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两高”项目立项实行提级审批
一、什么是两高项目? 两高指的是什么?
两高项目立项实行提级审批!两高项目审批程序和申报材料清单
两高行业和两高项目范围简单点来说,两高项目是指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还有一种说法,两高行业是指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金属、建材、煤化工、焦化等8个行业。两高项目,是指两高行业生产高耗能高排放产品或具有高耗能高排放生产工序,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还有说法,两高项目指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主要包括化纤、纺织印染、皮革制品、非金属矿物制造、化工和水泥六个行业。
有些省区市已发布《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并规定:凡是属于《__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范围内的新建(含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都属于两高项目。可以参考《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版》内容。
对于两高项目的认定,如果企业对是否为两高项目存在疑义,可以向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发展改革委部门视情况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出具认定,难以认定的可逐级上报。
二、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权限
综合各省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两高项目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两高项目由市(州、地)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三、两高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通常,两高项目的立项,由省级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以化工大省山东省为例,新建(改扩建)煤电、炼化项目实行核准制;新建钢铁、焦化、水泥、轮胎实行备案制。
四、两高项目五个减量替代
以山东省为例:新建两高项目的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实行减量替代,并制定替代方案。
能耗、煤耗替代方案审核由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产能替代方案审核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碳排放、污染物排放替代方案审核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
一般情况下,实施节能环保改造、安全设施改造、产品质量提升等未增加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包括核心设备拆除新建和产能整合),按规定实施搬迁入园或单纯异地搬迁(不含产能整合)未增加产能的项目,铸造企业内部现有厂区内更新原有落后低效熔炼造型设备未增加产能的项目,不用制定五个减量替代方案;但项目增加能耗、煤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的,须进行等量或减量替代,制定替代方案。
五、核准制两高项目报送材料
(1)项目核准的申请文件;
(2)项目申请报告;
(3)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的产能、能耗、煤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方案或企业不增加产能、能耗、煤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的承诺(仅限于不实行五个减量替代的情形);
(4)建设项目用地(用海)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5)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应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或风险等级确认意见(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出具);
(6)项目列入规划布局的批复意见。
六、备案制两高项目报送材料
(1)项目备案请示文件(或项目所在市发展改革委向上级出具的项目备案请示文件);
(2)项目建设方案(有些地方主管部门允许用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代替);
(3)项目产能、能耗、煤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方案或企业不增加产能、能耗、煤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的承诺(仅限于不实行五个减量替代的情形)。两高项目立项提级审批
以山东省为例,对新建煤电、炼化、钢铁、焦化、水泥、轮胎6类两高项目的立项实行提级审批,由省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履行核准备案程序。对其他新建两高项目按项目管理
权限办理立项手续。
七、黄河、长江重点区域特殊要求
异地搬迁 目前大致情况这样:沿黄河(或长江)重点区域一律不得在国家和各省规定的合规工业园区之外新建两高项目,对存量两高项目进行环保节能改造、安全设施改造、产品工艺优化与质量提升且不增加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整合自有或其他沿黄(或长江)重点区域两高产能,在项目原厂址内实施的产能整合项目,须由项目所在地(地市级)充分论证项目实施对黄河(或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并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由于国家对黄河、长江流域实行大保护,项目建设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在该区域投资建设两高项目,应事先多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八、需要注意的几个事项
(一)项目建设单位要如实提报有关资料,按程序办理立项手续,不得瞒报,不得未批先建,对经认定的严重失信主体,有关部门将实施联合惩戒。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二)政府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职权,全面夯实属地监管责任,严禁对提级审批项目进行越级审批,不得违规办理立项手续。
(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要及时报备并履行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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