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时跟踪检测(二十二) 民主政治的扩展
一、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32分)
1.有人在1877年号召民众为当前政体的形式和宪法的完整性而战,并指出这是1789年革命的继承者同旧制度特权等级的残余及罗马神权政治代理人之间的斗争。“当前政体”是( )
A.共和制 B.君主立宪制
C.君主专制 D.无产阶级专制
解析:选A 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最终确立共和制,1877年法国“当前政体”应该是共和制,故A项正确。
2.1875年,法国议会以353对352票通过宪法修正案。由于共和国不是明确被宣布的,而是含蓄地通过其总统的身份和职衔被议会间接地承认的,因此,有人戏称它是“从窗缝潜入的共和国”。这一现象能够说明当时法国( )
A.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缓慢
B.共和制度并不适于法国
C.启蒙运动思想动员充分
D.不同政治派别斗争激烈
解析:选D 由于议会中君主派势力强大,因而宪法没有明确宣布法国为共和政体,这说明当时法国不同政治派别斗争非常激烈,故D项正确。
3.1873年,麦克马洪成为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第二任总统,在位期间颁布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根据宪法,下列属于他的权力范围的是( )
①是国家元首和军队最高统帅 ②经参议院同意有权任命内阁和解散众议院 ③缔结条约 ④特赦权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①②④ D.①③④
解析:选D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可以缔结条约和实行大赦,经众议院同意有权任命内阁,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故①③④正确,②错误,D项符合题意。
4.“它是在一片冷漠中通过的:议员们既无热情,又无掌声。在温和的君主派眼里,这是他们无可奈何地接受的共和国,是较小的坏事。而在温和的共和派眼里,这是一个与其设想的宪政计划相去甚远的妥协的共和国,它还需要大力改造。”“它”是( )
A.《权利法案》
B.1787年美国宪法
C.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D.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解析:选D 依据材料“温和的君主派”“温和的共和派”“妥协的共和国”等信息可知,这部宪法是君主派和共和派长期斗争妥协的产物,结合所学可知“它”是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故D项正确。
5.有人说,德意志帝国虽然是资产阶级性质的君主立宪国,但“君主”是实,“立宪”是虚。下列引用的《德意志帝国宪法》条文不能说明这一观点的是( 众议院和参议院的区别)
A.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
B.“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
C.“德意志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是国家元首”
D.“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解析:选C 德国确立君主立宪制后,皇帝权力并没有受到宪法的制约。1871年宪法规定了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有召集和解散议会的权力;有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的权力。C项不能看出皇帝的权力是实还是虚。
6.有学者戏称德意志帝国议会只是一个“发表独白”的“没有政府的议会”。对此解读最准确完善的是( )
A.德国代议制不彻底不完善
B.德国议会不享有任何权力
C.德国议会被宰相完全控制
D.德皇行使立法和行政大权
解析:选A “没有政府的议会”是指德国议会的权力很小,受制于政府,德皇行使立法和行政大权,这些都是德国的代议制不彻底的表现。
7.美国1787年宪法与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中都规定( )
A.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
B.国家权力之间相互制衡
C.国家元首可以解散议会
D.政府首脑对国家元首负责
解析:选A 两部宪法都规定实行联邦制,其国家结构相同,故A项正确;“国家权力之间
相互制衡”符合美国,不符合德国;“国家元首可以解散议会”“政府首脑对国家元首负责”符合德国,不符合美国。
8.1888年,威廉二世继位后,和宰相之间冲突不断。俾斯麦因与皇帝政见不合,几乎陷入崩溃的边缘。1890年3月18日,俾斯麦这位举世闻名的、完成了德意志统一的“铁血宰相”,在主持内阁工作28年之后,终于辞职了,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宰相的位置。这实质上反映了( )
A.俾斯麦完成了德意志的统一
B.铁血政策已被德国抛弃
C.德国建立了资产阶级君主立宪政体
D.德意志帝国皇帝掌握实权
解析:选D 材料体现了德意志帝国宰相与皇帝之间的分歧最终以宰相的离职而结束,体现了德意志帝国皇帝掌握大权,故D项正确。
二、非选择题(18分)
9.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材料二 根据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共和国的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众议院通过普选方式产生。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总统和内阁部长共同向议会负责。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并与参众两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总统在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可解散尚未届满的众议院,总统的命令须经其任命的各内阁部长副署。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摘编)
材料三 第五条 帝国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行使之。
第十二条 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五条 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十六条 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七条 皇帝委派官吏,命令他们宣誓效忠帝国,并在必要的情况下,命令他们退职。
第六十三条 帝国的全部军事力量组成统一的军队,在平时和战时受皇帝指挥。
——《德意志帝国宪法》(节录)
(1)材料一所示是什么政体?体现了什么原则?分析美国这一政体与材料一所述政体的主要相同点。(8分)
(2)根据材料二、三比较德意志帝国和法兰西第三共和国两国议会和国家元首权力的异同。(6分)
(3)材料三中宪法规定的国家政体与材料一规定的政体的最大区别是什么?(4分)
解析:第(1)问,材料展示的是《美国联邦政府结构示意图》,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了美国实行联邦制、民主共和制,国家权力构建上体现了三权分立的原则;相同点从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上和民主形式上来分析即可。第(2)问,可从议会和国家元首权力两个比较项分析。第(3)问,通过材料和所学分析,英国国王是“统而不治”没有实权,德意志皇帝是实际的国家首脑,权力极大;德意志帝国内阁对皇帝负责,英国的内阁对议会负责。
答案:(1)政体:总统共和制(或共和政体)。原则:权力的制约与平衡(或三权分立)原则。
相同点:①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②都是代议制民主形式。
(2)相同:①两国议(国)会都实行两院制,都行使立法权;②国家元首有行政权,都是本国军事最高统帅。不同:①德意志帝国议会权力小,帝国议会不能自行通过任何一项对政府不利的法案;法国议会享有真正独立的权力,虽受总统制约,但与总统是并立的机构。②德国皇帝不需对议会负责,拥有绝对的行政权;法国国家元首要向议会负责,法国总统任命内阁但其行政权又受内阁制约。
(3)区别:①英国国王是“统而不治”,德意志皇帝是实际的国家首脑。②德意志帝国内阁对皇帝负责,英国的内阁对议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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