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认识与思考-2019年作文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认识与思考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作为教育领域十个重大项目之一”,向全社会庄严承诺:“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对此,我们围绕“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助学目标,不断加大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完善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校学习。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和创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为此,根据几年来的工作经验,我们在认真探索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些认识和思考。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困境
农村二女户政策 二女户一年补贴多少钱?1、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县区和学校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认为政府和教育部门的职责是办好学校,教好学生,学生能不能上得起学,是学生和家长的事情;学生资助工作只是阶段性工作,没有从促进教育公平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学生资助工作,从而影响了学生资助工作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影响了学生资助机构的建设,影响了学生资助工作的深入开展。
2、资助机构不健全。各级学生资助机构虽然建立,但由于财力困难、编制紧张和学生资助机构人员较少,只能挂靠到相关
科(股)室开展工作;资助工作存在职责不清、多头管理、忙于应付的状况,影响到学生资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部门联动作用发挥不够。由于认识上存在误区,在资助工作中,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民政、金融等职能部门,在构建资助体系中还没有发挥作用,导致资助工作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
4、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难度大。按照工作分工,学生资助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由其他部门办理,造成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不衔接。尤其是助学贷款市级层面对具体的业务办理情况难以掌握,不能够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在资金的管理上,由于财政体制问题,市级教育部门更加难以掌握情况,往往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二、新形势下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思考
1.广泛宣传,积极引导。一是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新闻媒体,扎实有效地开展《纲要》的学习宣传。要通过组织召开学生会、学生家长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面对面咨询和宣讲等形式,深入宣传。二是全社会都要认真学习宣传《纲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并加以贯彻落实。同时,要通过专题讲解、网络学习等渠道,有组织地学习宣传《纲要》。三是开展公益活动,强化宣传教育,扩大社会影响,吸引更多的人关注贫困学生资助事业。四是经济资助只能解决暂时的困难,
而精神培育则有利于长远的育人效果。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机构和学校要以
学习贯彻《纲要》为契机,从构建多维关爱体系的角度出发,积极为困难学生打造人性化的教育平台。五是要以《纲要》为主线,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为确保宣传教育的广泛性和经常性,加强社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利用教育信息网等宣传平台开设学生资助专栏,对资助政策、资助动态、资助指南、诚信教育等进行广泛宣传。
2.提高认识,完善机构。一是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编制少、人员少的问题,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健全组织机构;各学校也要成立专门的资助机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二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一步明确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职责,切实把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统筹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克服不同类型、不同渠道的学生资助工作分设在不同部门各行其是,执行政策不统一、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切实发挥好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统筹协调、规范统一的作用。
3.严格把关,规范操作。一是要严格认定程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年级审核、学校审核),以保证认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是要规范操作。对特困家庭、城市低保户家庭、农村二女户家庭、单亲家庭、多子女同时上学家庭,要开辟“绿通道”优先资助和优先贷款,对符合资助或贷款的学生要张榜公示,接受学生、家长监督,尽力维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的利益。防止在资助或贷款工作中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真正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
4.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建立贫困学生资助的新机制。一是充分发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体作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渠道。为此,各级学生资助机构和学校要大力宣传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向家长和学生深入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不断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签约以及放款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要进一步深化学生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认识,提高认可程度,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不断得到深化和细化,切实做到应贷尽贷,覆盖到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大力完善资助体系,优化多元混合资助。各级各类学校要始终把贫困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事要事,切实抓紧抓好,研究制定校内助学金管理办法,针对不同资助项目和学生家庭情况的特点,将资助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将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等纳入资助体系。学校通过多方位、多元化资助措施科学规划,合理调控,统筹安排,实行多位一体的资助,优势互补,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至少获得一项资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三是积极探索建立还款机制和防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的责任体系。生源地信用助学
贷款工作已由试点转向常态化管理,工作重点也由发放贷款转向贷款管理和防范风险。怎样有效提高
贷款回收率,决定着助学贷款能否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因此,在做好贷款发放常规工作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由乡镇社区、学区参与的贷后管理工作机制;尽快建立防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的责任体系,将学生、家长、村委会(社区)、学校,以及县乡政府纳入责任主体,建立还贷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在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责任体系,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加强调查研究,彰显资助育人效果。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状况的调研,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资困办法和政策,建立健全贫困学生的资助档案。积极探索研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不断加强理论研究,探索工作新思路,探求更科学的工作方法,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工作,为培养和造就高素质拔尖人才作出更大贡献。
5.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一是检查督促。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深入县区和学校,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发放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及时掌握资助动态。二是严格审查程序。对助学金、贷款申请、发放程序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对象要坚决停止发放或及时纠正,确保受助学生信息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从源头上杜绝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国家助学金和营私舞弊等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强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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