则是企业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商品、劳务和企业信息等发生的相关费用。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