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打造政府融资平台多渠道筹资建设水利
张红兵
【摘 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未来10年的水利总投资要达到4万亿元.为弥补财政投入不足,必须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水利投资稳定增长机制.为实现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水利建设,应整合原有资产和水电资源两类资料,打造政府融资平台:用好财政和货币两项政策,积极争取信贷资金;借助股票和债券两个市场,广泛吸引国内外资金投资水利.
【期刊名称】《中国水利》
【年(卷),期】2011(000)006
【总页数】4页(P105-107,111)
【关键词】两类资源;两项政策;两个市场;融资平台
【作 者】张红兵
【作者单位】水利部财务司,100053,北京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830.592+TV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由于水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一直以来,水利建设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渠道。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国水利总投入约7000亿元,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性资金投资比例达84%。按照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关于“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的要求,根据2010年我国水利投资2000亿元测算,未来10年的水利总投资要达到4万亿元。
如何在10年内筹集4万亿元资金投入水利建设?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一是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二是综合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三是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
近年,由于水利建设项目资金需求量持续增长,为弥补财政投资缺口,在各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水利建设项目筹资渠道不断拓宽,多渠道融资建设水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筹资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问题,大的方面有如何明确融资主体,如何争取放宽贷款条件等。这些问题将随着各相关部门与水利系统共同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得以逐步解决。当务之急,水利系统要抓紧做好前期工作,为多渠道筹资建设水利准备条件。
一、整合两类资源,打造政府融资平台
由于争取金融支持和吸引社会投资与财政投资支持水利建设的途径不同,为解决适格的融资主体问题,打造政府融资平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水利投资集团公司,是多渠道融资的前提条件。
政府打造水利建设项目融资平台,需要依托两类资源,一类是以公共财政投资为主形成的国有资产,一类是以水资源为主的国家自然资源。目前这两类资源都分散在零散的水利工程项目中,各水利工程项目的管理体制也不尽相同,大多数资产与资源的利用效率较低,管理费用偏高,经济效益不佳。同时,单一的水利工程项目在资产运营和运用资源实现收益的能力方面都十分薄弱,为新建水利项目融资渠道和规模也非常有限。为实现大规模融
资兴建水利,必须克服现存体制障碍,通过对可以进入市场运营的资产和资源进行整合,实现规模化运营,盘活资产,充分发挥资源的经济效益,实现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运作,并通过投资集团公司统一承贷、统一还款等方式为争取信贷资金和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新项目建设提供基础,以实现水利建设项目的滚动开发。
为此,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抓紧盘点、整合本地已建成投入运行水利工程,通过重组改制,整合水利工程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和水电资源,尽快组建具有法人地位的省级水利(水务)投资集团,作为政府授权的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融资载体,承接各类贷款,吸收社会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参与对各类水利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并在政府授权范围开展水利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积极争取政府优惠政策,扶持水利投资集团公司快速发展,将其培育成为成熟的市场融资主体,同时促进规范管理,树立水利企业品牌,推动全面提升水利国有资产与水电资源管理水平。重庆银行贷款
目前,全国已有重庆、吉林、海南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因地制宜地建立了水利投融资平台,并取得许多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如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市政府批准于2003年11月28日挂牌成立,成为全国水利行业首家省级水利投资集团。该投资集
团以“以水养水、以电补水、以经营性收入反哺公益性职能”为指导思想,突出“抓筹资、上项目”两大主要工作任务,负责水利国有资产的营运管理,大中型水源、城镇供水排水、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和经营,河道整治、水土保持项目的投资和经营,水力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和经营;销售水利水电设备及材料;实施政府授权范围的土地储备、整治,房地产开发、旅游、种养殖业项目的投资、经营。截至2010年,该投资集团完成投资180亿元,经营性收入年平均增速74%。又如,2006年吉林省政府注入5.8亿元组建了省水务投融资集团公司,截至2010年,该投资集团已累计完成投资62.13亿元,为水利建设项目顺利启动和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用好两项政策,积极争取金融支持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保障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抑制通货膨胀,2011年将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同时将前两年实施的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调整为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截至2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已两次决策回笼货币,一是自2011年2月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二是自2011年2月24日起再次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在这种银根紧缩的大环境下,财政投资的示范效应将会更加突显。水利基础
设施建设作为“调整结构,促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重要内容,是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必将引导信贷资金流向水利建设。水利系统必须紧紧抓住机遇,用足用好财政货币政策,做好相应的项目储备,根据建设项目具体条件,运用多种金融工具筹集资金。
1.进一步发挥财政贴息资金的政策扶持、引导作用
为国家基本建设项目贷款提供财政贴息,是引导信贷资金投资基建项目的重要手段。为做好财政贴息工作,国家发改委出台了《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出台了《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和《节水灌溉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办法,每年为国家扶持的特定基建项目进行贴息。目前,平均每年全国各行业基本建设项目中央财政贴息总额约为4亿元到6亿元。“十一五”期间,财政部共批复水利部上报基建项目财政贴息1.78亿元,吸引了近60亿元银行信贷资金,为顺利启动和建设一系列大中型中央和西部水利建设项目提供了有力支持,财政贴息的乘数效应巨大。
由于现行财政贴息政策仅限于中央,且补贴率不高于3%,贴息期限不超过5,就水利总投资需求而言,当前财政贴息政策引导信贷资金的乘数效应尚未充分发挥。水利部门应进一
步扩大中央水利工程财政贴息的规模,提高贴息率、延长期限以及创新贴息方式与财政部门共同进行研究,并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出台水利工程财政贴息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引导信贷资金投资水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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