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城市风貌设计导则》
前 言
桂林市是举世闻名的国际性风景旅游城市。又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城市地貌形态以散布的孤峰为主要特征,形成峰环抱,绿水穿城,山、水、城互为依托的格局,这种城景交融的特点使桂林独具一格。加上其自身源远流长、层次分明的古代文化,脍炙人口、千古传颂的山水文化和名家辈出、绚丽多姿的乡土文化以及波澜壮阔、彪炳史册的抗战文化,共同构成了桂林独具的城市特。
如今,桂林的城市性质,社会、文化、经济背景已完全不同于以往年代,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快速的现代化进程,延续千年的古城风貌正受到巨大冲击。在不可避免的城市更新和发展中,如何保护山水城市的格局,延续历史形成的地方传统和城市肌理,探索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展现城市时代风采的新形式、新方法成为历史赋予桂林建设者的光荣责任。
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我们需要将多年来在开发建设的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和形成的共识,作一个阶段性的归纳和总结,帮助设计师深化对桂林的认识和了解,同时规范城市风貌控制
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明确设计引导的方向。通过导则的实施,繁荣设计创作,促进设计界对地方传统的发掘和研究,推动城市建设文化的发展。从而将桂林建设成一个具有独特文化品格和精神气质的、充满魅力的、令人难忘的城市。
本次编写的导则侧重于与城市风貌有关的设计方面的控制和引导,是对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相关内容的深化和落实。主要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1.总则;2.规划;3.建筑;4.市政;5.园林;6.照明:7.彩;8.标识。
通过本导则的强制推行,进一步统一全市规划设计人员的思想意识,提高守法创新的规划设计意识,提升规划设计的理念。通过不懈的努力,不断提高桂林市的规划设计水平,使桂林市的规划设计工作上档次、上品位,探索出桂林独有的地方特,与时代接轨,与国际接轨。
本导则由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组织编写,并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名誉主任:邓纯东、刘明昱、袁绪祥
顾问:齐军、周益平、张瑞清、熊声祥
李长杰、董永忠、王敬峰、鲁愚力
本次编写的导则侧重于与城市风貌有关的设计方面的控制和引导,是对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相关内容的深化和落实。主要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1.总则;2.规划;3.建筑;4.市政;5.园林;6.照明:7.彩;8.标识。
通过本导则的强制推行,进一步统一全市规划设计人员的思想意识,提高守法创新的规划设计意识,提升规划设计的理念。通过不懈的努力,不断提高桂林市的规划设计水平,使桂林市的规划设计工作上档次、上品位,探索出桂林独有的地方特,与时代接轨,与国际接轨。
本导则由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组织编写,并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名誉主任:邓纯东、刘明昱、袁绪祥
顾问:齐军、周益平、张瑞清、熊声祥
李长杰、董永忠、王敬峰、鲁愚力
编写委员会:
主 任:黄家城 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张克俭 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
副主任:王代连 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总工程师
成 员:韦 伟 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覃建民 桂林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
贺 强 桂林市综合设计院院长
岳福武 中化桂林分公司华夏建筑设计院院长
罗社高 桂林市市政综合设计院院长
高建林 桂林市园林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
黄东林 桂林市工业设计院院长
唐忠享 桂林市水电设计院院长
熊 宇 桂林工学院高级建筑师
编委会办公室:
主 任:张克俭 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副主任
主 任:黄家城 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张克俭 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
副主任:王代连 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总工程师
成 员:韦 伟 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覃建民 桂林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
贺 强 桂林市综合设计院院长
岳福武 中化桂林分公司华夏建筑设计院院长
罗社高 桂林市市政综合设计院院长
高建林 桂林市园林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
黄东林 桂林市工业设计院院长
唐忠享 桂林市水电设计院院长
熊 宇 桂林工学院高级建筑师
编委会办公室:
主 任:张克俭 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副主任
副主任:游 宇 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副总工程师
谷海洪 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副总工程师
编写组:
组长:游宇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
成员:
熊 宇 桂林工学院(前言、总则)
钟艳晖、郑海涛 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
谭志民、曾红艺 桂林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
姜 林 桂林市工业设计院(建筑)
郑海云 桂林市园林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园林)
刘 洁 桂林市市政综合设计院(市政)
马劲松 桂林市水电设计院(市政)
张海、梁丹、舒潇、黄浩宇 桂林市综合设计院(照明、彩、标识)
谷海洪 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副总工程师
编写组:
组长:游宇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
成员:
熊 宇 桂林工学院(前言、总则)
钟艳晖、郑海涛 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
谭志民、曾红艺 桂林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
姜 林 桂林市工业设计院(建筑)
郑海云 桂林市园林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园林)
刘 洁 桂林市市政综合设计院(市政)
马劲松 桂林市水电设计院(市政)
张海、梁丹、舒潇、黄浩宇 桂林市综合设计院(照明、彩、标识)
1 总则
1.0.1 桂林市城市风貌特征概述:山环水抱,秀甲天下;文化多元,遗存厚重;城景交融,独具特;诗画如织,旅游名昌。
1.0.2 为了更好地体现桂林独特的城市风貌,保护自然山水风光,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倡导正确的设计观念和原则,特编制本设计导则。
1.0.3 本导则对桂林市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的设计具有指导作用。桂林市其它地区建设项目的设计和管理可参照本导则。
1.0.4 在桂林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设计除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外,涉及风貌内容的设计尚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地域性原则:应尊重桂林市特有的自然山水环境和地理气候条件,因地制宜地创造出适应桂林山水城市格局,彰显桂林山水文化特性,具有鲜明地域特征的设计作品,反对缺乏依据地、盲目地跟风和照搬照抄。
2 历史性原则:应注重桂林城市的历史文化沿革,保护历史的整体性和那些充满文化意蕴的地域、结构和人工构筑物,挖掘历史的风貌元素,将民俗风情、历史文物、传统文化的内涵融合在设计中,承前启后,延续城市历史的文脉。
3 创新性原则:鼓励对传统建筑形式和建筑材料的创造性运用,强调设计创作应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世界先进设计理念,提倡在继承地方传统基础上的适应时代审美观念拓宽与变化更新要求的创新。
4 限制性原则:设计师应不断谋求自身在发掘地方传统、追求设计的文化内涵方面的能力和技巧上的进步,积极参与并促进有利于自然山水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决议和方案的形成和制定。限制破坏桂林特有的自然山水环境及历史文化遗存的一切设计行为。一切破坏桂林特有的自然山水环境及历史文化遗存的设计行为将会受到谴责。
3 创新性原则:鼓励对传统建筑形式和建筑材料的创造性运用,强调设计创作应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世界先进设计理念,提倡在继承地方传统基础上的适应时代审美观念拓宽与变化更新要求的创新。
4 限制性原则:设计师应不断谋求自身在发掘地方传统、追求设计的文化内涵方面的能力和技巧上的进步,积极参与并促进有利于自然山水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决议和方案的形成和制定。限制破坏桂林特有的自然山水环境及历史文化遗存的一切设计行为。一切破坏桂林特有的自然山水环境及历史文化遗存的设计行为将会受到谴责。
2 规划
2.1基本原则
2.1.1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旧城核心地区作为桂林城市文化内涵与特的重要载体,整体
2.1基本原则
2.1.1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旧城核心地区作为桂林城市文化内涵与特的重要载体,整体
城市风貌控制上应严格保护,妥善利用历史街区、遗迹遗址、名人故居等历史文化资源,妥善利用各种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整治、恢复和展示原有历史文化感知元素,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内涵,体现桂林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核心风貌,反映出桂林地区作为中原文化与岭南文化交汇处独有的桂北文化内涵。
2.1.2 延续山水城市格局
1 漓江、桃花江、两江四湖环绕地区以及西山公园风景区、七星公园风景区、龙泉景区形成的山地绿楔所共同限定的空间,作为桂林山水格局的核心区域。整体城市设计上应突出山水城特征,以“景在城中、城在景中”为城市风貌基本要求,加强山水“绿楔”的控制。
2 城市设计上宜塑造各具特的中小尺度的山水环境,构建不同层次的“山-水-城”格局,两江三楔涉及的开敞空间和视觉走廊应受到坚决保护。
2.1.3 保持园林城市骨架桂林城市自然山水景观环境独具特,外围有由尧山景区、桂海景区、龙泉景区、芦笛景区等围合的大山体绿环,内有由叠彩山、老人山、两山、黑山、南溪山、穿山、普陀山围合的小山体绿环;城中以两江四湖为核心,小东江、南溪河、灵剑
2.1.2 延续山水城市格局
1 漓江、桃花江、两江四湖环绕地区以及西山公园风景区、七星公园风景区、龙泉景区形成的山地绿楔所共同限定的空间,作为桂林山水格局的核心区域。整体城市设计上应突出山水城特征,以“景在城中、城在景中”为城市风貌基本要求,加强山水“绿楔”的控制。
2 城市设计上宜塑造各具特的中小尺度的山水环境,构建不同层次的“山-水-城”格局,两江三楔涉及的开敞空间和视觉走廊应受到坚决保护。
2.1.3 保持园林城市骨架桂林城市自然山水景观环境独具特,外围有由尧山景区、桂海景区、龙泉景区、芦笛景区等围合的大山体绿环,内有由叠彩山、老人山、两山、黑山、南溪山、穿山、普陀山围合的小山体绿环;城中以两江四湖为核心,小东江、南溪河、灵剑
溪等水系贯通其中。整体城市设计控制上应结合自然山体、水系、道路绿化、集中绿地等组成城市的绿网络,构成桂林园林城市的骨架。
2.1.4 维护生态城市特征
桂林市主城区、雁山区、西城区之间存在大量农田、绿地及山林景区,形成城市板块间天然生态屏障;同时城市各组团内部分布的山体、绿地、河流、湖塘亦组成各组团问的生态分隔带。这些地段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构成部分,城市发展中应注意保留城市内部绿空间,保持城市外围田园风光,保护大山林景区背景关系,维护城市生态环境。
2.2 城市风貌分区(附录A)
2.2.1 老城核心区
1 老城核心区南起南门桥,北至铁封山、鹦鹉山,东至漓江、西至桂湖,即“两江四湖”围合区域,为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核心保护区,是桂林山水城市印象的重要感知区。
2 在旧城改造中应注重保持古城风貌,保护历史遗存风貌区恢复原有历史符号和文化遗存,
2.1.4 维护生态城市特征
桂林市主城区、雁山区、西城区之间存在大量农田、绿地及山林景区,形成城市板块间天然生态屏障;同时城市各组团内部分布的山体、绿地、河流、湖塘亦组成各组团问的生态分隔带。这些地段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构成部分,城市发展中应注意保留城市内部绿空间,保持城市外围田园风光,保护大山林景区背景关系,维护城市生态环境。
2.2 城市风貌分区(附录A)
2.2.1 老城核心区
1 老城核心区南起南门桥,北至铁封山、鹦鹉山,东至漓江、西至桂湖,即“两江四湖”围合区域,为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核心保护区,是桂林山水城市印象的重要感知区。
2 在旧城改造中应注重保持古城风貌,保护历史遗存风貌区恢复原有历史符号和文化遗存,
强化以靖江王府为中心的历史环境气氛,继承城市特定的地域历史文化。
3 注重叠彩山-靖江王府-象鼻山古城轴线格局、“十字街”街道格局、“两江四湖”环城水系、城墙遗址-水系环境-山水城格局等特空间的保护,体现城市原有空间肌理,展示城市文化内涵。
4 加强核心区内现存河塘水系的保护与改造,应重视沿岸景观质量建设,完善城市内部山水环境空间格局。
5 核心区内注意避免不适宜的建筑风格,建筑形式应借鉴历史传统,展示城市传统文化,体现地方多民族融和的城市文化特征,充分展现桂林风格,塑造独具特的城市风貌展示界面。
6 建筑注意高度和体量控制,保证主要景观视线走廊的通畅建筑屋顶应采用坡顶形式,建筑的形式、尺度与彩应与山水环境景观及历史文化景观相协调。
7 对老城核心区风貌有较大影响的现有建筑,应有组织的进行改造和整治,使之与老城风貌达到有机协调。
2.2.2 其他老城区
3 注重叠彩山-靖江王府-象鼻山古城轴线格局、“十字街”街道格局、“两江四湖”环城水系、城墙遗址-水系环境-山水城格局等特空间的保护,体现城市原有空间肌理,展示城市文化内涵。
4 加强核心区内现存河塘水系的保护与改造,应重视沿岸景观质量建设,完善城市内部山水环境空间格局。
5 核心区内注意避免不适宜的建筑风格,建筑形式应借鉴历史传统,展示城市传统文化,体现地方多民族融和的城市文化特征,充分展现桂林风格,塑造独具特的城市风貌展示界面。
6 建筑注意高度和体量控制,保证主要景观视线走廊的通畅建筑屋顶应采用坡顶形式,建筑的形式、尺度与彩应与山水环境景观及历史文化景观相协调。
7 对老城核心区风貌有较大影响的现有建筑,应有组织的进行改造和整治,使之与老城风貌达到有机协调。
2.2.2 其他老城区
1 其他老城区指老城核心区以外的已建老城区。
2 其他老城区内建筑风貌应与整体城市风格相协调,与建设环境相融合。建筑风格可充分挖掘桂林地方传统特,提倡地方建筑符号、地方材料的运用。
3 应注重建筑与山体背景线的呼应和协调,强调山水城市景观环境的保护,塑造生动的城市轮廓线。
4 其他老城区中,环城西路、上海路、漓江路、普陀路、环城北路围合区域应尤其注重与老城核心区风貌的协调,形成对老城核心区历史文化风貌的延续,并与其他区域和谐过渡。
2.2.3 城市新区
1 城市新区是指琴潭区、城北区、西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区、雁山区以及城市建成区以外进行集中成片、综合配套开发的区域。
2 新区建设强调城市形态与地方特相结合,新区总体风貌在与桂林整体城市风格协调的基础上,可按新区的不同职能进行设计引导,展示鲜明的城市形象和时代特征,体现桂林山水城市风貌与现代风貌的对话,塑造不同形式的山水城市景观。
2 其他老城区内建筑风貌应与整体城市风格相协调,与建设环境相融合。建筑风格可充分挖掘桂林地方传统特,提倡地方建筑符号、地方材料的运用。
3 应注重建筑与山体背景线的呼应和协调,强调山水城市景观环境的保护,塑造生动的城市轮廓线。
4 其他老城区中,环城西路、上海路、漓江路、普陀路、环城北路围合区域应尤其注重与老城核心区风貌的协调,形成对老城核心区历史文化风貌的延续,并与其他区域和谐过渡。
2.2.3 城市新区
1 城市新区是指琴潭区、城北区、西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区、雁山区以及城市建成区以外进行集中成片、综合配套开发的区域。
2 新区建设强调城市形态与地方特相结合,新区总体风貌在与桂林整体城市风格协调的基础上,可按新区的不同职能进行设计引导,展示鲜明的城市形象和时代特征,体现桂林山水城市风貌与现代风貌的对话,塑造不同形式的山水城市景观。
3 新区建设应尊重桂林市山水城市格局,保护山水环境,充分利用城市背景山体,注重营造城市水环境,塑造出不同层面的“山-水-城”空间形态,旨在建设崭新的桂林山水城。
4 新区建筑风貌应鼓励提取桂林地方传统特的建筑意向,融人现代元素,创造具有生命力的建筑新形式。重点地段宜通过设置适量的高层建筑作为新区标识点,形成丰富有致的城市空间形象。反对新区建设盲目追求“高、大、全”仿西式欧化建筑风格。
2.2.4 城市风景区
1 城市风景区主要包括芦笛景区、万福景区、尧山景区、桂海景区、奇峰景区。
2 城市风景区作为城市外围山体绿环,是桂林市大山水环境的组成部分,构成优美的城市背景线,是城市景观的重要元素。风景区以保护为基本原则,以风景游赏活动为主,严格控制开发地段、开发内容及开发强度,应控制建筑体量及高度,建筑形式尤应注重与山水环境的协调融合,应采用坡顶形式,建筑彩宜淡雅。
2.3城市重点区域风貌控制
4 新区建筑风貌应鼓励提取桂林地方传统特的建筑意向,融人现代元素,创造具有生命力的建筑新形式。重点地段宜通过设置适量的高层建筑作为新区标识点,形成丰富有致的城市空间形象。反对新区建设盲目追求“高、大、全”仿西式欧化建筑风格。
2.2.4 城市风景区
1 城市风景区主要包括芦笛景区、万福景区、尧山景区、桂海景区、奇峰景区。
2 城市风景区作为城市外围山体绿环,是桂林市大山水环境的组成部分,构成优美的城市背景线,是城市景观的重要元素。风景区以保护为基本原则,以风景游赏活动为主,严格控制开发地段、开发内容及开发强度,应控制建筑体量及高度,建筑形式尤应注重与山水环境的协调融合,应采用坡顶形式,建筑彩宜淡雅。
2.3城市重点区域风貌控制
2.3.1景观山体周边风貌控制
1 各级山体依等级按不同要求对建筑退让、建筑高度进行控制,留出保护绿地。(附录B)
2 山体周边保护绿地在满足安全防护需要的同时,应避免过多人工建设,采用自然原生态形式,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3 景观山体周边建筑高度应由低层向多层逐步增高,建筑布置形式宜充分利用背景山体,结合具体地形地势布局,形成灵活多样的建筑空间。
4 景观山体周围的建筑风貌不得破坏山体景观,建筑总体布局应充分考虑与背景山体的关系,并充分利用对景、借景等手法使建筑与周边山体景观呼应与融合,达到建筑与山体景观和城市风貌的和谐。
5 建筑屋顶提倡采用坡屋顶形式或设计屋顶花园,建筑彩宜采用素雅调。
2.3.2 景观水体周边风貌控制
1 沿各级水体按不同的距离控制建筑退让,作为滨水绿地控制。退让后建筑高度由低层向多层逐步增高,塑造丰富的景观层次。(附录C)
2 水体周边强调视线通透,营造观景平台。除必要的景观建筑外,应严格控制滨水地带沿
1 各级山体依等级按不同要求对建筑退让、建筑高度进行控制,留出保护绿地。(附录B)
2 山体周边保护绿地在满足安全防护需要的同时,应避免过多人工建设,采用自然原生态形式,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3 景观山体周边建筑高度应由低层向多层逐步增高,建筑布置形式宜充分利用背景山体,结合具体地形地势布局,形成灵活多样的建筑空间。
4 景观山体周围的建筑风貌不得破坏山体景观,建筑总体布局应充分考虑与背景山体的关系,并充分利用对景、借景等手法使建筑与周边山体景观呼应与融合,达到建筑与山体景观和城市风貌的和谐。
5 建筑屋顶提倡采用坡屋顶形式或设计屋顶花园,建筑彩宜采用素雅调。
2.3.2 景观水体周边风貌控制
1 沿各级水体按不同的距离控制建筑退让,作为滨水绿地控制。退让后建筑高度由低层向多层逐步增高,塑造丰富的景观层次。(附录C)
2 水体周边强调视线通透,营造观景平台。除必要的景观建筑外,应严格控制滨水地带沿
岸的建设,以保证岸线地区获得较好的景观视线和景观效果。
3 建筑尺度应与水体周边环境相协调,强调灵巧秀气、尺度宜人、造型通透,避免厚重体量。建筑彩宜淡雅,注重建筑立面设计:建筑应融入环境中,充分利用借景、对景等手法,发挥自然条件,塑造内外景观交融的滨水景观。
4 建筑布局应考虑与水体景观之间的联系,沿岸线的建筑宜采用退台处理,创造丰富的空间序列。建筑布置形式宜结合岸线及地形呈自由式布局,建筑宜采用坡屋顶形式。
5 水体岸线建设处理应注重景观效果与使用功能相结合,尽量保证沿岸用地向公众开放的便捷与舒适性。滨水绿地强调开放性与多样性,景园设计提倡使用地方材料,塑造开放、生动、有特点的滨水生态绿地。
2.3.3 重要景观环境风貌控制
1 叠彩、普陀、穿山、西山及老人山五座山的制高点所围合区城为山水城环境控制区。在控制区范围内,按照不同区域控制建筑的高度,严格控制开发密度,保护历史名城的整体格局。(附录D)
2 象鼻山、伏波山、叠彩山、独秀峰、普陀山、穿山、南溪山、西山、老人山等登高观
3 建筑尺度应与水体周边环境相协调,强调灵巧秀气、尺度宜人、造型通透,避免厚重体量。建筑彩宜淡雅,注重建筑立面设计:建筑应融入环境中,充分利用借景、对景等手法,发挥自然条件,塑造内外景观交融的滨水景观。
4 建筑布局应考虑与水体景观之间的联系,沿岸线的建筑宜采用退台处理,创造丰富的空间序列。建筑布置形式宜结合岸线及地形呈自由式布局,建筑宜采用坡屋顶形式。
5 水体岸线建设处理应注重景观效果与使用功能相结合,尽量保证沿岸用地向公众开放的便捷与舒适性。滨水绿地强调开放性与多样性,景园设计提倡使用地方材料,塑造开放、生动、有特点的滨水生态绿地。
2.3.3 重要景观环境风貌控制
1 叠彩、普陀、穿山、西山及老人山五座山的制高点所围合区城为山水城环境控制区。在控制区范围内,按照不同区域控制建筑的高度,严格控制开发密度,保护历史名城的整体格局。(附录D)
2 象鼻山、伏波山、叠彩山、独秀峰、普陀山、穿山、南溪山、西山、老人山等登高观
景点及其相互间的视廊是桂林山水城风貌特的重要体现,为桂林市重要的城市景观视廊,对视廊内的建筑高复进行分级控制。(附录E)
3 以看山观景为目标,强化重要山体和城市重要景观地区的视觉效果,建筑高度与体量不应遮挡视线,不得破坏背景山体景观
4 景观视廊周边建筑落布置宜高低错落,应注重第五立面的没计,形成景观层次丰富、韵律优美的城市天际轮廓线,体现桂林城市映像特。
5 各风景点周边的建筑高度须满足有关控制要求,建筑形式、体量与彩不得对风景点的风貌造成破坏,并应与重要景观之间保持和谐统一。
6 文物古迹单位周边的建筑在满足退让要求的同时,应严格控制其建筑高度与建设密度,建筑的形式、体量及彩应与文物古迹相呼应与协调。文物古迹保护范围外围的建筑高度应采用有效处理方式与低层建筑区的建筑高度形成缓和过渡,建筑整体风貌上应与低层建筑区协调一致。(附录F)
2.3.4 城市重要道路及广场风貌控制
1 城市沿街建筑是城市地方特的重要展示界面,在符合有关退让规定的前提下,应注重
3 以看山观景为目标,强化重要山体和城市重要景观地区的视觉效果,建筑高度与体量不应遮挡视线,不得破坏背景山体景观
4 景观视廊周边建筑落布置宜高低错落,应注重第五立面的没计,形成景观层次丰富、韵律优美的城市天际轮廓线,体现桂林城市映像特。
5 各风景点周边的建筑高度须满足有关控制要求,建筑形式、体量与彩不得对风景点的风貌造成破坏,并应与重要景观之间保持和谐统一。
6 文物古迹单位周边的建筑在满足退让要求的同时,应严格控制其建筑高度与建设密度,建筑的形式、体量及彩应与文物古迹相呼应与协调。文物古迹保护范围外围的建筑高度应采用有效处理方式与低层建筑区的建筑高度形成缓和过渡,建筑整体风貌上应与低层建筑区协调一致。(附录F)
2.3.4 城市重要道路及广场风貌控制
1 城市沿街建筑是城市地方特的重要展示界面,在符合有关退让规定的前提下,应注重
塑造整洁有序、富有特的城市形象,并结合交通、绿化和人流集散需要,变化街道空间,丰富城市景观。(附录G)
2 加强城市主干道及景观道路沿路两侧的建筑造型、体量、彩及高度控制。注意道路的对景和远景设计,强化视线集中的观景,塑造丰富天际轮廓线。
3 临山体、水体、绿地的城市道路,应控制建筑临街长度,确保观景视线通透,提倡在道路适当位置布置街头广场绿地,与道路线性绿化配合,形成点线结合的绿道路空间。
4 机场路、桂阳公路、桂磨路、中山北路等作为城市主要出入口道路,两侧宜加强沿线景观环境设计和建筑立面设计,应注重城市人口景观节点控制,并设置人城标志作为城市印象的标识点。
5 机场路、桂阳公路及桂磨路等桂林市重要旅游通道应注意加强非建区绿带的保护,道路两侧景观资源良好地段应严格控制建设量,保留山林绿地和田园风光的景观渗透面,保持观景视线通畅。
6 城市广场应结合周边用地和建筑物的功能及氛围来进行设计在使用功能上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在景观质量上相呼应,创造文雅、优美、大方的环境气氛。
7 桂林作为中亚热带气候特征的城市,相应要求城市广场的绿地比例较高,并以遮荫避日
2 加强城市主干道及景观道路沿路两侧的建筑造型、体量、彩及高度控制。注意道路的对景和远景设计,强化视线集中的观景,塑造丰富天际轮廓线。
3 临山体、水体、绿地的城市道路,应控制建筑临街长度,确保观景视线通透,提倡在道路适当位置布置街头广场绿地,与道路线性绿化配合,形成点线结合的绿道路空间。
4 机场路、桂阳公路、桂磨路、中山北路等作为城市主要出入口道路,两侧宜加强沿线景观环境设计和建筑立面设计,应注重城市人口景观节点控制,并设置人城标志作为城市印象的标识点。
5 机场路、桂阳公路及桂磨路等桂林市重要旅游通道应注意加强非建区绿带的保护,道路两侧景观资源良好地段应严格控制建设量,保留山林绿地和田园风光的景观渗透面,保持观景视线通畅。
6 城市广场应结合周边用地和建筑物的功能及氛围来进行设计在使用功能上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在景观质量上相呼应,创造文雅、优美、大方的环境气氛。
7 桂林作为中亚热带气候特征的城市,相应要求城市广场的绿地比例较高,并以遮荫避日
的高大乔木为主,避免大面积草坪绿化。
2.3.5 城市片区开发风貌控制
1 城市片区开发提倡在统一中寻求变化,在体现桂林城市特的基础上,可根据不同开发性质进行多样性风格建设,塑造行政办公区风貌、商业娱乐区风貌、居住区风貌、工业园区风貌等各具特的城市片区形象。
2 城市片区开发建设应注意考虑片区内建筑风貌与环境设计,在整体风貌协调的基础上,提倡通过设置不同高度的建筑形成错落有致的片区景观,避免出现大面积同一高度的建筑单体或建筑。
3 城市片区开发应体现桂林市地方文化特的关联性、延续性与时代特征,对桂林历史街区实行保护性建设,修旧如旧,再现城市风貌历史;在城市老城核心区内对各年代有代表性的房屋实行保护性建设,没有老房屋的可按照当年的风格进行恢复性重建。城市居住片区的开发尤其应注重在开发创意、规划布局、建筑设计、景观环境建设等方面体现城市文化内涵,形成居住片区的文化感知环境。
4 强化居民住宅区文化内涵与设施建设。在规划中,要安排一定比例数额的资金,用于居
2.3.5 城市片区开发风貌控制
1 城市片区开发提倡在统一中寻求变化,在体现桂林城市特的基础上,可根据不同开发性质进行多样性风格建设,塑造行政办公区风貌、商业娱乐区风貌、居住区风貌、工业园区风貌等各具特的城市片区形象。
2 城市片区开发建设应注意考虑片区内建筑风貌与环境设计,在整体风貌协调的基础上,提倡通过设置不同高度的建筑形成错落有致的片区景观,避免出现大面积同一高度的建筑单体或建筑。
3 城市片区开发应体现桂林市地方文化特的关联性、延续性与时代特征,对桂林历史街区实行保护性建设,修旧如旧,再现城市风貌历史;在城市老城核心区内对各年代有代表性的房屋实行保护性建设,没有老房屋的可按照当年的风格进行恢复性重建。城市居住片区的开发尤其应注重在开发创意、规划布局、建筑设计、景观环境建设等方面体现城市文化内涵,形成居住片区的文化感知环境。
4 强化居民住宅区文化内涵与设施建设。在规划中,要安排一定比例数额的资金,用于居
民住宅区文化内涵与设施方面的建设。文化内涵建设主要包括:小区名称、开发创意、建筑风貌、历史渊源等内容;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文化活动场所(室外活动场地、图书室、青少年、老年文化活动用房)、文化小品设施(告示栏、雕塑、石刻)、体育活动设施、植物配置。
5 在其他项目的规划设计中,均应根据不同项目的不同特点,规划配置相应的特殊文化内容融人其中。
5 在其他项目的规划设计中,均应根据不同项目的不同特点,规划配置相应的特殊文化内容融人其中。
3 建筑
3.1 基本原则
3.1.1 尊重自然,与山水环境融合建筑设计应尊重自然环境,遵循城市空间格局,从建筑体量、尺度、外部空间构成、形象风格、外观彩等方面与山水环境融合,体现桂林地方特。
3.1.2 整体统一,个体富于变化注重整体统一和谐。按照城市分区风貌控制要求确定不同片
3.1 基本原则
3.1.1 尊重自然,与山水环境融合建筑设计应尊重自然环境,遵循城市空间格局,从建筑体量、尺度、外部空间构成、形象风格、外观彩等方面与山水环境融合,体现桂林地方特。
3.1.2 整体统一,个体富于变化注重整体统一和谐。按照城市分区风貌控制要求确定不同片
区、街区、组的形象风格基调。在体统一和谐的基调中表现建筑的个性,增强可识别性,避免雷同。提倡原创性设计构思,反对照抄照搬。
3.1.3 传承文脉,注重文化内涵和品位保护古城历史文化,传承历史文脉。在挖掘、弘扬本地传统精华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创造性地运用,以突出建筑的文化内涵,提高文化品位,发展与丰富地方特的建筑表现。
3.1.4 探索创新,可持续发展
1 城市风貌将随桂林城市发展与时代前进,兼收并蓄、历史文脉延续、创新发展,建筑设计应不断探索、创新、提高设计创作水平,建筑技术和材料与科学技术进步、社会经济文化水平的提高同步持续发展。
2 结合桂林自然地理气候条件,更新设计创作理念,大力推广运用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和节能、节地、环保等新技术,创建当代佳林生态适应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新建筑,创新地方特的表现形式,为城市风貌可持续发展注入活力。
3.1.3 传承文脉,注重文化内涵和品位保护古城历史文化,传承历史文脉。在挖掘、弘扬本地传统精华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创造性地运用,以突出建筑的文化内涵,提高文化品位,发展与丰富地方特的建筑表现。
3.1.4 探索创新,可持续发展
1 城市风貌将随桂林城市发展与时代前进,兼收并蓄、历史文脉延续、创新发展,建筑设计应不断探索、创新、提高设计创作水平,建筑技术和材料与科学技术进步、社会经济文化水平的提高同步持续发展。
2 结合桂林自然地理气候条件,更新设计创作理念,大力推广运用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和节能、节地、环保等新技术,创建当代佳林生态适应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新建筑,创新地方特的表现形式,为城市风貌可持续发展注入活力。
3.2 总体要求
3.2.1 建筑与环境的整体性
1 建筑设计应与其周边环境设计整合、同步,形成整体和谐互为映衬的风貌。
2 环境设计以人为本,注重日照、通风、视线、景观、活动场地、小品、绿化、交通流线及静态交通、环保、安全、文化等各种实用性能,做到实用性与观赏性统一。
3.2.2 整体构思的全面综合性
1 设计应做由内部空间组合到外观形象风格的整体构思。不应只顾及一个正立面或沿街面;不应只靠附加一层虚假表皮来塑造形象。
2 全面综合功能适用性、技术经济合理性、形象观赏性及耐久与安全等各方面要求,做到“适用、经济、美观”的统一。
3.2.3 顶部造型生动性
1 按照桂林登山观景及轮廓线需要,注重建筑顶部造型即第瓦立面设计。要求高低错落有
3.2.1 建筑与环境的整体性
1 建筑设计应与其周边环境设计整合、同步,形成整体和谐互为映衬的风貌。
2 环境设计以人为本,注重日照、通风、视线、景观、活动场地、小品、绿化、交通流线及静态交通、环保、安全、文化等各种实用性能,做到实用性与观赏性统一。
3.2.2 整体构思的全面综合性
1 设计应做由内部空间组合到外观形象风格的整体构思。不应只顾及一个正立面或沿街面;不应只靠附加一层虚假表皮来塑造形象。
2 全面综合功能适用性、技术经济合理性、形象观赏性及耐久与安全等各方面要求,做到“适用、经济、美观”的统一。
3.2.3 顶部造型生动性
1 按照桂林登山观景及轮廓线需要,注重建筑顶部造型即第瓦立面设计。要求高低错落有
致,形象生动灵巧。不应出现大片平直死板的平屋面;坡顶需注意屋顶本身的长宽高尺度与比例,不致显得庞大、笨重。
2 单体建筑第五立面设计上需要作多少变化、宜采用的形式,根据其所在风貌控制区基调及城市轮廓线要求确定。
3.2.4 建筑形象的长效性
1 选用节能降耗、经久耐用的外装修材质,降低运营维修成本,使既定形象能长期保持。
2 建筑物上必然出现或建成后再逐步装置的附加物,必须在设计上统筹安排,预留位置或预作限定,为城市管理提供依据。这类附加物包括:建筑物名牌与店名牌、广告牌,放在建筑上的各种城市标识、空调外机、太阳能热水器以及阳台的封装、安全卷闸门及安全网的设置等。
3.3 体量与尺度
3.3.1 普遍要求
2 单体建筑第五立面设计上需要作多少变化、宜采用的形式,根据其所在风貌控制区基调及城市轮廓线要求确定。
3.2.4 建筑形象的长效性
1 选用节能降耗、经久耐用的外装修材质,降低运营维修成本,使既定形象能长期保持。
2 建筑物上必然出现或建成后再逐步装置的附加物,必须在设计上统筹安排,预留位置或预作限定,为城市管理提供依据。这类附加物包括:建筑物名牌与店名牌、广告牌,放在建筑上的各种城市标识、空调外机、太阳能热水器以及阳台的封装、安全卷闸门及安全网的设置等。
3.3 体量与尺度
3.3.1 普遍要求
1 与桂林山水环境尺度谐调,严格控制建筑体量。遵循“宜小不宜大,宜低不宜高,宜疏不宜密”的原则。
2 由体的体量组合来决定单体建筑体量。任何成片、成街、成组的建筑体,都必须在规划控制局部最高的高度下形成高低、大小、进退的变化:保持景观视廊;构成与山水环境融合的建筑外部空间:形成与背景山形呼应的城市轮廓线;突出“城在景中,景在城中,城景交融”的山水城市特。
3 单体建筑体量应保持长宽高尺度有良好比例,不出现庞大、横长或矮胖的形体。单体建筑长度不宜超过50米。
4 把握好建筑的尺度感,建筑体量大小及外观形象的尺度感与环境尺度谐调。不应由于尺度夸张或运用不当造成与环境尺度不相容。
3.3.2 老城核心区及其他老城区
1 城核心区体量大小高低的分布,应突出“叠彩山-靖江王府-象鼻山”这条古城轴线;突出由两江四湖环绕的城市空间格局。
2 城核心区靠山近水的建筑,其体量大小、高低必须按照突出山水景观的原则来确定。沿
2 由体的体量组合来决定单体建筑体量。任何成片、成街、成组的建筑体,都必须在规划控制局部最高的高度下形成高低、大小、进退的变化:保持景观视廊;构成与山水环境融合的建筑外部空间:形成与背景山形呼应的城市轮廓线;突出“城在景中,景在城中,城景交融”的山水城市特。
3 单体建筑体量应保持长宽高尺度有良好比例,不出现庞大、横长或矮胖的形体。单体建筑长度不宜超过50米。
4 把握好建筑的尺度感,建筑体量大小及外观形象的尺度感与环境尺度谐调。不应由于尺度夸张或运用不当造成与环境尺度不相容。
3.3.2 老城核心区及其他老城区
1 城核心区体量大小高低的分布,应突出“叠彩山-靖江王府-象鼻山”这条古城轴线;突出由两江四湖环绕的城市空间格局。
2 城核心区靠山近水的建筑,其体量大小、高低必须按照突出山水景观的原则来确定。沿
两江四湖的建筑不允许长线连排,必须保持建筑之间的间隔与通透,使山水环境与街区城市空间互相渗透交融。
3 老城核心区中的街区,建筑体量必须保证不阻断主要景观视廊。历史街区、古建筑附近的新建筑体量及尺度感,应能够陪衬、烘托、彰显历史街区及古建筑的风貌。
4 老城核心建筑控制高度在24M以下,局部最高者不超过24M,应控制建筑体量,不致太横长。单体建筑规模太大者宜切分为多个建筑体量。商业街区不阻断景观视廊的街道段落,建筑长线连排时,宜采用分段高低进退体量变化,做出分段的开口等处理,打破横长的体态。
5 其它老城区体量与尺度,控制重点与老城核心区相同。应注意沿两江四湖向外空间的连通交融,体量由低到高的过渡。
3.3.3 城市新区
1 遵循城市空间格局,按照建筑与山水环境融合的基本原则,结合城市新区不同片区的主要功能,以确定不同组建筑体量大小高低的分布与组合形态,从而确定单体建筑的体量与尺度。
3 老城核心区中的街区,建筑体量必须保证不阻断主要景观视廊。历史街区、古建筑附近的新建筑体量及尺度感,应能够陪衬、烘托、彰显历史街区及古建筑的风貌。
4 老城核心建筑控制高度在24M以下,局部最高者不超过24M,应控制建筑体量,不致太横长。单体建筑规模太大者宜切分为多个建筑体量。商业街区不阻断景观视廊的街道段落,建筑长线连排时,宜采用分段高低进退体量变化,做出分段的开口等处理,打破横长的体态。
5 其它老城区体量与尺度,控制重点与老城核心区相同。应注意沿两江四湖向外空间的连通交融,体量由低到高的过渡。
3.3.3 城市新区
1 遵循城市空间格局,按照建筑与山水环境融合的基本原则,结合城市新区不同片区的主要功能,以确定不同组建筑体量大小高低的分布与组合形态,从而确定单体建筑的体量与尺度。
2 运用建筑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的体形变化,运用对景、借景、景观视廊、空间连通交融等空间组合处理,构成新区多姿多彩的城市空间,形成与背景山形呼应的新区城市轮廓线,突显“城景交融”的特。
3 低层与多层建筑不应长线连排形成横长体形。中高层建筑应控制长宽尺度比例,不致显得矮胖。高层建筑应注意体量的大小与局部变化,不致形成太庞大的单一体量。
4 城市新区的工业建筑,建筑设计应与生产工艺密切合作以控制建筑体量。能切分为多个体量者不做单一集中大体量;能缩平面尺寸做多层者,不做成长宽尺度巨大的单层;开拓利用地下空间以缩小地面建筑体量:核心生产线外围附属部分做高低进退体量变化;屋面做出高低变化,等等。削弱体量庞大感,使其体量与尺度能融合进佳林山水环境。
3.3.4 城市风景区
1、城市风景区的建筑,体量控制坚持数量少、体量小、高度低的原则;保证自然风景为主,人工建筑作为陪衬或点缀。
2、本区域建筑体量限于低层建筑,体量在景区具体地段怎样分布、组合.应经过景观分析确定。
3 低层与多层建筑不应长线连排形成横长体形。中高层建筑应控制长宽尺度比例,不致显得矮胖。高层建筑应注意体量的大小与局部变化,不致形成太庞大的单一体量。
4 城市新区的工业建筑,建筑设计应与生产工艺密切合作以控制建筑体量。能切分为多个体量者不做单一集中大体量;能缩平面尺寸做多层者,不做成长宽尺度巨大的单层;开拓利用地下空间以缩小地面建筑体量:核心生产线外围附属部分做高低进退体量变化;屋面做出高低变化,等等。削弱体量庞大感,使其体量与尺度能融合进佳林山水环境。
3.3.4 城市风景区
1、城市风景区的建筑,体量控制坚持数量少、体量小、高度低的原则;保证自然风景为主,人工建筑作为陪衬或点缀。
2、本区域建筑体量限于低层建筑,体量在景区具体地段怎样分布、组合.应经过景观分析确定。
3、与城市风景区相邻的地段,建筑体量的多少、大小、高低,应作为由景区到市区的过度来处理。
3.4 形象与风格
3.4.1 普遍要求
1、建筑形象应有地方特、有文化内涵,体现“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游览城市”的文化品位。风格轻巧开敞,体现华南的地域性特。
2、注重建筑个性表达。体统一和谐,个体形象丰富多变。
3、按照建筑的类别、性质采用表现个性的适宜形象语汇。按照单体建筑在体中的主次、形成风貌所起作用大小把握其建筑表现的度。不应片面追求单体建筑的“标志性”或“超前性”。
3.4.2 老城核心区及其他老城区
1 老城核心区建筑形象风格应着重体现历史文化的传承。除少量宗教建筑外,一律不应照
3.4 形象与风格
3.4.1 普遍要求
1、建筑形象应有地方特、有文化内涵,体现“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游览城市”的文化品位。风格轻巧开敞,体现华南的地域性特。
2、注重建筑个性表达。体统一和谐,个体形象丰富多变。
3、按照建筑的类别、性质采用表现个性的适宜形象语汇。按照单体建筑在体中的主次、形成风貌所起作用大小把握其建筑表现的度。不应片面追求单体建筑的“标志性”或“超前性”。
3.4.2 老城核心区及其他老城区
1 老城核心区建筑形象风格应着重体现历史文化的传承。除少量宗教建筑外,一律不应照
搬或沿用外国建筑形式。
2 提倡借鉴传统建筑的形象要素与图式语言,塑造能体现历史文脉及时代精神的、有桂林地方特的建筑形象。第五立面采用坡顶造型。
3 历史街区及古建筑附近的新建筑,形象、风格、彩、尺度都必须与原有建筑谐调,烘托、突出历史街区与古建的风貌。沿两江四湖的建筑,应注重以其轻巧的风格将建筑与风景高度融合。
4 老城核心区应注重商业街需要的商业气氛与古城建筑风貌的协调。严格限定超出建筑设计中规定的各种附加物,不让建筑上的附加物破坏既定的形象,
5 其它老城区,作为老城核心区与城市新区的过渡,应在注重历史文化传承的基础上探求多元化的建筑表现手法,塑造多样化表现桂林地方特的建筑形象。
3.4.3 城市新区
1 体现新时期新桂林山水城市风貌。民用建筑在借鉴传统的基础上探索创造新的图式语言及建筑表现技巧,塑造能延续传统文咏又富于时代精神的建筑形象,体现桂林地方特的不断发展创新。
2 提倡借鉴传统建筑的形象要素与图式语言,塑造能体现历史文脉及时代精神的、有桂林地方特的建筑形象。第五立面采用坡顶造型。
3 历史街区及古建筑附近的新建筑,形象、风格、彩、尺度都必须与原有建筑谐调,烘托、突出历史街区与古建的风貌。沿两江四湖的建筑,应注重以其轻巧的风格将建筑与风景高度融合。
4 老城核心区应注重商业街需要的商业气氛与古城建筑风貌的协调。严格限定超出建筑设计中规定的各种附加物,不让建筑上的附加物破坏既定的形象,
5 其它老城区,作为老城核心区与城市新区的过渡,应在注重历史文化传承的基础上探求多元化的建筑表现手法,塑造多样化表现桂林地方特的建筑形象。
3.4.3 城市新区
1 体现新时期新桂林山水城市风貌。民用建筑在借鉴传统的基础上探索创造新的图式语言及建筑表现技巧,塑造能延续传统文咏又富于时代精神的建筑形象,体现桂林地方特的不断发展创新。
2 形象塑造应注意与山水背景的谐调及城市轮廓线的变化,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建筑混合组成的建筑应注意形象风格及尺度感的统一性。顶部处理提倡探索创造多种含坡顶元素或有坡顶意味的造型,丰富城市新区的建筑表现,
3 城市新区工业建筑的形象处理应注重与山水环境谐调。在此前提下按不同生产类别表现其个性。
4 工业建筑生产线周边附属小体量,宜按民用建筑形象风格处理。无附属小体量的生产厂房,宜利用其具有可变性的外维护墙及屋顶、细部、外观彩等处理,打破笨重、单调、压抑感、构建能与桂林山水环境尺度和谐的形象与风格。
3.4.4 城市风景区
1 城市风景区建筑的形象风格,作为景观的构成要素,必须与原有自然景观高度融合,当好自然景观的配角。
2 建筑形式的选用应与场所或景区的主题吻合,应具有很高的观赏性、表意性。不同风格的建筑之间应有一定距离并作绿化分隔,避免不同形式或风格的建筑杂陈一处而不相协调。
3 城市新区工业建筑的形象处理应注重与山水环境谐调。在此前提下按不同生产类别表现其个性。
4 工业建筑生产线周边附属小体量,宜按民用建筑形象风格处理。无附属小体量的生产厂房,宜利用其具有可变性的外维护墙及屋顶、细部、外观彩等处理,打破笨重、单调、压抑感、构建能与桂林山水环境尺度和谐的形象与风格。
3.4.4 城市风景区
1 城市风景区建筑的形象风格,作为景观的构成要素,必须与原有自然景观高度融合,当好自然景观的配角。
2 建筑形式的选用应与场所或景区的主题吻合,应具有很高的观赏性、表意性。不同风格的建筑之间应有一定距离并作绿化分隔,避免不同形式或风格的建筑杂陈一处而不相协调。
3.5 建筑技术条件综合
3.5.1 普遍要求正确运用建筑结构、设备、材料等技术手段。共同塑造形象。强化设计过程的专业协调、配合.使建筑的形象表达与技术逻辑性一致。
3.5.2 充分发挥新技术的建筑表现力大力推广运用各种新技术、采用新结构、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注重分析研究所带来的建筑表现可有性。充分运用,适当引导,增强建筑表现力。
3.5.3 工业建筑注重分析、区分生产工艺流程的固定不变部分与可调整变化部分;注重分析厂房各个外维护面的可变程度;注重拟选用标准化构配件的建筑表现力,为控制体量、把握尺度、塑造形象、体现风格提供更大的选择余地。采用大跨度新结构屋顶应注意选取能融入环境、比较轻盈美观的造型。
3.5.4 运用地方材料
1 充分利用现有石、砂、瓦、竹、木等地方材料,增强建筑地方特的表现。
2 通过设计上运用地方材料,推动其生产工艺改进、性能提高、花品种增加、产业规模化生产,成为设计上可长期选用的来源。
1 充分利用现有石、砂、瓦、竹、木等地方材料,增强建筑地方特的表现。
2 通过设计上运用地方材料,推动其生产工艺改进、性能提高、花品种增加、产业规模化生产,成为设计上可长期选用的来源。
4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4.1 基本原则
4.1.1 强调发挥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以人为本的功能,凸显功能的完善性。
4.1.2 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考虑设计达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4.1.3 考虑社会发展的不可预见性,适当提高设计标准和设计规模,加大设计富余量,避免反复开挖修复的浪费。
4.1 基本原则
4.1.1 强调发挥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以人为本的功能,凸显功能的完善性。
4.1.2 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考虑设计达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4.1.3 考虑社会发展的不可预见性,适当提高设计标准和设计规模,加大设计富余量,避免反复开挖修复的浪费。
4.1.4 赋予设计个性,精心创作,营造愉悦的环境氛围(在市区应慎重兴建高架路、高架桥)。
4.2 城市道路
4.2.1 道路路面
1 材料:路面设计首先要根据交通功能的需求,对路面材料、结构、形式等加以选择,以提供有一定强度、耐磨、防滑的路面,同时也要重视视觉的感受。目前可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或石材铺砌的路面。平整的沥青路面令人感到顺畅,石板路看上去古老而亲切,与合适的建筑环境相配合会产生很好的桂林传统街道景观效果。
2 彩:路面彩的运用要注意调、浓淡、质感等因素,还应注意和桂林当地的气候、街道的性质、周围环境的配合。作为行车的路面主要为灰或黑,为有所区分也可采用彩水泥混凝土路面或沥青混凝土路面,步行街道的路面可更加丰富多彩。
4.2.2 路缘石
4.2 城市道路
4.2.1 道路路面
1 材料:路面设计首先要根据交通功能的需求,对路面材料、结构、形式等加以选择,以提供有一定强度、耐磨、防滑的路面,同时也要重视视觉的感受。目前可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或石材铺砌的路面。平整的沥青路面令人感到顺畅,石板路看上去古老而亲切,与合适的建筑环境相配合会产生很好的桂林传统街道景观效果。
2 彩:路面彩的运用要注意调、浓淡、质感等因素,还应注意和桂林当地的气候、街道的性质、周围环境的配合。作为行车的路面主要为灰或黑,为有所区分也可采用彩水泥混凝土路面或沥青混凝土路面,步行街道的路面可更加丰富多彩。
4.2.2 路缘石
1材料:目前可采用水泥混凝土预制块或石材加工的路缘石。
2彩:水泥混凝土预制块路缘石彩比较丰富,商业步行街可采用鲜艳有变化的路缘石,石材加工的路缘石基本上是青灰。
4.2.3 人行道
1 在人行道设计中遵循“平整、抗滑、耐磨、美观”的原则,在有条件的工程大力提倡透水型的人行道铺装、尽可能地涵养地下水环境。设计必须符合乘轮椅者、拄盲杖者的使用要求,无障碍设施设计要规范、齐全。
2 材料:人行道铺装的基本要求是希望能够提供舒适、美观的路面。在阴雨潮湿的天气能防滑,便于排水,在恶劣气候条件下亦安全,同时造价低廉。质感也要注意场地的大小,大面积的可粗糙些,小面积的不可太粗糙。桂林炎热多雨,应选用吸水性强、表面粗糙的铺装材料。目前可采用水泥混凝土预制块街砖、透水性街砖或石材铺砌的人行道,宜推选地方石材作铺路材料。
3 彩:在彩设计上,要考虑地区的气候特点,利用彩的视觉特性来改善环境心理感受。
2彩:水泥混凝土预制块路缘石彩比较丰富,商业步行街可采用鲜艳有变化的路缘石,石材加工的路缘石基本上是青灰。
4.2.3 人行道
1 在人行道设计中遵循“平整、抗滑、耐磨、美观”的原则,在有条件的工程大力提倡透水型的人行道铺装、尽可能地涵养地下水环境。设计必须符合乘轮椅者、拄盲杖者的使用要求,无障碍设施设计要规范、齐全。
2 材料:人行道铺装的基本要求是希望能够提供舒适、美观的路面。在阴雨潮湿的天气能防滑,便于排水,在恶劣气候条件下亦安全,同时造价低廉。质感也要注意场地的大小,大面积的可粗糙些,小面积的不可太粗糙。桂林炎热多雨,应选用吸水性强、表面粗糙的铺装材料。目前可采用水泥混凝土预制块街砖、透水性街砖或石材铺砌的人行道,宜推选地方石材作铺路材料。
3 彩:在彩设计上,要考虑地区的气候特点,利用彩的视觉特性来改善环境心理感受。
4 工艺:鼓励改进混凝土预制工艺、提高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开发生产再生混凝土、新型环保预制混凝土产品。
4.3 城市桥梁
4.3.1 桥梁结构形式
1 旧城核心区及一般老城区:旧城核心区及一般老城区建筑密集,交通繁忙,桥梁结构设计宜采用线形简洁、施工便捷的梁桥形式,包括简支梁、连续梁、刚架梁等结构形式;当需要体现历史文化或民族风情时,可结合本地历史文化精华素材作风景区桥梁设计。
2 城市新区:城市新区的桥梁设计应结合新区的功能性质和建筑的风貌特点,桥梁结构的形式可变化多样,可根据实际具体情况定。在桥梁设计中宜采用新工艺和新技术,体现桂林传统的特征。
3 风景区:风景区桥梁要结合桂林地形地貌、河流和人文环境,应以景观桥设计为主,宜采用梁桥和拱桥,桥梁结构的形式可变化多样,桥体应轻巧通透造型别致。结构设计中应注意桥梁的比例协调、线形韵律优美,同时需注意各主要部位之间的结合处理做到自然流
4.3 城市桥梁
4.3.1 桥梁结构形式
1 旧城核心区及一般老城区:旧城核心区及一般老城区建筑密集,交通繁忙,桥梁结构设计宜采用线形简洁、施工便捷的梁桥形式,包括简支梁、连续梁、刚架梁等结构形式;当需要体现历史文化或民族风情时,可结合本地历史文化精华素材作风景区桥梁设计。
2 城市新区:城市新区的桥梁设计应结合新区的功能性质和建筑的风貌特点,桥梁结构的形式可变化多样,可根据实际具体情况定。在桥梁设计中宜采用新工艺和新技术,体现桂林传统的特征。
3 风景区:风景区桥梁要结合桂林地形地貌、河流和人文环境,应以景观桥设计为主,宜采用梁桥和拱桥,桥梁结构的形式可变化多样,桥体应轻巧通透造型别致。结构设计中应注意桥梁的比例协调、线形韵律优美,同时需注意各主要部位之间的结合处理做到自然流
畅。不宜设计高大挺拔,喧宾夺主的结构型式。
4.3.2 桥梁外观装饰
1 材料是为外形服务的,根据桥梁的主题和体现风格来选择材料,桥梁装饰的繁简都不能离开主题和风格,除了工业高新区和繁华的中西合璧的商业街,风景区及郊外的自然环境应多考虑古典桥型,形成桂林桥梁建筑风貌的整体和谐性。
2 桥梁彩:彩是桥的外表面貌,要能体现出桥梁的美感设计时应根据桥型环境和周围地域特点选用桥梁的彩。对桥梁的彩不作硬性规定,需突出桥梁时,可大胆用;需融人环境时可用柔和的灰调。
3 旧城核心区及一般老城区:应与城区传统的建筑环境相协调,人文历史相融合。
4 城市新区:应反映城市新区特点,突出桂林传统文化品位。装饰时应注重线条的装修以及彩和图案的搭配,在美观大方的前提下,力求做到桂林桥梁的独特。
5 风景区的桥梁装饰应注重桂林历史和地方风格。在运用彩方面,宜以融合为主,采用与环境彩近似的调和如浅绿、浅蓝和灰等,个别区域可采用强调彩如红、黄、白;在材质方面,宜采用清晰自然、亲切温和的木材和稳重、华贵的石材,或采用自然质朴的
4.3.2 桥梁外观装饰
1 材料是为外形服务的,根据桥梁的主题和体现风格来选择材料,桥梁装饰的繁简都不能离开主题和风格,除了工业高新区和繁华的中西合璧的商业街,风景区及郊外的自然环境应多考虑古典桥型,形成桂林桥梁建筑风貌的整体和谐性。
2 桥梁彩:彩是桥的外表面貌,要能体现出桥梁的美感设计时应根据桥型环境和周围地域特点选用桥梁的彩。对桥梁的彩不作硬性规定,需突出桥梁时,可大胆用;需融人环境时可用柔和的灰调。
3 旧城核心区及一般老城区:应与城区传统的建筑环境相协调,人文历史相融合。
4 城市新区:应反映城市新区特点,突出桂林传统文化品位。装饰时应注重线条的装修以及彩和图案的搭配,在美观大方的前提下,力求做到桂林桥梁的独特。
5 风景区的桥梁装饰应注重桂林历史和地方风格。在运用彩方面,宜以融合为主,采用与环境彩近似的调和如浅绿、浅蓝和灰等,个别区域可采用强调彩如红、黄、白;在材质方面,宜采用清晰自然、亲切温和的木材和稳重、华贵的石材,或采用自然质朴的
清水混凝土。桥梁装饰需注意桥梁细部美学、桥头艺术、栏杆及人行道铺装和装饰灯光等的和谐统一处理。
4.3.3 桥梁环境的营造
1 老城核心区及其它老城区:桥梁作为新建筑介入老旧城区应注重历史的连续性和桂林地方文脉的传承性,必须对原环境的历史、文化背景、风俗民情等进行深入调查了解,从而构思出与环境协调的、能导致人们心理上满意的桥梁造型,营造出与城市大环境和谐统一的环境。
2 城市新区:应结合城市新区的区域定位和建筑体风格,从桥梁结构样式、外观装饰和桥梁布局及功能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营造出协调一致、与桂林山水和文化相映生辉的城市风貌。
3 城市景区:位于景区的桥梁,应结合自然环境和所在区域城市人文环境综合考虑,不能够超越环境之上。可根据需要采用三种手法来处理与环境的关系:即融合于环境之中,或与环境相互渗透,或突出于环境之上,后者要慎用。
4.3.3 桥梁环境的营造
1 老城核心区及其它老城区:桥梁作为新建筑介入老旧城区应注重历史的连续性和桂林地方文脉的传承性,必须对原环境的历史、文化背景、风俗民情等进行深入调查了解,从而构思出与环境协调的、能导致人们心理上满意的桥梁造型,营造出与城市大环境和谐统一的环境。
2 城市新区:应结合城市新区的区域定位和建筑体风格,从桥梁结构样式、外观装饰和桥梁布局及功能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营造出协调一致、与桂林山水和文化相映生辉的城市风貌。
3 城市景区:位于景区的桥梁,应结合自然环境和所在区域城市人文环境综合考虑,不能够超越环境之上。可根据需要采用三种手法来处理与环境的关系:即融合于环境之中,或与环境相互渗透,或突出于环境之上,后者要慎用。
4.4 道路附属设施
4.4.1 道路绿化
1 道路绿化基本要求:
1) 道路绿化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和地被植物应综合协调统一布置。道路绿地中不得裸露土壤。
2) 道路绿化应满足行车视线安全要求和行车净空要求。应适当留出景观视线口。
3) 道路绿化应综合考虑市政设施和构筑物与绿化种植点的水平间距和垂直间距,满足现行国家相应技术规范要求。
4) 道路绿化应选用适合道路生存环境,能自然健康生长的乡土树种。
5) 道路绿化在满足绿化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应考虑采用自然生态布置方式,力求保护生态环境,降低管理维护成本。
2 道路绿化布置:
1) 分车绿带小于1.5米宽不得种植乔木。种植浅根性乔木的分车绿带宜大于2.5米宽。中间分车绿带大于5.0米宽可种植乔木,乔木集中种植间距不宜小于20.0米。
4.4.1 道路绿化
1 道路绿化基本要求:
1) 道路绿化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和地被植物应综合协调统一布置。道路绿地中不得裸露土壤。
2) 道路绿化应满足行车视线安全要求和行车净空要求。应适当留出景观视线口。
3) 道路绿化应综合考虑市政设施和构筑物与绿化种植点的水平间距和垂直间距,满足现行国家相应技术规范要求。
4) 道路绿化应选用适合道路生存环境,能自然健康生长的乡土树种。
5) 道路绿化在满足绿化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应考虑采用自然生态布置方式,力求保护生态环境,降低管理维护成本。
2 道路绿化布置:
1) 分车绿带小于1.5米宽不得种植乔木。种植浅根性乔木的分车绿带宜大于2.5米宽。中间分车绿带大于5.0米宽可种植乔木,乔木集中种植间距不宜小于20.0米。
2) 分车绿带应分层次布置不同植物,同时考虑绿化景观要求、防视线干扰要求和安全防护要求。
3) 行道树绿带种植乔木以等距规则式种植为主,行道树绿带较宽的地段可考虑采用自然式种植。
4) 行道树绿带种植乔木不宜小于1.5米宽,种植间距不宜小于8.0米。行道树绿带小于1.5米宽种植乔木应对绿带进行保护处理。
5) 行道树树种宜选用冠幅大、分枝点高、适应性强、有花期、有季相变化的深根性乔木。
6) 路侧绿带应结合具体环境条件采用多种方式绿化。商业区路侧绿带可结合花池树池、水池喷泉和建筑小品等设施综合考虑布置。风景区路侧绿带可结合游览道路、广场平台和建筑小品等设施综合考虑。
7) 路侧绿带布置成休憩性绿地绿地面积不得小于绿地总面积的70%。绿地应综合考虑绿化景观要求、使用安全要求,使用方便要求、使用者生理和行为心理要求、绿环保生态要求和管理维护方便要求等因素。
8) 广场绿化应结合广场性质不同,采用不同的绿化形式和不同的植物品种布置绿化。
3) 行道树绿带种植乔木以等距规则式种植为主,行道树绿带较宽的地段可考虑采用自然式种植。
4) 行道树绿带种植乔木不宜小于1.5米宽,种植间距不宜小于8.0米。行道树绿带小于1.5米宽种植乔木应对绿带进行保护处理。
5) 行道树树种宜选用冠幅大、分枝点高、适应性强、有花期、有季相变化的深根性乔木。
6) 路侧绿带应结合具体环境条件采用多种方式绿化。商业区路侧绿带可结合花池树池、水池喷泉和建筑小品等设施综合考虑布置。风景区路侧绿带可结合游览道路、广场平台和建筑小品等设施综合考虑。
7) 路侧绿带布置成休憩性绿地绿地面积不得小于绿地总面积的70%。绿地应综合考虑绿化景观要求、使用安全要求,使用方便要求、使用者生理和行为心理要求、绿环保生态要求和管理维护方便要求等因素。
8) 广场绿化应结合广场性质不同,采用不同的绿化形式和不同的植物品种布置绿化。
集中成片绿地面积宜在广场总面积10%-25%之间。
9) 广场绿化应结合广场周边大量布置能容纳使用者的庇荫铺装地。铺装地绿地应种植冠幅大、分枝点高、适应性强、有花期、有季相变化的乔木。
3 道路绿化与市政设施的结合布置:
1) 道路绿化与市政设施应综合统一考虑布置,避免相互干扰,满足市政设施发挥其使用功能的基本条件。
2) 行道树绿带和分车绿带种植乔木,种植中心点距离路缘石外侧距离不宜小于0.75米。
3) 行道树绿带种植乔木距离路灯布置点不宜小于4.0米:距离道路交通设施布置点不宜小于4.0米;距离广告灯箱布置点不宜小于4.0米;距离弯道起点不宜小于2.0米。距离公共汽车站台外边不宜小于2.0米。
4) 小于3.5米的人行道和人行道路中种植乔木,行道树树池不宜高出路面,同时应对树池顶面和树杆设置必要的保护设施。
5)人行道上不宜设置可供休憩的花池和连续树池。
4.4.2 道路照明
9) 广场绿化应结合广场周边大量布置能容纳使用者的庇荫铺装地。铺装地绿地应种植冠幅大、分枝点高、适应性强、有花期、有季相变化的乔木。
3 道路绿化与市政设施的结合布置:
1) 道路绿化与市政设施应综合统一考虑布置,避免相互干扰,满足市政设施发挥其使用功能的基本条件。
2) 行道树绿带和分车绿带种植乔木,种植中心点距离路缘石外侧距离不宜小于0.75米。
3) 行道树绿带种植乔木距离路灯布置点不宜小于4.0米:距离道路交通设施布置点不宜小于4.0米;距离广告灯箱布置点不宜小于4.0米;距离弯道起点不宜小于2.0米。距离公共汽车站台外边不宜小于2.0米。
4) 小于3.5米的人行道和人行道路中种植乔木,行道树树池不宜高出路面,同时应对树池顶面和树杆设置必要的保护设施。
5)人行道上不宜设置可供休憩的花池和连续树池。
4.4.2 道路照明
1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需在城市规划指导下进行,以满足道路照明要求为主,兼顾美观性和经济性。达到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为方便人民生活,防止犯罪活动和美化城市环境的效果。照明设施应与四周环境相协调,注意照明设施的隐蔽与照明效果的关系。
2 路灯选型上与道路特征及周围建筑风貌相统一。路灯的布设要与道路绿化、行道树、交通安全设施、其他市政设施位置相协调,以充分发挥其照明功能。路灯设计考虑节能要求,控制应分为:平时照明、一般节日照明、重大节日照明三种控制方式。
3 道路照明基本要求:
1) 道路照明应保障车辆行车安全和行人行走安全,满足相应国家技术规范对照度的要求。
2) 道路照明应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省能源和维修方便等要求。
4 道路照明布置
1) 道路照明应综合考虑城市性质、道路标准和道路景观要求。合理选择道路照明标准和灯具造型。
2) 道路照明灯位布置应与道路绿化、道路标志设施、道路安全设施和道路其他市政设
2 路灯选型上与道路特征及周围建筑风貌相统一。路灯的布设要与道路绿化、行道树、交通安全设施、其他市政设施位置相协调,以充分发挥其照明功能。路灯设计考虑节能要求,控制应分为:平时照明、一般节日照明、重大节日照明三种控制方式。
3 道路照明基本要求:
1) 道路照明应保障车辆行车安全和行人行走安全,满足相应国家技术规范对照度的要求。
2) 道路照明应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省能源和维修方便等要求。
4 道路照明布置
1) 道路照明应综合考虑城市性质、道路标准和道路景观要求。合理选择道路照明标准和灯具造型。
2) 道路照明灯位布置应与道路绿化、道路标志设施、道路安全设施和道路其他市政设
施位置统一考虑,避免相互干扰,影响正常使用功能。
3) 道路照明灯位布置应结合道路断面设置、具体区域特殊要求和景观要求综合考虑,一般宜规则对称或错位对称等距离布置。灯位布置距路缘石外侧距离不宜小于0.75米。
4) 道路照明在广场重点区域和道路交叉口区域应重点加强照明。
5) 道路照明同一路段灯具选型应统一,选型不宜超过两种。灯型选择应综合考虑照明要求、景观要求和区域环境要求,力求与区域环境在造型、体量和彩上相协调
4.4.3广场与停车场
1 广场与停车场铺装形式和彩应体现桂林特,并应与周边环境协调,铺装材料可多样性。
2 铺装面材不能使用大面积釉光面和磨光面铺装面材,宜选用平整防滑的铺装材料,同时满足易清洗、耐磨、耐腐蚀的要求。
3 铺装面材宜优先选择具有环保功能的新型科技产品。
4 停车场铺装宜选用透水性材料。
3) 道路照明灯位布置应结合道路断面设置、具体区域特殊要求和景观要求综合考虑,一般宜规则对称或错位对称等距离布置。灯位布置距路缘石外侧距离不宜小于0.75米。
4) 道路照明在广场重点区域和道路交叉口区域应重点加强照明。
5) 道路照明同一路段灯具选型应统一,选型不宜超过两种。灯型选择应综合考虑照明要求、景观要求和区域环境要求,力求与区域环境在造型、体量和彩上相协调
4.4.3广场与停车场
1 广场与停车场铺装形式和彩应体现桂林特,并应与周边环境协调,铺装材料可多样性。
2 铺装面材不能使用大面积釉光面和磨光面铺装面材,宜选用平整防滑的铺装材料,同时满足易清洗、耐磨、耐腐蚀的要求。
3 铺装面材宜优先选择具有环保功能的新型科技产品。
4 停车场铺装宜选用透水性材料。
4.4.4 交通设施(含标线、标志牌、路牌、路障等)
1 道路交通设施布置应与道路绿化、道路照明和道路其他市政设施位置统一考虑,避免相互干扰,影响正常使用。
2 标线设置遵照国家标准,结合桂林市路网特点,力求简洁明了。
3 标志牌设置不仅要满足交通指示功能,更要体现桂林作为国际旅游名城的特点,文字宜采用中英文。旅游区标志牌应充分发挥良好的引导作用。
4 路牌设置形式、风格宜统一,设置于各段道路进出口显要位置,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市区内主要旅游干道及人流量较大的交通要道配以城市交通地图共同使用。桥梁建设中,应配以醒目的桥名碑(牌),以方便本地人和游客更好的了解桂林。
4.4.5 附属设施(含井盖、栏杆、垃圾筒、电话亭等)
1 各种管线井盖应选用耐压、环保材质,如:球墨铸铁、复合材料等。除在井盖上标识管线的类型外:
1) 可以从文化艺术的角度将桂林的城市风貌在井面表现出来,让它看起来不仅仅是井盖,更有一种文化品位。
1 道路交通设施布置应与道路绿化、道路照明和道路其他市政设施位置统一考虑,避免相互干扰,影响正常使用。
2 标线设置遵照国家标准,结合桂林市路网特点,力求简洁明了。
3 标志牌设置不仅要满足交通指示功能,更要体现桂林作为国际旅游名城的特点,文字宜采用中英文。旅游区标志牌应充分发挥良好的引导作用。
4 路牌设置形式、风格宜统一,设置于各段道路进出口显要位置,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市区内主要旅游干道及人流量较大的交通要道配以城市交通地图共同使用。桥梁建设中,应配以醒目的桥名碑(牌),以方便本地人和游客更好的了解桂林。
4.4.5 附属设施(含井盖、栏杆、垃圾筒、电话亭等)
1 各种管线井盖应选用耐压、环保材质,如:球墨铸铁、复合材料等。除在井盖上标识管线的类型外:
1) 可以从文化艺术的角度将桂林的城市风貌在井面表现出来,让它看起来不仅仅是井盖,更有一种文化品位。
2) 可以从商业的角度将广告放在井盖上,用复合材料做出不同颜,让城市路面绚丽起来。
4.5 城区水利工程
4.5.1范围界定城区水利工程系指城区防洪(河道清障、疏浚、整治、堤防、护岸)工程、城区排涝(泵站、水闸、沟渠)工程、城区壅水(蓄水、湖塘、堰坝、船闸)工程、城区取水(提水、引水、输水)工程、古桂柳运河保护与开发利用工程、城区湿地建设工程等,是桂林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中的部分子项目。
4.5.2 设计理念
1 桂林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是桂林市水资源可永续利用的战略举措,城区水利工程设计应遵循桂林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的原则,服从漓江大水系(即六江四库四湖-湿地——漓江、川江、小溶江、甘棠江、桃花江、小东江;青狮潭水库、斧子口水库、小溶江水库、川江水库;杉湖、榕湖、桂湖、木龙湖;会仙湿地)工程建设布局和需要,
4.5 城区水利工程
4.5.1范围界定城区水利工程系指城区防洪(河道清障、疏浚、整治、堤防、护岸)工程、城区排涝(泵站、水闸、沟渠)工程、城区壅水(蓄水、湖塘、堰坝、船闸)工程、城区取水(提水、引水、输水)工程、古桂柳运河保护与开发利用工程、城区湿地建设工程等,是桂林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中的部分子项目。
4.5.2 设计理念
1 桂林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是桂林市水资源可永续利用的战略举措,城区水利工程设计应遵循桂林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的原则,服从漓江大水系(即六江四库四湖-湿地——漓江、川江、小溶江、甘棠江、桃花江、小东江;青狮潭水库、斧子口水库、小溶江水库、川江水库;杉湖、榕湖、桂湖、木龙湖;会仙湿地)工程建设布局和需要,
桂林建筑强调与周边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历史沿革、水生态系统等环境因素相协调,突出桂林山水特,反映桂林城市风貌。
2 在处理亲水、防洪、排涝等不同性质矛盾时,应综合分析,权衡利弊。重视、倡导、利于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和水资源可永续利用,体现人水和谐的设计理念。
4.5.2 城区防洪(河道清障、疏浚、整治、堤防、护岸)工程
1 城区防洪应优先选择河道清障、疏浚、整治的工程措施。
2 在老城区,应根据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敏感程度、保护对象等具体情况划分防洪保护区,并经综合分析论证,选择最适宜的工程措施及非工程措施。老城改造时,应有意识、有计划地提高新建重要基础设施和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地面标高,使之高于设防标准的归槽洪水位加相应超高。
3 新城区防洪宜选择河道清障、疏浚、整治、护岸的工程措施,倡导人与洪水和谐相处的新理念,一般不与洪水对抗,不设堤防,不人为增加城市防洪压力,而采取退让,并按设防标准的归槽洪水位确定城市基础设施和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地面标高,使重要基础设施和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地面高于设防标准的归槽洪水位加相应超高,以达到城市防洪安全,降
2 在处理亲水、防洪、排涝等不同性质矛盾时,应综合分析,权衡利弊。重视、倡导、利于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和水资源可永续利用,体现人水和谐的设计理念。
4.5.2 城区防洪(河道清障、疏浚、整治、堤防、护岸)工程
1 城区防洪应优先选择河道清障、疏浚、整治的工程措施。
2 在老城区,应根据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敏感程度、保护对象等具体情况划分防洪保护区,并经综合分析论证,选择最适宜的工程措施及非工程措施。老城改造时,应有意识、有计划地提高新建重要基础设施和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地面标高,使之高于设防标准的归槽洪水位加相应超高。
3 新城区防洪宜选择河道清障、疏浚、整治、护岸的工程措施,倡导人与洪水和谐相处的新理念,一般不与洪水对抗,不设堤防,不人为增加城市防洪压力,而采取退让,并按设防标准的归槽洪水位确定城市基础设施和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地面标高,使重要基础设施和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地面高于设防标准的归槽洪水位加相应超高,以达到城市防洪安全,降
低城市维护运行费用。
4 城区防洪(河道清障、疏浚、整治、堤防、护岸)工程的轴线根据城市防洪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布置。优先选择易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有利于生物栖息繁衍的假木桩、钢网笼、叠石、缓坡等结构型式。一般不采用无修饰的刚性结构。
5 在河道岸线整治和护岸建设时,应遵从天然河道形态,保持天然河道的蜿蜒曲折与断面形状多样性。避免采用直线、折线、垂直驳岸等呆板的规则断面。
6 城区防洪(堤防、护岸)工程的临水面应设亲水步道与码头。亲水步道的宽度不宜小于2.00m。与常水位之间的高差一般以0.50m~1.OOm为宜:码头之间的距离宜根据岸上街区等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以200m~400m为宜。
7 城区防洪(堤防、护岸)工程临水面的绿化应以草皮为主,辅以低矮的灌丛与花卉竹木,禁止种植高大的灌丛与花卉竹木及高杆农作物。
4.5.3 城区排涝(泵站、水闸、沟渠)工程
1 排除城区涝水应以自排为主,优先选择清障整治、截弯取直、疏浚沟渠的工程措施。保证行洪畅通。
4 城区防洪(河道清障、疏浚、整治、堤防、护岸)工程的轴线根据城市防洪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布置。优先选择易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有利于生物栖息繁衍的假木桩、钢网笼、叠石、缓坡等结构型式。一般不采用无修饰的刚性结构。
5 在河道岸线整治和护岸建设时,应遵从天然河道形态,保持天然河道的蜿蜒曲折与断面形状多样性。避免采用直线、折线、垂直驳岸等呆板的规则断面。
6 城区防洪(堤防、护岸)工程的临水面应设亲水步道与码头。亲水步道的宽度不宜小于2.00m。与常水位之间的高差一般以0.50m~1.OOm为宜:码头之间的距离宜根据岸上街区等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以200m~400m为宜。
7 城区防洪(堤防、护岸)工程临水面的绿化应以草皮为主,辅以低矮的灌丛与花卉竹木,禁止种植高大的灌丛与花卉竹木及高杆农作物。
4.5.3 城区排涝(泵站、水闸、沟渠)工程
1 排除城区涝水应以自排为主,优先选择清障整治、截弯取直、疏浚沟渠的工程措施。保证行洪畅通。
2 对于必须修建泵站方能排除涝水的城区,应根据城市防洪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确定泵站建设位置,根据周边环境因素确定泵站厂房建筑造型和结构型式,使之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3 排涝沟渠的轴线应根据城市防洪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布置。排涝干渠应采用明渠形式,其结构型式和建筑处理方式等其他要求,比照4.5.3相关规定执行。排涝支渠可采用暗渠形式,其断面设计标准应高于设防洪水标准1~2个等级,最小断面尺寸(宽×高)b*h≥1.50m*1.80m。每隔200m~400m设置清污(通风)口,其结构型式和建筑处理方式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满足运行管理方便的要求。
4.5.4 城区壅水(蓄水、湖塘、堰坝、船闸、)工程
1 为改善城区水面景观和通航条件,可修建城区壅水(蓄水、湖塘、堰坝、船闸)工程,其建设地点应根据城市水利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确定,并以不影响行洪为前提。
2 城区壅水(蓄水、堰坝、船闸)工程枢纽建筑物型式,应优先选择橡胶坝,尽可能采用隐蔽闸室、隐蔽流道、隐蔽厂房、隐蔽电源,使之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3 排涝沟渠的轴线应根据城市防洪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布置。排涝干渠应采用明渠形式,其结构型式和建筑处理方式等其他要求,比照4.5.3相关规定执行。排涝支渠可采用暗渠形式,其断面设计标准应高于设防洪水标准1~2个等级,最小断面尺寸(宽×高)b*h≥1.50m*1.80m。每隔200m~400m设置清污(通风)口,其结构型式和建筑处理方式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满足运行管理方便的要求。
4.5.4 城区壅水(蓄水、湖塘、堰坝、船闸、)工程
1 为改善城区水面景观和通航条件,可修建城区壅水(蓄水、湖塘、堰坝、船闸)工程,其建设地点应根据城市水利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确定,并以不影响行洪为前提。
2 城区壅水(蓄水、堰坝、船闸)工程枢纽建筑物型式,应优先选择橡胶坝,尽可能采用隐蔽闸室、隐蔽流道、隐蔽厂房、隐蔽电源,使之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3 城区壅水(蓄水、湖塘、堰坝、船闸)工程水域沿岸的临水面,应设护岸、亲水步道与码头,其结构型式和建筑处理方式等其他要求,比照4.5.3相关规定执行。
4.5.5 城区取水(提水、引水、输水)工程
1 为合理配置水资源,有限度地满足社会各部门生产生活需水要求,应根据“以水定建设规模、以水定产业结构”的原则,在不影响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和水资源可永续利用的前提下,可修建城区取水(提水、引水、输水)工程,其建设地点应根据城市水资源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确定。
2 城区取水(提水、引水、输水)工程建筑物型式,应优先选择隐蔽取水口、隐蔽流道、隐蔽厂房、隐蔽电源,使之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经技术、经济、环境等综合分析论证,修建明渠引水(输水)工程确有显著优点时,也可选择明渠引水(输水)方式,但在方案比选时,必须考虑沿途水源保护、引水(输水)安全、环境美化、环境保护等一次性建设投资和持续性运行维护费用。
4.5.7 古桂柳运河保护与开发利用工程对于会仙湿地范围内的古桂柳运河——相思埭,必须
4.5.5 城区取水(提水、引水、输水)工程
1 为合理配置水资源,有限度地满足社会各部门生产生活需水要求,应根据“以水定建设规模、以水定产业结构”的原则,在不影响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和水资源可永续利用的前提下,可修建城区取水(提水、引水、输水)工程,其建设地点应根据城市水资源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确定。
2 城区取水(提水、引水、输水)工程建筑物型式,应优先选择隐蔽取水口、隐蔽流道、隐蔽厂房、隐蔽电源,使之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经技术、经济、环境等综合分析论证,修建明渠引水(输水)工程确有显著优点时,也可选择明渠引水(输水)方式,但在方案比选时,必须考虑沿途水源保护、引水(输水)安全、环境美化、环境保护等一次性建设投资和持续性运行维护费用。
4.5.7 古桂柳运河保护与开发利用工程对于会仙湿地范围内的古桂柳运河——相思埭,必须
按照《文物保护法》及相关规定,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予以保护,并根据经济建设、城市建设、湿地建设、科学研究和旅游景区建设等方面的发展进程,适时积极慎重地予以发掘、修复、开发、利用。
4.5.8 城区湿地建设工程
1 湿地(根据《湿地公约》定义,湿地系指天然的或人工的、长久的或暂时的沼泽地、泥炭地、湿源或水域,带有或静止或流动、或咸或淡、或半咸半淡的水体,并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Om的海域)是具有多种功能的生态系统,是不可替代的自然资源,在维持生态平衡、保持生物多样性、蓄洪防旱、涵养水源、降解污染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 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应根据地形地质与水源条件,保留、恢复和建设尽可能多的城区湿地工程。
3 城区湿地工程建设应根据城区湿地建设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确定建设地点和建设范围,并根据其建设规模、所处地理位置和重要性等因素,在其周边划定相应范围的缓冲地带。
4 对于生态系统脆弱的城区湿地,应采取围栏封育,有条件时辅以人工补水,促进生态系
4.5.8 城区湿地建设工程
1 湿地(根据《湿地公约》定义,湿地系指天然的或人工的、长久的或暂时的沼泽地、泥炭地、湿源或水域,带有或静止或流动、或咸或淡、或半咸半淡的水体,并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Om的海域)是具有多种功能的生态系统,是不可替代的自然资源,在维持生态平衡、保持生物多样性、蓄洪防旱、涵养水源、降解污染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 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应根据地形地质与水源条件,保留、恢复和建设尽可能多的城区湿地工程。
3 城区湿地工程建设应根据城区湿地建设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确定建设地点和建设范围,并根据其建设规模、所处地理位置和重要性等因素,在其周边划定相应范围的缓冲地带。
4 对于生态系统脆弱的城区湿地,应采取围栏封育,有条件时辅以人工补水,促进生态系
统的恢复。
5 严格控制城区湿地的开发利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破坏城区湿地的违规行为。
6 城区湿地建设范围和缓冲地带,应由政府划界确权,树立标志,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设施和管理人员,依照相关规定对城区湿地施行有效管理。
5 严格控制城区湿地的开发利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破坏城区湿地的违规行为。
6 城区湿地建设范围和缓冲地带,应由政府划界确权,树立标志,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设施和管理人员,依照相关规定对城区湿地施行有效管理。
5 园林
5.1 基本原则
5.1.1 因地制宜,尊重自然山水环境,保持地方特。
5.1.2 在协调中寓以变化。
5.1.3 发掘及延伸历史文脉,注重内涵,富于意境。
5.1.4 以人为本,注重安全。
5.1 基本原则
5.1.1 因地制宜,尊重自然山水环境,保持地方特。
5.1.2 在协调中寓以变化。
5.1.3 发掘及延伸历史文脉,注重内涵,富于意境。
5.1.4 以人为本,注重安全。
5.1.5 保持植物多样性。
5.1.6 注重环保节能与智能设计。
5.2 园林布局
5.2.1 城市绿地系统的完整性
保护完善桂林城市是“一带、两江、三楔、双环、七组团、五景区”形成的绿地结构布局。
5.2.2 造景及借景
桂林是著名的山水城市,城市景观具有“城在景中,景在城中”的山、水、城交融特征,园林布局应充分利用其自然山水条件造景及借景。
5.2.2 石刻
桂林石刻是全国摩崖石刻最多的地方,而宋代题刻居全国宋代题刻之最。在园林设计、建设及使用时,应注重石刻的保护和石刻的展示,用石刻成为展示文化的载体。
5.3 园林要素
5.3.1 地形
1 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减少对地貌、水体、植被的破坏。以及对景观和江河、湖塘等生态敏感区的影响。
2 师法自然,灵活运用峰、峦、坡、谷等山景元素的主次高低、阴阳向背、陡缓,瀑布、跌水、潭、溪、涧、池、湖、岛、半岛、堤等水景元素的曲折开合,创造出山环水抱,宛自天开的园林山水景观。驳岸应以自然式为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3 在自然山水之间的叠彩山、木龙洞、漓江、隐山与两湖的山、水、洞、石矶、石径、林木之关系为设计的极佳范本。
4 石山应注重利用平台的台阶变化造景。伏波山丰富的台地空间实例可资借鉴。
5.3 园林要素
5.3.1 地形
1 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减少对地貌、水体、植被的破坏。以及对景观和江河、湖塘等生态敏感区的影响。
2 师法自然,灵活运用峰、峦、坡、谷等山景元素的主次高低、阴阳向背、陡缓,瀑布、跌水、潭、溪、涧、池、湖、岛、半岛、堤等水景元素的曲折开合,创造出山环水抱,宛自天开的园林山水景观。驳岸应以自然式为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3 在自然山水之间的叠彩山、木龙洞、漓江、隐山与两湖的山、水、洞、石矶、石径、林木之关系为设计的极佳范本。
4 石山应注重利用平台的台阶变化造景。伏波山丰富的台地空间实例可资借鉴。
5.3.2 园路
1 园路应线形流畅,运用风景透视线,移步异景。
2 水边道路应与岸线若即若离,时常留出植物空间,以创造生动的岸边景观。
3 登山道选线应依山就势。
4 铺装材料可多样性,乡土材料为较佳选择。在可能之处应多考虑嵌草铺装。
5 路面应有一定的糙度,石材不宜以锯光面直接铺设.以防雨天湿滑。
6 水中汀步每块宽度不宜小于50cm,汀步间距不宜大于15CM。
5.3.3 园林植物
1 保护石山、滨水区等植物自然生态落,促进乡土植物的合理利用。
2 应突出桂林亚热带风光,适地适树。各类推荐树木详见附录H—M。
3 园林中木本植物与草本植物的比例应控制在8口2左右。
4 乔灌木的配置应灵活运用孤植、对植、列植、丛植、植等的多种变化,创造丰富的植物空间和植物景观。
5 桂林处于桂花的最适生长地区,桂花是桂林园林植物的最主要骨干树种,但应慎用于城
1 园路应线形流畅,运用风景透视线,移步异景。
2 水边道路应与岸线若即若离,时常留出植物空间,以创造生动的岸边景观。
3 登山道选线应依山就势。
4 铺装材料可多样性,乡土材料为较佳选择。在可能之处应多考虑嵌草铺装。
5 路面应有一定的糙度,石材不宜以锯光面直接铺设.以防雨天湿滑。
6 水中汀步每块宽度不宜小于50cm,汀步间距不宜大于15CM。
5.3.3 园林植物
1 保护石山、滨水区等植物自然生态落,促进乡土植物的合理利用。
2 应突出桂林亚热带风光,适地适树。各类推荐树木详见附录H—M。
3 园林中木本植物与草本植物的比例应控制在8口2左右。
4 乔灌木的配置应灵活运用孤植、对植、列植、丛植、植等的多种变化,创造丰富的植物空间和植物景观。
5 桂林处于桂花的最适生长地区,桂花是桂林园林植物的最主要骨干树种,但应慎用于城
市干道靠近机动车道侧。
6 银杏适于非石山及土壤丰厚处生长,而桂林是全国银杏第二大产地,应重视银杏造景。
7 应充分利用植物在传统文化中的吉祥寓意,深化意境。
8 城市中的古树名木是城市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予严格保护。
9 桂林的石灰岩石山植物具有鲜明特,石山绿化应重在封山,人工种植应慎重选择适合石灰岩石山生态环境的树种。
1O 应慎重引入外来景观植物,并符合生物安全的有关规定。
11 城市道路中间的绿化分车带应充分考虑穿越者的安全,其所种植植物的高度不应遮挡两侧过往汽车的司机视线。
5.3.4 园林建筑
1 园林建筑的选址、体量、造型、风格、材料、彩应与自然山水景观融洽和谐。建筑形式应当与自然环境相协调,注重地方特。
2 园林景观建筑的屋顶宜采用坡顶或平顶坡顶相结合。
3 园林建筑外立面较适合采用的材料有:涂料、石材、木材、陶砖:仿石、仿砖、仿木的
6 银杏适于非石山及土壤丰厚处生长,而桂林是全国银杏第二大产地,应重视银杏造景。
7 应充分利用植物在传统文化中的吉祥寓意,深化意境。
8 城市中的古树名木是城市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予严格保护。
9 桂林的石灰岩石山植物具有鲜明特,石山绿化应重在封山,人工种植应慎重选择适合石灰岩石山生态环境的树种。
1O 应慎重引入外来景观植物,并符合生物安全的有关规定。
11 城市道路中间的绿化分车带应充分考虑穿越者的安全,其所种植植物的高度不应遮挡两侧过往汽车的司机视线。
5.3.4 园林建筑
1 园林建筑的选址、体量、造型、风格、材料、彩应与自然山水景观融洽和谐。建筑形式应当与自然环境相协调,注重地方特。
2 园林景观建筑的屋顶宜采用坡顶或平顶坡顶相结合。
3 园林建筑外立面较适合采用的材料有:涂料、石材、木材、陶砖:仿石、仿砖、仿木的
面砖、斩假石。应注重木材等软质材料在园林建筑中的应用。
4 园林建筑的门窗应慎用银灰铝合金及不锈钢材料。
5 建筑物与道路广场间的绿地对建筑与环境的协调有重要作用,应尽量予以留出。若确受条件限制,则推荐绿化型散水。
5.3.5园林小品
1 软质材料的应用:除常用的各种材料外,应注重木材等软质材料在园林小品中的应用。
2 边角处理:为保证使用者安全,各种小品不宜有锐利的边角。
3 山石造景:置石较适宜应用。掇山及塑石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但应慎重。
4 园林建筑的门窗应慎用银灰铝合金及不锈钢材料。
5 建筑物与道路广场间的绿地对建筑与环境的协调有重要作用,应尽量予以留出。若确受条件限制,则推荐绿化型散水。
5.3.5园林小品
1 软质材料的应用:除常用的各种材料外,应注重木材等软质材料在园林小品中的应用。
2 边角处理:为保证使用者安全,各种小品不宜有锐利的边角。
3 山石造景:置石较适宜应用。掇山及塑石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但应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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