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公司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公司管理制度(精选12篇)
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食品生产公司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生产公司管理制度 篇1
1.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内不许闲谈作乐、不许传岗位和离岗,不许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2.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一切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认真执行岗位职责制;
3.请病假、事假要有正当理由,并写请假条办理批审手续,两天一下由生产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公司经理审批,来不及自办手续的药托人代办或打电话请假,并于上班后补充手续,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违者做旷工处理,旷工一天除当天工资没有另20元;
4.服从生产工作安排、调动、努力钻研生产技术,提高自身素质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5.工作时间内,因事或因为看病要离开工作岗位,要向生产主管请假经同意后方能离开,否则做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10元;
6.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私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违者则被视为偷窃,轻者按物品价值的十倍进行或开除,重则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7.进入规定要穿工作服的工作间必须要穿工作服,务必穿戴整齐洁净,违者一次扣款10元,严禁携带手表、首饰等个人物品进入生产区,所有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
8.不得带任何食品杂物进车间,不得在车间吃食物,不准在车间乱丢杂物以及随地吐痰,违反本条例之一者10元,严重者开除;
9.运送产品要留意轻放,不得乱丢重摔,造成损坏的由违纪者负全部职责(包括搬运工);
10.不管上下班时间,不准在厂区吸烟、喝酒,违者一次50元;
11.健康管理
①食品厂全体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没有取得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体检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②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还须进行粪便培养和病毒性肝炎带毒试验。
③凡体检确认患有:
a、肝炎(病毒性肝炎和带毒者),
b、活动性,
c、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
d、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
e、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f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疾患的人员均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12.工作服的管理
①工作服包括淡工作衣、裤、发帽、鞋靴等,某些工序(种)还应配备口罩、围裙、套袖等卫生防护用品。
②工作服应有保活制度。凡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务必每日更换。其他人员也应定期更换,持续清洁。
食品生产公司管理制度 篇2
一、总则:
1.制定目的:
1.1使各类物料之供应到达适时、适地、适量,使产品制造得以顺畅进行而无断料、超多滞积、虚占仓储空间等情形。
1.2使仓管作业规范化、制度化。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玩具仓库、开发工程科布料仓库、生产原辅料、零配件(含包装物)、零星物料及半成品成品之仓管作业。包括仓库规划、收料作业、储存、领(发)料作业、退料、呆滞废料处理、盘点等作业。
3.管理单位:
3.1仓管部门负责本规定之制订、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3.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的制订、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二、资料:
4.仓库管理职责:
4.1仓管部门负责:原料、辅料、零星物料、成品、外发半成品之仓储管理。
4.2工厂各科(车间)、采购、品管、PMC等部门负责在同仓管部门进行配合作业时执行本办法之相关规定。
4.3各科(车间)负责已领物料的储存、保管及区域规范,PMC部门负责其审核及稽核。
5.仓管原则
5.1所有物料、产品均需经品管判定合格后(特采除外)方可入库,其状态标识卡需附于显著位置。
5.2做好仓储的区、储位规划。所有物料、产品不可露天存放,也不可直接置放于地上(特殊包装者除外),均应按库区、储位配置存放,同一种类、或同一批量应以集中放置为原则,物料叠放时要上轻下重、上小下大,高度一般不得高于2.5M。
5.3物料以先进先出为管理原则,先入库者优先发放。对有保质期限制的物料,应采取进库日期和有效终止日期登录管理,严格要求先进先出。
5.4物料进出一律凭单作业,只要物料异动发生,即登录物料卡,手工帐和异动计算机帐务,确保料卡帐一致。
6.仓储安全管理
6.1仓库应在温度、湿度等方面满足所存放物料的特性需求,配备防火(爆)、防盗、防潮、防腐(蛀)等安全设施,以保证物料的品质。对危险品应予以隔离储放。
6.2仓库严禁烟火,不得带入火种(火柴、打火机等)。
6.3仓库物料应叠放整齐,保证通道畅通。仓库管理人员下班时,应巡视仓库并关掉门窗、电源。发现安全设施损坏时要立即报告,并记录在检查表上,采取紧急措施。
6.4违反上述规定者未造成损失时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时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索其赔偿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人员管制
7.1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对确因公需进入仓库的,应遵从仓库管理人员的指挥,仓库管理人员应予以监督、要求。
7.2仓库管理人员应明确各自管理区域,不得擅离职守。
7.3仓库管理人员应建立代理制度,并适当进行轮调以熟悉各类物料及其储位。
7.4仓库管理人员异动时,应由仓库主管监督对其所经管物料进行全面盘点交接,无误后方可正式异动。
7.5违反上述规定者未造成损失时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时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索其赔偿或追交司法机关处理。
8.物料管制
8.1严格仓储内部管制,保证料卡帐一致,为PMC等部门带给正确的库存信息。
8.2对于常用物料务必由PMC主导与仓管、采购、生产等单位协商拟定最低、最高存量及安全存量标准,呈请公司最高主管核准实施,以保证安全库存量,后续应每半年重新核定一次,酌情调整。
8.3A、B、C分类管理
8.3.1ABC库存分类法。A、B、C库存分类法按物料的单价、物料获得的难易程度以及生产需求性是否紧迫、数量大小来划分,以将最大的精力用于对公司可能产生最大影响的少数种类的物料上。具体分类﹕
A类﹕所有按“标准单价×年度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序的累计金额70%前面的物料。
B类﹕除A、C以外,均为B类物料。
生产食品C类﹕按“标准单价×年度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列的90%后面的物料。
8.3.2A、B、C分类由PMC主导与开发工程科、资材等部门共同确定。一般状况下每年底结合年度预算资料一次设定,也能够由PMC单位通过计算机系统逐一的维护。
8.3.3仓管单位应定期对ABC类物料进行盘点,同时通过计算机系统维护。
8.3.4ABC盘点容差值﹕A类﹕0.1%﹔B类﹕0.4%﹔C类﹕1%。容差值是指允许误差量与实际在库量的百分比值。
8.4时效管制与呆滞废料处理
8.4.1对有保质期要求的进库物料必需张贴时效管制标,标分类﹕红有效期为6个月,绿有效期为12月,白有效期为24月,于标上注明进库时间以示区分,并列明细管制。
8.4.2除特定注明物料外,一般物料、成品均以12个月有效期限。
8.4.3仓管人员对过期物料(或成品)在投入使用(或出货)前应联系品管人员进行重新检验,作来源理。
8.4.3.1检验合格可重新投入使用的物料,再次库存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依呆滞料处理。
8.4.3.2检验不合格者依呆滞料处理,或由PMC单位安排生产部门进行重检。
8.4.4对于三个月以上没有任何批量出库异动者(指计划内领料作业,盘点异动、样板领用等除外),超过12个月不用的机器设备工装夹具,视为呆滞料,仓管单位应每月反馈呆滞料信息并用心追踪处理。
8.4.5废料是指制造加工过程中所遗留下来或是被用坏的残物,废料一律由使用单位开立“报废单”,由相关部门判定再交由负责部门审核后方可报废。
a.公司自用
定期将呆、废料清单给各部门或传阅,决定是否能在公司内部使用。
b.退还供货商
呆、滞料以新品或废品方式退还供货商,以有利价格和供货商协商。
c.以“不保用”方式售予其它使用者
废品能够卖给其它公司就它的现有状况加以利用,此种方法往往能得到较高价格。
d.售予中间商
中间商是指从事呆、废料的收集、分类及加工的专业性中间商,当物料为不能使用的废品,且数量太少,不足以直接售予使用者,这些中间商被利用作为处理废品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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