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号习题及解析
1、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5/2/51-多)
A《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构成罪。按照文理解释,可将丈夫强行与妻子性交的行为解释为“妇女”
B《刑法》对抢劫罪与罪的手段行为均使用了“暴力、胁迫”的表述,且二罪的法定刑相同,故对二罪中的“暴力、胁迫”应作相同解释
C既然将为了自己饲养而抢劫他人宠物的行为认定为抢劫罪,那么,根据当然解释,对为了自己收养而抢劫他人婴儿的行为更应认定为抢劫罪,否则会导致罪刑不均衡
D对中止犯中的“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既可解释为自动采取措施使得犯罪结果未发生;也可解释为自动采取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有效措施,而不管犯罪结果是否发生
答案:BCD解析:从文理解释的角度看,根据法律条文的规定,只要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就属于行为。因此,如果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可以解释为“妇女”。值得注意的是,从文理解释的角度,自杀也属于故意杀人罪,但自伤不属于故意伤害罪,因为前者法条的表述为“故意杀人的”,后者法条的表述是“故意伤害他人的”。故A项正确,不
当选。
体系解释具有相对性,抢劫罪与罪侵犯的客体不同,对象也不同,因此对于暴力、胁迫的手段不能作相同的解释。故B项错误,当选。
为了自己饲养而抢劫他人宠物的行为认定为抢劫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财产权,但是为了自己收养而抢劫他人婴儿的行为侵犯的是人身权,人不是物,因此不是抢劫罪所能涵盖的范围。故C项错误,当选。
成立犯罪中止要求中止行为的有效性,即必须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故D项错误,当选。
2、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2/1-单)
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
B将《刑法》第171条出售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
C对随身携带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
D将信用卡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
答案选C解析:A项中将其解释为“他人的财物”是当然解释,盗窃的对象不可能是自己的财物,他人的财物包括他人所有和他人占有的财物,自己所有但归他人占有的财物,也是他人的财物,故A项错误。《刑法》第171条规定的出售罪中的“出售”,是指有偿转让、有偿交付伪造的货币,即只有“销售”的含义,并不含有“购买”之意,因为《刑法》第171条同时规定了购买罪,故B项错误。
将“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也解释为《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的“凶器”,属于对“凶器”的扩大解释,故C项正确。
D项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的规定,属于立法解释,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官方解释,一般认为,官方作出的解释,在考试中宜将其认定为扩大解释而非类推解释,故D项错误。
3、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2/51-多)
A对甲法条中的“暴力”作扩大解释时,就不可能同时再作限制解释,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乙法条中的“暴力”也须作扩大解释
B《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侮辱”,与《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罪中的“侮辱”,客观内容相同、主观内容不同
C当然解释是使刑法条文之间保持协调的解释方法,只要符合当然解释的原理,其解释结论就不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D对刑法分则条文的解释,必须同时符合两个要求:一是不能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二是必须符合分则条文的目的
答案选AD解析:A项,在同一个法条中,不可能既进行扩大解释,又进行限制解释。但在刑法条文中,存在很多“暴力”的表述,根据刑法解释理论,在不同语境下应当对暴力作出不同的解释,有的条文中需要进行扩大解释,有的条文中则需要进行限制解释,这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故A项正确。
B项,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侮辱”必须与猥亵具有等价性,这在客观上不同于侮辱罪中的“侮辱”,同时强制侮辱罪的对象只限于妇女,但侮辱罪的对象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二者的区别不仅在于主观,也在于客观。故B项错误。
C项,当然解释是使刑法条文之间保持协调的解释方法,入罪时举轻以明重的当然解释必须同时具备实质当然和形式当然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如果仅有实质之当然,而不符合形式之当然,这种当然解释可能是一种类推解释,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故C项错误。
D项,对刑法分则条文的解释,必须同时符合两个要求:一是不能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二是必须符合分则条文的目的。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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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3年甲行贿600万元,行贿时司法解释确定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是100万元,2016年新的司法解释通过,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变为500万元。该案应当如何处理?(2018-模拟题-多)
A若该案在新的司法解释通过之后才被立案侦查,则应该适用新的司法解释
B若该案在新的司法解释通过之后还在二审过程中,仍应适用新的司法解释
C若该案在新的司法解释通过前已经审理终结,如果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应当按照新的司法解释
D无论如何,新的司法解释都不得适用
答案选AB解析: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颁布的《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
效力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上述规定第3条规定:“对于新的
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但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因此,笼统地说,司法解释采取从新兼从轻原则,只要二审还没有终结,就可以适用新的司法解释。故AB项当选,D项不当选。
上述规定第4条规定:“对于在司法解释施行前已办结的案件,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的,不再变动。”故C项不当选。
5、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2/51-多)
A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境内实施行为,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
B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E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国的汤姆一怒之下杀死了G国的杰瑞。对汤姆的杀人行为不适用中国刑法
C中国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劫持航空器的丙行使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D外国人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用我国刑法
答案选ABD解析:A项,《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犯罪的行为或者共同犯罪的结果有一部分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进而,我国对共同犯罪全案就可以行使属地管辖权。故A项正确。
B项,汤姆实施的是故意杀人行为,不是国际罪行,故也不适用普遍管辖;犯罪地在E国境内,而且,不是在我国的船舶或者航空器上,而是在长途汽车上,故不适用属地管辖。所以,对汤姆不适用中国刑法。故B项正确。
C项,根据《刑法》第9条的规定,我国法院在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审理案件时,适用的是我国刑法而非国际条约。故C项错误。
D项,对于保护管辖权,有两点必须注意:①保护管辖权针对的是“重罪”——按照我国刑法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②双重犯罪标准,我国刑法和犯罪地的法律都认为是犯罪。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刑法规定的是“可以”适用我国刑法,而不是“应当”。故D项正确。
6、下列关于刑法解释,说法正确的有:(2018-模拟题-多)
A张三将其仇人的坟墓掘开并将骨头扔掉,他认为白骨不是尸体,故不构成侮辱尸体罪。他对白骨的解释属于无权解释、主观目的解释
B法官李某审理案件中认为伪造货币罪中的货币不包括生肖纪念币,该解释为有权解释、文义解释
C某副院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醉驾入刑”应当结合刑法总则中的“情节显著轻微,危2022年3月1号还能转账吗
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来理解,因此并非只要醉驾就一定入刑,这属于体系解释方法的运用
D李某认为组织罪不仅包括女性,还包括男性,理由是现在同性现象很普遍,要发挥法律的社会功能,其对相关条文的解释为客观目的解释
答案选CD解析:主观目的解释是一种根据立法原意所进行的解释,张三并未参考立法资料进行解释,他只是根据文理进行的解释,故A项错误。
法官的解释并非有权解释,有权解释只包括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而司法解释必须是最高司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故B项错误。
分则的条款必须结合总则的规定来理解,这是典型的体系解释,故C项正确。
客观目的解释是根据社会生活的客观需要对法律的一种解释,即便立法者在当时没有想到同性现象,但考虑到客观的社会需要,也可以进行这种解释,故D项正确。
7、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8-模拟题-单)
A在刑法中,伪劣的兽药也属于劣药,因此销售伪劣的兽药构成销售劣药罪
B注册与他人商标相似的商标,认定为注册“相同”商标,违反罪刑法定
C为提供国家情报的“情报”要缩小解释为“和国家安全有关的情报”
D开汽车抢夺属于携带凶器抢夺
答案选C解析:《刑法》中有销售劣药罪,也有销售伪劣的农药、兽药罪。因此劣药和伪劣的兽药是不同的,故A项错误。
司法解释规定,相同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因而,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商标并不一定与真商标完全相同,只要足以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即可视为相同,故B项错误。
2001年1月17日《关于审理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情报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故C项正确。
将汽车解释为凶器是类推适用,故D项错误。
8、①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②当然,立法解释毕竟是解释,所以,立法解释不得进行类推解释。③司法解释也具有法律效力,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新解释优于旧解释的原则。④不过,司法解释的效力低于立法解释的效力,所以,立法解释可以进行扩大解释,司法解释不得进行扩大解释。关于上述四句话正误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2/20-单)
A第①句正确,其他错误
B第②句正确,其他错误
C第③句正确,其他错误
D第④句正确,其他错误
答案选B。解析:第①句错误。法律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在内,均是说明性的,不是创造性的,不能创造规则,当然不能将不是抢劫的行为解释为抢劫行为,也就是不能将携带凶器盗窃的行为解释为抢劫行为。所以这句话错误的实质在于:将立法解释与立法等同起来。第②句正确。类推解释突破了法律的
规定进行解释,也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与法律解释的“说明性”的本质相冲突。无论是立法解释还是司法解释,均不能进行类推。第③句错误。在我国,立法解释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司法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前者的效力高于后者,冲突时立法解释的效力优先。第④句错误。无论是立法解释,还是司法解释,均可以运用扩大解释,因为扩大解释并没有超出刑法规范的应有含义。故B项正确,ACD项均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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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①对于同一刑法条文中的同一概念,既可以进行文理解释也可以进行论理解释
②一个解释者对于同一刑法条文的同一概念,不可能同时既作扩大解释又作缩小解释
③刑法中类推解释被禁止,扩大解释被允许,但扩大解释的结论也可能是错误的
④当然解释追求结论的合理性,但并不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关于上述四句话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2/51-多)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
C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D第①③④句正确,第②句错误
答案选ABCD解析:文理解释是首选的解释方法,如果文理解释不符合刑法目的,就可以进行论理解释。故第①句正确。扩大解释和缩小解释是论理解释的两种效果,对同一个刑法条文的同一概念不可能同时既作扩大解释又作缩小解释。故第②句正确。罪刑法定原则的当然要求是禁止类推解释,扩大解释是被允许的。但最终解释结论能否被采纳还要看其是否符合刑法目的。故第③句正确。当然解释,入罪时举轻以明重,如果没有同时符合逻辑之当然和实质之当然,就可能是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故第④句正确。可见,四个选项均是错误的,故ABCD均当选。
10、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2/20-单)
A将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性在内的人,属于扩大解释
B将故意杀人罪中的“人”解释为“精神正常的人”,属于应当禁止的类推解释
C将伪造货币罪中的“伪造”解释为包括变造货币,属于法律允许的类推解释
D将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属于缩小解释
答案选D。解析:“妇女”不可能包括男性,因此将“妇女”解释为包括男性在内的人,就属于类推解释,因为它超出了公民的预测可能性,故A项错误。但要注意《刑法修正案(九)》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修改为强制猥亵、侮辱罪,男性也可能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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