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应该在普通刑法中废除死刑
主席好,大家好,问候在场各位。今天我们讨论的辩题是当今中国应不应该在普通刑法中废除死刑。我方认为应该废除。开宗明义,概念先行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死刑是剥夺人生命的刑罚方法。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对于是否应该废除死刑的讨论,背后反映的其实是我们双方的态度。保留死刑的背后其实是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同态复仇价值观。如果仅仅只是为了制止犯罪行为,那么将罪犯牢牢控制住就足够了。为什么就一定要让罪犯死呢?我们不愿意看到好人死了,而杀了好人的坏人还活着,这其实就是同态复仇的价值观。废除死刑背后反映的其实我们对生命的尊重,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一旦失去是不可挽回的,我们可以不原谅穷凶极恶的罪犯,但是最起码我们要尊重他们的生命,不然我们和他们又有什么区别。
那如果废除死刑,我们用什么刑罚来代替死刑呢?我方认为终身监禁除了满足不了大众的同态复仇心,同样可以解决问题。理由如下:
首先,对于实现刑法的目的预防犯罪和保护人民,终身监禁和死刑的效果是一样的。预防犯罪分为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特殊预防就是指防止抓到的罪犯再次犯罪,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被牢牢控制永远无法再次犯罪。一般预防是针对有潜在可能性犯罪的人。这些人又可以
分为激情犯罪、预谋犯罪和机会犯罪。激情犯罪的人,在情绪冲动的情况下是不会考虑犯罪的后果的,所以是判死刑还是无期徒刑没有区别。预谋犯罪的人,他精心策划,目的就是杀掉那个人,他同样不会考虑最终会受到怎样的刑罚。机会犯罪的人,他存在侥幸心理,他侥幸的不是会被判死刑还是判终身监禁,而是侥幸不会被抓到。就像学生逃课,他侥幸的从来都是老师不点名,而不是被抓到后扣2分还是5分。预防的目的达到了,也就保护了人民,所以终身监禁可以替代死刑实现刑法的目的。
其次,废除死刑不会降低人民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没有一个正常人会因为取消了死刑而故意犯罪的。偶发性犯罪的个体,一般都有心理故障,其犯罪行为不会因为死刑的存在或废除而有所减少或者增加。而且也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死刑的存在和犯罪率有直接的关系。且将死刑改成终身监禁而产生的资源消耗是可以承受的。
最后,在将死刑换成终身监禁后同样可以实现法律目的的前提下,我希望大家抛开复仇心态,罪犯无权决定受害人的生死,我们也无权决定罪犯的生死,公权力也一样。
综上,我方坚定地认为在当今中国应该在普通刑法中废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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