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市容市貌环境整治暨城市精细化管...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市容市貌环境整治暨城市精细化管理行动系列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8.24
【字 号】饶府办字〔2021〕49号
【施行日期】2021.08.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城市管理
正文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市容市貌环境整治暨城市精细化管理行动系列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上饶市市容市貌环境整治暨城市精细化管理行动系列方案》已经第8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2021年1月15日印发的《上饶市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改造提升工程三年(2021-2023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饶府办字〔2021〕4 号),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8月24日
 
公益广告用语上饶市城区公益宣传全覆盖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和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会议精神,
丰富城市文化风貌,发挥文化美城、文化育人目的,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倡导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通过在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共广场、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设计制作一批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人文相承接、与市民生活习性相契合的户外公益广告,把文明风尚和历史人文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形成上饶公益文化风景线,宣传上饶城市形象,展示上饶人民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文明素养,切实营造创建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二、宣传内容
  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及围绕宣传标语设计的各类公益广告画面。
  2.公益广告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爱未成年人、诚信建设、良好家风、文明旅游、建党100周年、文明交通、文明城市创建、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抗疫英雄)、文明健康绿环保、健康科普。
  3.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类公益广告和上饶市民文明公约。
  三、任务分工
  上饶市中心城区公益广告设置原则上按照公共部分(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园广场等)由市、区统一设置,各点位由主管单位(部门)设置。
  1.市委宣传部(创文办)、市城管局: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大型户外广告、城市出入口、公园景点等场所。
  2.市委宣传部(创文办)、市交警支队:中心城区主次干道防护栏等场所。
  3.信州区:三江片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广场、公园,区所属街道、社区、学校、医院、营业大厅等场所。
  4.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本辖区内的主次干道、公共广场、街道、社区、学校、营业大厅等场所。
  5.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本辖区内的主次干道、公共广场、街道、社区、学校、营业大厅
等场所。
  6.各点位上的公益广告由相关主管单位(部门)设置。(具体详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督查操作手册》)
  7.广信区和广丰区参照中心城区公益广告设置标准执行。
  四、设置标准
  1.坚持中心城区一盘棋总体布局、浓淡相宜,重点突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景区景点、街道社区的公益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坚持统一设计与因地制宜、自主设计相结合,注重内容本土化、形式多样化,做好特文章、品质文章,达到抬眼可见,举目即观的效果。
  2.在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园广场、社区小区、办证大厅、机场、火车站、医院、学校、农贸市场、宾馆、景区景点、高速公路和银行、供电、通信营业网点等人流密集处有不少于占全部广告资源1/3的公益广告宣传(不少于3处,包括不少于1处诚信主题宣传);建筑围挡、果壳箱、灯箱上均要有不少于全部广告资源30%的公益广告宣传。
  3.在主次干道、商业大街每隔200米至少有2处公益广告,每隔500米至少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指示牌;主次干道隔离栏每隔200米至少有2处公益广告;在公园、广场、景点200米范围内至少有3处公益广告;在街道、社区办公场所显著位置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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