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房屋出售委托协议(VIP版)
MMCSWTVNJ190309155621375230本文件签署日期:年月日编号:
房屋出售委托协议(VIP版)
说明:本协议受托人系特许经营被特许人,由特许人特许,独立经营、独自核算。本协议及相关经纪业务文件由特许方监制。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南京市;
2.产权证明文件:□产权证证编号:□其他证明文件:;
3.房屋面积:(□房屋产权证书登记面积□购房合同登记面积);
4.房屋性质:□商品房□房改房□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房□其他:;
5.房屋抵押情况:□无□有,抵押权人:抵押金额:;
6.房屋租赁情况:□无□有,且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7.交易房屋年限:□未满两年□未满五年□房屋产权证明或契税票已满五年□房屋产权证明或契税票已满两年;
8.交易房屋是否为委托人家庭名下唯一住房:□是□否;
房改房买卖9.交易房屋共有人情况:□无□有配偶,配偶为共有权人□有其他共有权人:。
第二条委托期限及方式
本协议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此期间:甲方仅委托乙方居间出售交易房屋;但甲方确认知晓并同意,本城市全部贝壳平台商户可与乙方合作开展经纪业务,居间出售交易房屋。
如甲方出售房屋情况发生变化的,甲方履行本协议约定后,可变更委托方式。
第三条委托出售价格
甲方确认交易房屋的出售总价款不低于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如甲方调整交易房屋的委托出售价格,应当以书面、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乙方。甲方予以短信通知的手机号码为:;如甲方更换手机号码,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乙方服务内容
1.为甲方提供与交易房屋买卖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市场行情咨询;
2.为甲方寻房屋买受人;
3.利用渠道为交易房屋进行销售推广;
4.向甲方反馈交易房屋的销售进程;
5.引领潜在客户看房,协助并撮合甲方与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6.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房屋钥匙及各种证件、资料。
第五条乙方居间服务费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1.在交易房屋成功出售(即签订《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乙方不收取任何居间服务费用。
2.在交易房屋成功出售(即签订《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之时,由《居间服务合同》约定的付款方,按
照出售房屋总价款%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第六条甲方确认如下事项
1.甲方保证对交易房屋拥有合法处置权;
2.甲方应当提供交易房屋的有效证件及资料,作为乙方提供委托服务的依据;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正常的经纪活动;
4.甲方知晓并确认乙方真房源的标准,并积极配合乙方执行。
5.甲方应保证及时按乙方通知与房屋买受人协商签署《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等协议。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积极主动为甲方提供经纪服务,不得擅自单方终止本协议;
2.乙方应按约定的委托事项要求开展经纪活动;
3.除本协议约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4.乙方应依法从事居间活动,如因居间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就本委托事项,甲方□收取/□不收取乙方支付的委托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2.如乙方成功促成甲方与房屋购买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定金协议的,甲方应立即将上述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3.如乙方未在委托期限内成功促成甲方与房屋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或定金协议的,或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的,甲方可随时要求解除本协议;
4.甲方收取上述保证金的,在委托期限内,如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应向乙方双倍返还保证金,并按照本协议委托价格的2%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擅自终止或变更本委托;(2)自行成交或委
托他方居间/代理出售上述房屋;(3)无理由拒绝与乙方介绍的购买人签署定金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4)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第九条其它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需提供产权及身份证明原件供乙方查看,并留存复印件。如在本协议签署前,甲方
因房屋交易行为已经留存于乙方处,则甲方确认:
□不允许乙方将复印件使用于本次委托,甲方重新提供前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甲方前述证明文件原件与乙方留存之复印件完全一致,甲方授权乙方将复印件用于本次委托。
2.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章):
代理人(签章):住所:
住所:经纪执业人员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专属维护人:
委托保证金收据(委托人收款时适用)
委托人(姓名)委托居间出售名下位于南京市的房屋,并签署了相关委托协议(协议编号:),现收到委托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委托人:
日期:年月日
委托保证金收据(委托人退款时适用)
今收到委托人(姓名)退还的出售其名下位于南京市的房屋委托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受托人:
专属维护人: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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