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对幼儿教师的职业素养要求
幼儿园对幼儿教师的职业素养要求
一、职业操守要求:
1、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幼儿园和园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与职业守则;
2、尊重幼儿的人格权、知情权、自主权和隐私权,维护幼儿的权益,坚决拒绝任何形式的虐待和暴力行为;
3、保持职业操守,维护园内秩序,不得使用任何不当的惩罚手段;
4、珍爱工作,不抱怨,尊重教育事业发展,积极参与学科、课程研究等职业发展活动,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素养。
二、职业技能要求:
1、熟悉幼儿成长发展规律,对0-3岁常规抚育、3-6岁幼儿典型表现具有全面准确的认识;
2、掌握幼儿认知发展和成长规律、幼儿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并能合理应用于实践;
3、能够积极开展各种语言、艺术、科学等教育活动,并能在活动中创造机会,帮助幼儿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
4、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与协作能力,善于与家长和同事沟通交流,处理幼儿教育过程中各种复杂问题;
5、熟悉常见的儿童行为问题,并能有效地进行干预,避免情绪失控等事情发生;
6、能够适当地运用儿童保育的各种方法,满足不同年龄、不同性格、不同行为的儿童的需求。
三、职业心理素质要求:
1、爱岗敬业,关注幼儿的成长发展,热爱教育事业;
2、服务意识良好,具有强烈的进取心和责任心,有容人之心、宽容之心、感恩之心和善解人意之心;
3、具有承受挫折的心理素质,适应性强,能够处理各种复杂的工作情况;
幼儿园教师技能
4、能够理解幼儿的行为、情感、想法和需求,互动和回应幼儿,建立富有情感的关系;
5、尊重多元文化,学会从不同角度看待问题,接受差异化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积极探究、汲取先进的教育经验。
四、职业形象要求:
1、讲究仪表,注重个人卫生和饮食卫生,服装简单、干净、舒适,符合职业道德和职业形象要求;
2、言行举止,言谈间显得温婉、亲切,行为上具有礼貌、耐心、耐心;
3、注意身体语言姿态,具有亲和力和气质,给家长和幼儿一种愉悦、欢迎和信赖的感觉;
4、保持团队协作、和谐融洽的态度,与同事和家长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总之,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幼儿的身心发展,保障他们的权益和利益,幼儿园对幼儿教师的职业素养有着非常高的要求。以上的素养要求,既包括教师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职业心理素质,也包括他们的职业形象。只有做到这些要求,才能让幼儿家长和幼儿在教育教
学过程中感受到严肃、认真和专业的教育氛围。作为一名优秀的幼儿教师, 不仅要努力地提升自己的素质,还要积极创造机会,让幼儿能够充分的发挥天赋才能,全面发展。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