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责任书15篇_1
交通安全责任书15篇
交通安全责任书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依据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和方针,实现零违章、零事故、零伤亡、零损失、零投诉的目标,保障交通安全。
  二、责任内容:
  1、严格遵守国家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三违”,规范操作行为。
  2、落实安全承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安全带头,规范操作、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做到本人驾驶的车辆安全运行无事故。
  3、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运管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风险控制和事故防范能力。
  4、行车中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和超速驾驶现象,对交通安全负连带责任。
  5、驾驶车辆中保持中速行驶,集中精力、注意观察,绝不麻痹大意或持侥幸心理。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注意天气和道路变化情况,善待行人与车辆,决不在不能保证安全或视线不良的情况下强行超越、盲目交会。夜间行车进一步降低车速,注意观察道路状况,提高警惕,超前预防可能的突发异常情况,夜间会车路况不明时停车让行。严格执行公司“三停四查”规定,守法、文明、礼让,安全驾驶。
  6、妥善维护、保管并按规程操作、使用安全防护、防火、防冻、防滑设施,确保性能良好。
  三、责任追究
  对于违章行为及事故,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有效期自12月28日至12月31日,单位与驾驶员各执一份。
  单位(签章):责任人(签字):
  __x人民政府
  __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交通安全责任书2
  为创造有序、畅通、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保护中小学生的人生安全,为创造文明交通安全学校,为让学生掌握交通法规知识,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
  1、每月以授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2、在上学和放学时,派值班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
  3、核准学生骑车人数,每天由值班老师进行督促和检查,对发现有问题应及时教育纠正。
  4、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学生。
  二、学生与家长方:
  1、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2、文明走路,做到靠右边行走,主动避让来往车辆,不闯红灯,不破坏交通安全法规。
  3、文明骑车,在校园内推行,在校园外做到靠路右边行驶,不走路中间,不单手骑车或大撒把,拐弯要伸手示意,不闯红灯。
  4、文明乘车,做到排队候车,有序上车,不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向车队抛撒物品。
  5、学生家长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经常教育学生负责放学
回家及节假日期间对学生的教育管理。
  以上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和学生及家长各执一份,共同负责学生的交通安全,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其行为要对自己、对学校、对家长负责。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单位盖章: 学生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交通安全责任书3
  为了加强我区沋河、朝阳两个公园水上游乐船只的安全管理,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水上安全管理办法,责任到人,有效预防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要坚定不移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两个公园要成立水上娱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水上娱乐安全管理制度,公园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公园水上项目安全工作负总责。
  三、公园主要负责人和经营者个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责任落实,隐患排出和治理工作真正到位,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四、水域醒目位置要有安全警示牌,并有相关水域情况简介。水域游玩区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每个水上娱乐项目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五、游乐船只必须达到国家安全标准,方可下水。定期对水上娱乐设施进行检修和保养,保证其安全运行。船只运行时,必须有专人对游客进行指导操作,严禁超载、超区域运行。
  六、举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
  七、建立水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采取一切措施,实施救援。
  __x盖章)__x(盖章)
  (签字)(签字)
交通安全责任书4
  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加强我校拥有私家车教职工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交通安全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与拥有私家车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本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参加强制保险;凭证照及参加保险证明复印件在学校办公室登记。
  二、车主必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章制度。教职工所有车辆不得进行非法营运,严禁利用假期及业余时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三、驾车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定,文明驾车,严禁酒后驾车。
  四、不得搭载往返学校的中小学生。
  五、不得将车交由无驾驶证者驾驶,严禁在校园内学车、试驾。
  六、校园内禁鸣喇叭,车辆进入校园时必须限速在每小时15公里以下。
  七、在校园内,不得与行人抢道,学生集体活动时,机动车辆不得驶入。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  八、所有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停车区停放。
  九、因非法营运、驶入校园的车辆因驾驶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交通事故,车主必须负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学校上报教育局并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十、本责任书有效期为一年,即自__x年9月1日起至__x年8月31日止,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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