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额信贷运行机制
浅谈小额信贷运行机制
作者:蒋科
来源:《时代金融》2012年第30
        【摘要】小额信贷是传统金融的有力补充,是搭建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20085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浙江、重庆相继成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城市。截止至20126月,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5267家,贷款余额4893亿元。伴随小额贷款公司的快速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对小额贷款、小额信贷,乃至于微型金融产生了兴趣。文章旨在通过介绍国际上典型的小额信贷运行机制及对微型企业特征的简要分析来阐释小额信贷的运行原理,并对适合中国的小额信贷运行机制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小额信贷 运行机制 微型企业 运行原理
        重庆银行贷款国际上一般把对没有获得或未充分享受金融服务的中低收入人和微型企业(传统金融中的弱势体)所提供的金融服务称为微型金融(Microfinance)。在中国,通常翻译为小额信贷、小额贷款,一是中国的小额信贷机构大多仅从事信贷业务;二是中国的小额信贷或
小额贷款机构并不是只针对弱势体发放贷款,其客户体范围有所扩大,贷款金额也有所提高。因此,小额信贷、小额贷款两个概念常常混用。不过,这两个概念也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在中国产生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以后,特别是在银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后,小额贷款概念的运用更加广泛。
        一、国际小额信贷典型运行机制
        由穆罕默德·尤努斯创办的孟加拉格莱珉银行是世界上公认的小额信贷成功案例之一,该银行主要向贫穷的农村妇女提供面额较小的贷款,因为在扶贫及社会责任方面的突出贡献,穆罕默德·尤努斯与他创办的格莱珉银行一起获得了2006年的诺贝尔和平奖。格莱珉银行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小组贷款的方式,通过背景相同的小组成员间自我筛选以及相互监督,来解决信贷过程中的客户的选择以及风险防范问题,核心是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放款顺序和放款承诺,即以小金额、少数客户放款为起点,起到对客户信用检验的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后续放款的承诺,最终形成贷款中的动态激励机制。三是联系人与会议制度,即通过指定联系人的方式来进行贷前客户筛选及贷后管理,以定期举行会议的方式发挥良好的贷款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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