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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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9.03.25
【字 号】常政发〔2019〕27号
【施行日期】2019.03.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发〔2019〕2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5日
 
常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六个高质量发展”和“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目标指标
  经过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均比2015年下降20%以上;PM2.5浓度控制在47.2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发展
  (三)优化产业布局
  按上级要求编制完成全市“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划定单元细化、精确到每个乡镇,为优化发展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指南。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格执行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各辖市、区根据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可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
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其中钢铁和煤电项目不得新建,化工项目应符合江苏省相关行业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在园区内开展环境政策和制度集成改革试点,放大政策扶持和改革集成效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各辖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各辖市、区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坚决予以停产。到2020年10月底前,城市主城区范围内达不到治理标准的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金属冶炼等重污染企业基本实施关停或搬迁。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四)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配合)
  加大钢铁、铸造、建材等产能压减力度,根据国家和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继续开展钢铁等重点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列入去产能的钢铁企业退出时应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高炉等设备;按照省统一部署,完成砖瓦行业、人造板加工行业压减产能工作。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五)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整治工作要求。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配合)
  2019年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任务,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依法注(吊)销相关生产许可;列入整合搬迁类的,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市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配合)
  “散乱污”企业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配合)
  (六)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加大污染减排力度,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支持经济效益好、属于产业鼓励类的重点项目。全市范围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进非电行业氮氧化物深度减排,钢铁、水泥熟料等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对钢铁烧结机湿法脱硫设施实施烟羽水汽回收脱白工程,鼓励燃煤电厂开展湿法脱硫设施实施烟羽水汽回收脱白工程。2020年6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焚烧行业达标排放,鼓励燃气机组实施深度脱氮,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2019年6月底前,
全市火电、水泥、砖瓦建材、钢铁、燃煤锅炉、船舶运输、港口码头等重点行业以及其他行业中无组织排放较为严重的重点企业,完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常州海事局配合)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从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资源高效利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组织管理创新等方面,推进现有各类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到2020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和所有化工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等配合)
  聚焦工业园区,大幅提升区域污染防治能力,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加强环境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大幅提升污染物收集、污染物处置和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提升园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定期开展环境绩效评价。各辖市区应合理规划,全市至少建设1个汽修喷涂工程中心,家具制造、电子制造等聚集区逐步建设集中的喷涂工程中心,并配备高效治理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钟楼区先行开展试点,建成一个机械涂装行业喷涂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配合)
  (七)大力培育绿环保产业
  壮大绿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积极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国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等配合)
  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八)抓好天然气产储销体系建设
  到2020年,天然气消费量力争达到35亿立方米左右,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2%以上。“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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