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大”的会期延长与“二苏大”的会期缩短
一苏大的会期延长与二苏大的会期缩短
作者:曹春荣
来源:《党史文苑》2007年第05
        众所周知,中华苏维埃第一、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分别于1931年冬和1934年春在江西瑞金举行。然而,却少有人注意到一苏大曾延长会期,二苏大则缩短了会期。至于个中原委,就恐怕更是鲜为人知。
       
        “一苏大为制定宪法大纲而延长会期
       
        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31117日至20日在瑞金叶坪召开,一共开了14天。会上正式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本来,20大召开几天“一苏大预定从是年117日开到17日结束,后来怎么会延长三天呢?
        事情还得从一苏大的准备工作说起。自从共产国际于1929年冬开始,迭次指示中共中央要筹备召开全苏大会。成立苏维埃中央政府以后,中共中央即做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如宣传动员,召集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成立全苏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等。在所有的准备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项是起草相应的政策、法律文件。这项工作主要由共产国际远东局代劳,而由周恩来、王明、任弼时、沈、刘峻山组成的中共中央苏区委员会讨论定稿。共产国际远东局起草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劳动法、经济政策、苏区组织法和军事训令等文件。在上海的中共临时中央通过各种秘密渠道,赶在一苏大开幕前数月,陆续将这些文稿传送到远在赣南、负责筹备召开一苏大的中共苏区中央局。令人心焦的是,直到193110月上旬,宪法大纲这个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根本大法的草案,还没有送到。为此,苏区中央局于1011日首度电催中共临时中央,请将苏维埃组织法及宪法大纲电告或寄来。10月中旬末期,苏区中央局再度电催中共临时中央,提出苏维埃组织法及宪法大纲请中央起草电拍(这时用寄的办法已来不及了)。然而,直到此时,共产国际远东局和临时中央仍然未能拿出宪法大纲草案。中共临时中央只得在11月上旬拍發一个关于宪法原则要点的电报给苏区中央局应急。该要点最后指出:望按此原则要点在一苏大会通过,全文即补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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