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解读释义
三一文库(www.31doc)/文秘知识/文秘常识
文秘常识〔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解读释义〕
  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解读释义
  中共中央新修订与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从标题到内容、形式,都有重大变化,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在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方面,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准则》开宗明义,将主要内容划分为“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为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本报开辟专栏分四期对《准则》的定位和主要内容等依次进行解读。
  王岐同志强调:“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准则》的立意内涵,把握精神实质。”做到这一点,既需要了解《准则》在标题、内容、篇幅、写法等方面的具体变化,更需要紧扣其新定位。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的通知指出,《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
性法规”。此外,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指出,《准则》“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中央关于《准则》的新定位,言简意赅,画龙点睛,切忌忽视。
  具体而言,《准则》的新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定位新,更显著
  比较而言,把《准则》定位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立足“术”的角度,侧重从表面现象讲,突出了《准则》在党内法规中的历史性突破和基础性地位;把《准则》定位为“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则是立足“道”的角度,侧重从精神实质讲,突出了《准则》在管党治党、执政理政全局中的特殊重要性。两者相辅相成,彰显了《准则》的地位。
  将《准则》定位为“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既有高度也有深度,既有时代新意也有历史传承,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统一。
  以德治党的“德”,不是泛泛而谈,而是指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其内核与中
华民族传统美德一脉相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德治礼序。作为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是中华文化的捍卫者、传承者、发展者。王岐同志强调:“立规修规要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立规修规既要汲取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又要适应管党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实现与时俱进”。《准则》重在立德,做到了以上要求,可以说是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的典范。
  第二,标题新,更全面
  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字数精简了,但范围更全面了。首先,就“规范谁”也就是规范对象而言,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拓展到全体党员的突破。其次,就“规范什么”也就是规范事项而言,将廉洁从政更改为廉洁自律,实现了从单一的廉洁从政拓展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突破。最后,就《准则》的周延性而言,变“若干准则”为“准则”,也更全面了,避免给人以部分列举、不完整、不系统、不严密之感。
  第三,内容新,更聚焦
  原《准则》的主题是廉洁从政,新《准则》的主题则是集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于一体的廉洁自律。虽然领域明显拓展,但内容更加集中,全部聚焦“廉洁”。原《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个不准”有关内容,被移入同步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之中,但不是全部移入“廉洁纪律”的范畴。如原《准则》第七条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并具体列举了五个不准。该条内容被整体纳入新纪律处分条例的“工作纪律”中。类似的还有原《准则》第八条,其绝大部分内容被纳入《条例》的“众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中。
  第四,标准新,更严格
  王岐同志指出:“原《准则》和原《条例》的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难以体现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上的高标准、严要求。”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须从严。无论是坚持我们党的性质、使命、宗旨,还是克服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大危险”,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实现长治久安,都要求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准则》做到了这一点。
  《准则》导语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并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
纯洁性上,从整体上展现了党的先锋队本。对党员,《准则》提出四条廉洁自律规范,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这史无前例。对作为“关键少数”的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在党员行为规范的基础上,格外规定四条廉洁自律规范,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一言以蔽之,《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第五,形式新,更独特
  首先,《准则》可谓“最短”的党内法规。相较于原《准则》共4部分18条3600余字,《准则》仅3部分8条281字。篇幅剧减的原因,主要是原《准则》的“8个禁止”“52个不准”,绝大部分被移入了同步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此外,根据《准则》的廉洁自律主题,删除了原《准则》第二章“实施与监督”与第三章“附则”。《准则》删繁就简,做到了要义明确、一目了然,好记好用,也吻合了其作为“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这一新定位。毕竟,宣誓和承诺本就不宜冗长。
  其次,《准则》正面倡导,可谓“写法最正面”的党内法规。原《准则》“8个禁止”“52个不
准”,更像“禁令”而不是“准则”。而《准则》紧扣廉洁自律而不是他律主题,突出正面倡导而不是开列负面清单,可以说是党内一部充满正能量的“暖”法规。
  最后,古为今用,可谓颇具“中华民族文化风”的党内法规。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同志指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内容自党章和党的几代领导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同时借鉴参考了一些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精华的箴言警句。“自律”“克己奉公”“修身”齐家“等用词,以及采用排比句式的“四个坚持”与“四个自觉”,对仗工整,都给人以“中华传统文化风”扑面而来之感,增强了《准则》的风格与特。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