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浙江省深化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
异地搬迁解读:《浙江省深化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浙江省日前下发了《浙江省深化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对浙江省未来5年的乡村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基本原则及工作举措。这将对浙江省千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进程以及农村经济发展重大改革提供指导借鉴。  “一处美”迈向“一片美”  这些年,浙江注重从根源上、区域上解决农村环境问题,联动推进区域性路网、管网、林网、河网、垃圾处理网和污水处理网等一体化建设,全面开展高速公路、国道沿线、名胜
景区、城镇周边的整治建设和整乡整镇的环境整治。积极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并注重抓好日常维护和管理。从村庄建设、产业定位、社会管理等方面着手,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村庄环境。环境好了,村庄美了,让百姓得到了实惠。  随着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推进,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新农村,不仅是“物的新农村”,更是“人的新农村”。这其中,物是服务人的,同时,人又创造物。  《计划》的出台,让物和人的相互依存更为和谐。接下来,浙江将进一步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不断提升农村的美丽度和广大农民众的幸福感。美丽乡村建设从“一处美”向“一片美”转型,突出“以点带面”,注重把盆景变成风景。加强农村垃圾、生活污水、村庄环境综合治理,发展旅游经济、电商经济,积极推进扶贫开发。深化“三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改革,全面完成农村“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赋予抵押、担保、流转、转让等权能;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成市、县、乡、村四级联通一体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兼顾“物的美”“人的美”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浙江农村经济发展给百姓带来了巨大财富,同时,一些不文明的生活方式也影响着众。物质富裕和精神富有必须同步,要防止物质富裕而“精神缺钙”。  建设美丽乡村,最根本的就是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之中,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细落小落实。浙江各地坚持从大处着眼、从细处入手、从基础抓起,抓好贯穿结合融入,以形式多样的活动载体引导农民众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转化为自觉追求和行动。  《计划》指出,下一阶段,浙江要继续以水为镜,
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净为底,努力保持农村干净质朴的第一感观;以美为形,因地制宜打造美丽乡村风景线;以文为魂,强化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以人为本,着力优化农村公共服务。  “以人为本”正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核心要义。“人的新农村”就是突出以人为本,围绕民生做文章。坚持“物的美丽”与“人的美丽”并重,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潮、凝聚共识、推动发展的强大作用,切实解决一些农村存在的信仰迷失、教堂林立、道德弱化、责任缺失的问题。发挥道德春风化雨的教化作用,加快发展农村公共文化,积极培育社区意识、社区精神,大力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丰富众精神生活,提高众文明素养,坚决取缔和依法打击非法宗教组织、组织,清理和整治违规教堂庙宇,保持清爽的农村社会空气。
  打造“人的新农村”  从“物的新农村”到“人的新农村”,《计划》提到了“产村人”融合,“居业游”共进的概念,这意味着,浙江农村的发展将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始终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既注重经济增长的指标,又注重人文生态的指标,努力变自然资源为经济资源,变环境优势为经济优势,实现由“环境换取增长”向“环境优化增长”的转变,由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两难”向两者协调发展的“双赢”转变,真正做到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步推进,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一起提升,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共同发展。  此外,要突出
“以业为基”,做到美乡村、育产业、富农民有机结合。深度挖掘美丽乡村的旅游功能,大力发展体验经济、文创经济、养生经济、民宿经济等新型业态。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扶贫工作机制,通过产业开发、培训就业、金融支持、异地搬迁、医疗救助、低保兜低等措施,加快低收入农户持续快速增收。  同时,“物的新农村”到“人的新农村”的转变,关健在于制度创新。《计划》要求,要在全省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加强村民道德教化,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让浙江的美丽乡村真正有制度遵循,有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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