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试行)
(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
1.前言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司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北京中平科学技术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李琳琳、徐志远、张硕、樊志强、文璋、郭志南。
本规范首次发布。
2.引言
港口业务管理为规范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提升行业管理部门业务指导能力,引导行业主动识别风险管理需求,并积极实施针对性的风险管控,从而达到预防公路水路行业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辅助行业安全管理科学决策的目的,特制定本规范。
为有效提升规范的适用性与可操作性,各使用者在应用过程中,及时将相关意见及建议函告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以便修订时研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2号楼,邮编:100028,邮箱:xinxi_。
3.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路水路行业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营运、交通工程建设、交通设施养护工程和其他六个业务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业务指导、咨询、服务,以及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制定风险等级判定指南、标准和开展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4.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ISO导则73:2009;
ISO31000风险管理标准;
GB/T23694风险管理术语;
GB/T27921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
GB/T24353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
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5.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5.1风险risk
不确定性对目标的影响
注1:影响是偏离预期,通常指负面的。
注2:目标可以是不同方面(如: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社会影响等)和层面(如:战略、组织范围、项目、产品和过程)的目标。
注3:通常用潜在事件和后果或者两者的组合来区分风险。
注4:通常用事件后果和事件发生可能性的组合来表达。
注5:不确定性是指对事件及其后果或可能性的信息缺失或了解片面的状态。
(参见ISO导则73:2009,定义1.1,GB/T23694-2013,定义2.1)
5.2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
在风险方面,指导和控制组织的协调活动。
(参见ISO导则73:2009,定义2.1,GB/T23694-2013,定义3.1)
5.3致险因素Riskfactors
促使公路水路行业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或增加其发生的可能性、或扩大其损失程度、或增大其不良社会影响的潜在原因或条件。
注1:重点关注人、设施设备、环境和管理方面影响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的各因素。
5.4风险管理过程riskmanagementprocess
将管理政策、程序和操作方法系统应用于沟通、咨询、明确环境以及辨识、评估、管控、监督等活动中。
(参见ISO导则73:2009,定义3.1,GB/T23694-2013,定义4.1)
5.5风险辨识riskidentification
发现、确认和描述风险的过程。
注1:风险辨识包括风险源、事件及其原因和潜在后果的辨识。
注2:风险辨识可能涉及历史数据、理论分析、专家意见以及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参见ISO导则73:2009,定义3.5.1,GB/T23694-2013,定义4.5.1)
5.6风险评估riskassessment
将风险辨识的结果按照风险评估标准进行评估,以确定风险和(或)其量的大小、级别,
以及是否可接受或可容许。
注:风险评估有助于风险应对的决策。
(参见ISO导则73:2009,定义3.7.1)
5.7风险等级levelofrisk
单一风险或组合风险的大小,以后果和可能性的组合来表达。
(参见GB/T23694-2013,定义4.6.1.8)
5.8可能性likelihood
某事件发生的机会。
注1:在风险管理术语学中,“可能性”是指事情发生的机会,不论是明确的、测量的,还是客观或主观地、定性或定量地确定的,以及一般性或精确地描述(如在一定时段内的可能性和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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