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挂靠经营服务合同(精选3篇)
车辆挂靠经营服务合同(精选3篇)
车辆挂靠经营服务 篇1
服务者: (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者: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车辆挂靠经营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 年。
二、联营车主基本情况
车主: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宅电: 移动电话: 现 住 址:
紧急情况通知人详细住址:
姓名: 移动电话: 住宅电话:
三、联营车辆基本情况
车号: 上岗资格证号: 驾驶证号:
车型: 道路运输证号: 行车证号:
吨位: 车辆技术等级: 操作证号:
司机: 移 动 电 话: 住宅电话:
四、应缴纳的保险费用和服务费用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车辆参加必要的保险,若乙方不参加保险,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车辆保险费用:交强险 元,车损险 元,第三者责任险 元,座位险 元,货物险 元,不
计免赔 元,盗抢险 元,玻璃险 元,自然损失险 元,无过失责任险 元,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货物险) 元(第三者) 元。
3、上述费用乙方交给甲方,由甲方代为交付,甲方办理上述费用的缴纳时,乙方须给甲方付 元的代办服务费。
4、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一年的风险保障基金 元。
5、各项费用从 月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依法经营,按时缴纳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
2、有权要求乙方服从运管、交通部门的管理,保证安全行车。
3、有权要求乙方的车辆按交通、运管部门的规定,安装GPS,承担其费用。
4、若遇抢险、救灾等紧急运输任务时,乙方车辆须无条件服从调遣。
5、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为乙方代办营运手续和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等事宜,代收代缴保险费及其他应缴纳的费用,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甲方为乙方提供配货服务,乙方须服从甲方调配。
7、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偿的修理、仓储、信息服务,但给予优先和优惠。
8、乙方的车辆只是在甲方的名下经营,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办理各种代办的手续和事宜。
2、有权要求甲方按期结算各项费用。
3、在甲方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乙方享有优先配货权。
4、乙方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5、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丢失、损坏的,其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不得将有关证件私自转让或出借他人,如发生此类情况,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一律由乙方自负。
7、乙方应积极参加抢险、救灾等紧急任务。
8、乙方车辆必须完全听从甲方的调配、管理和为甲方提供服务,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私自对外承担业务,乙方一旦违约,甲方享有制约权和解除权。
9、乙方必须保证驾驶员和押运员具有交通、运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上岗证件,不得让无证照的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驾驶和押运车辆,一定要持证上岗,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
10、车辆在经营或道路行驶过程中,造成的交通事故、违章和违法等行为,均属乙方个体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后果。
七、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违约论处。
1、因国家运输费用调整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制订书面费用增减协议,一方随意增减的,按违约论处。
2、乙方不能按期如数缴纳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从超过支付期限的第10日起,每天按欠款5%的比例缴纳滞纳金。
3、双方未经协商,其中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合同,按违约处理,所造成的责任和后果一律由违约方承担。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签字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有效。
2、合同期内,如国家政策发生较大变化或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3、乙方违法乱纪,损害国家、企业利益,触犯刑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被追究法律责任或因乙方本人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到期由甲、乙双方协商续订新的合同。
九、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车辆挂靠经营服务合同 篇2
甲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
乙方:(网上店铺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要求
甲方提供 网络交易平台(网址: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网络交易平台上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包括在网络交易平台中为乙方提供独立的网上店铺,及在后台为乙方提供支持其进行商品销售、促销、结算、配送等操作的软件系统。
甲方为乙方提供增值服务(请在选择项下打勾):
上岗证在哪里办
□ 商品仓储服务
□ 商品配送服务
□ 商品信息管理服务
□ 网络营销服务
□ 网上店铺运营培训
□ 网上店铺装饰服务
□ 短信提醒服务
□ 资质审核服务
□ 其他增值服务 。
乙方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甲方提供的增值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第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生效的时间为(请在选择项下打勾):
□ 自双方签署纸质文本之日起生效。
□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
1.乙方接受本合同全部内容并点击确认;
2.乙方向甲方全额支付保证金;
3.甲方以书面形式(包括、手机短信、站内通知等)通知乙方本合同成立。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若合同期届满,则双方可续签新的广州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合同,并按续签的新合同执行。
第四条 服务费用
基础服务费 元/年,共 元;
销售服务费 元/年,共 元;
增值服务费 元/年,共 元;
总计: 元。
若解除合同,服务费用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
第五条 支付方式和时间(请在选择项下打勾)
□银行划转支付。
□网上银行支付。
□现金支付。
□第三方支付: 。
□其他 。
服务费用按年度支付,每期应付款项为 元。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首期服务费用支付给甲方;签署本合同纸质文本的,乙方还应在支付首期服务费用时将保证金一并支付
给甲方。之后的每一期费用,乙方应在当年度的第5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保证金及先行赔付
(一)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乙方需预先向甲方缴付 元保证金。如遇消费者投诉,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用保证金先行赔付:
1.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或缺陷,乙方拒不进行处理及赔付的;
2.商品或服务与宣传不符,乙方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3.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其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乙方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4.对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拒不履行退款规定的;
5.以欺诈手段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二)甲方先行赔付后应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保证金差额补足。
(三)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后,甲方应在自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 日内将保证金返还乙方。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确保网络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和交易数据的安全、可靠,按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乙方提供服务。
2.甲方有权查阅或审查乙方的信息发布及商品或服务交易行为,并对乙方的经营主体资格或自然人真实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
3.若甲方在其网络交易平台自主销售商品的,应为乙方网上店铺设置区分标记,并在商品检索系统中,对自营商品和乙方经销商品设置区分标记。
4.甲方修改其与乙方的协议、交易规则,应当遵循公开、连续、合理的原则,修改内容应当至少提前7日予以公示并通知乙方。乙方不接受协议或者规则修改内容、申请退出平台的,甲方应当允许其退出,并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应当建立网络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者与乙方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甲方调解的,甲方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甲方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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