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一、养老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1、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分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及其他城镇企业和职工、临时工作人员,实行企业化治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临时用工。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新参保人员不受身份限制,本人志愿参保;
3、城乡居民: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础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能够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大体养老保险。
所需资料:
1、在岗职工(用人单位办理):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职工花名册、工资表、费用明细账。
(4)员工身份证及复印件。
2、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明
3、城乡居民: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等资料
温馨提示:依照政策需要照顾的特殊人,还需持相应的证明。
参保流程;
社保 转移1、城乡居民参保:新参保人员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村(社区)协办员提出参保申请;
2、单位参保:由单位代办,新成立的企业应在成立后30日内,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1、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大体养老保险待遇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能够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逐年缴费至60周岁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也能够一次性缴纳假设干年的养老保险费,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3、不满45周岁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很多于15年,年满60周岁的能够按月领取养老金。
所需资料:
领取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依照不同领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度残疾人需提供残疾级别为壹级或贰级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低保(五保)对象需提供民政部门确认的有效证件;
(3)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
(4)社会申办退休人员还须提供《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劳动手册原件。
(5)申请因病提早退休的须提供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证明原件。
(6)申请军转干部提早退休的须提供本人提早退休的申请书。其中单位退休人员由所在单
位加具意见。
(7)申请政策性提早退休的须提供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提早退休申报补充表或加盖有关印章。
(8)如涉刑律者,须附法院裁决书、刑满释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如到龄未及时申报领取待遇手续的,需补发养老金半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要填写《大体养老金补发申请书》(格式见附件),说明延迟申报缘故和申明有关情形。有单位治理的退休人员,申请书须由单位盖章核实情形。
领取流程;
1、单位或个人应在申领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一至二个月(属于续缴人员应在符合按月领取大体养老金条件时)向我局申报领取大体养老金
2、符合受理条件的,我局向申报人出具《受理回执》
3、经审核符合领取大体养老金条件的,大体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户。
转移指南
转移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体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大体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大体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大体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成立大体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大体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方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大体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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