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流程
宜昌市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流程
:大学生创业贷款流程
一、申请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2、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
二、贷款期限:
国家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的小额创业贷款是政府贴息贷款,其期限为1~2年,2年之后不再享受财政贴息。
三、贷款方式:
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方式为担保、抵质押贷款。
四、有关说明
此外,针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还有其他优惠政策,例如从事个体经营的,1年内免交工
商登记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者还可将户口档案托管在市大中
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于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各项具体政策应向各相关部门咨询。
五。申请材料
在申请此类贷款时,有三点比较重要:
第一,贷款申请者必须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第二,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稳
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创业者所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
自有资金。
具备以上条件的方能向银行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婚姻状况证明、
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报告。
除了书面材料以外就是要有抵押物。抵押方式较多,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抵押,定期
存单质押、有价证券质押、流通性较强的动产质押,符合要求的担保人担保。发放额度就
根据具体担保方式决定。
金额要求
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购置安装或修理小型设备机具以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 70%;
期限一般为 2年,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
个人创业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期限贷款利率,可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上下浮动。
:宜昌出新政激励创业大学生创业最高可贷15万元
创业担保贷款额提高大学生创业更加优惠
新政策规定,将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由国家规定的“五类人员”,拓展到在我省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的各类城乡劳动者,贷款额度为个人最高10万元、合伙最高50万元,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此前,宜昌执行的政策是个人最高5万元,其中女性最高为8万元。
与省里政策不同的是,宜昌还针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从之前的最高不超过1
邮政小额贷款条件0万元提升到了不超过15万元。此外,为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网络创业,对于在电子商务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10-1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全额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从事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的政策正式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
另外,为缓解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宜昌探索推出了商户联保机制。“商户联保”即商户集体组成联合担保小组,采取担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形式,向担保机构申请融资服务,是创新反担保方式的新举措。通过由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牵头,与担保公司、邮政储蓄银行确定在金东山市场试运行,目前已先后为55个商户办理了贷款,解决了部分创业者融资难的问题。
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鼓励支持网络创业
对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条件人员创业,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按规定扣减税,在国家标准基础上上浮了20%。创业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可在3年内以每人每年5200元为限额按规定扣减税,在国家标准基础上上浮了30%。强化小微企业暂免征收营业税、减半征收所得税等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
同时,鼓励和支持网络创业。适应“互联网+”创业趋势,对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及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
经营、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另外,鼓励大学生在湖北创新创业。毕业3年内大学生创业,可在创业地申请5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和在校大学生,在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可享受
每年最高1.8万元的场租水电费补贴。港澳台籍、留学回国和外省籍大学生在湖北创业可
同等享受我省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并签订合同,
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
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充分释放科技人员创业潜力。
增加特殊体岗位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新政发布后,将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继续把高校毕业生摆在就业工作首位。政
府购买一批基层岗位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统筹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志
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见习基地开展大学生就业见习,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城乡
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毕业年度内高校、职业
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每人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同时,对于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重点做好零就
业家庭和低保家庭成员、残疾人、大龄失业人员等体就业援助工作,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确保零就业家庭和低保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另外,将鼓励农村劳动者创业。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热情欢迎返乡就业。整合
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
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并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按规定给予2万元至20万元的无偿
扶持,创业项目在创业地申请,不受户籍、生源地限制。实施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残疾
人就业创业计划、农民工回归创业工程,以及民间技能传承创业、农家乐创业、妇女“巾
帼创业”等创业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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