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理记账服务合同(通用16篇)
公司代理记账服务合同 篇1
一.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本合同为代理记账服务的合同约定书,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二.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三.(一)甲方义务
1.甲方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会计记帐2.甲方要购买代理记账所需的凭证、账簿、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等必须的财务用品,费用由委托方支付,该费用不属于支付的代理记账的报酬中。
3. 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本报酬______________元。不属于代理记账的范围的事项如果需要乙方代理需要另外支付报酬。
(二)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依法履行会计代理的职责。
2.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3.经委托代理记账单位签名后,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向税务部门定期提供申报的纳税资料以及其他税务资料。
4.对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对委托方指使授意做出不符合国家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拒绝。
6.对不符合会计做账要求的凭证票据等可以拒收并退回,并说明原因。
三.代理记账的报酬在每月的申报工作完成后支付,不得拖欠和拒付。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暂为_________年,从合同签字之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条款如果有变更由合同双方协商。
五.签约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移交保管销毁财务资料和档案。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违约责任,其他事项可以经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代理记账服务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代理记账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代理事项及期限:
代理记帐、代理报税、财务咨询顾问,服务期限为壹年。
(注:甲方负责代帐、报税,指导乙方抄税,认证发票;发票由乙方领购、保管和开具。)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方式:
1、费用标准:代理记帐费_________元/月, 每 个月预付一次。记帐费在合同期内根据业务量的变化,双方友好协商,进行适当调整. 付款时间:
2、本年度办公费、资料费______元/年。
3、收费方式:现金(单据交接时付款)、银行转帐两种方式。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代理乙方合同期内规定的工作事项,保护乙方合法权益。
2、为确保乙方商业秘密,甲方办公室实行封闭式管理,除工商、税务部门外,未经同意不得入内。
3、乙方每月5号前必须将上月原始资料、有效票据交给甲方,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如乙方不能按时将原始资料交给甲方,延误每月15号前做帐报税,造成税务部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第二条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付给甲方。乙方连续超过三个月未付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停止一切服务。因停止代帐服务造成税务及有关部门,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收到乙方完整、合法有效的原始资料后,因甲方过错延误做帐、报税或错报、漏报税种,造成税务部门的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6、甲方系正版在线财务软件做帐,帐本年终一次性打印,帐本和报税资料年度终了交给乙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记帐凭证、会计报表、帐本等资料完整、合法。
7、如因乙方所属税务局需要,甲方应及时提供相关的财务资料和税务资料,并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四、合同生效与解除: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合同期满乙方未提出异议,本合同继续生效。
2、如双方合作不满意,任何一方需提前一个季度(三个月)提出解除要求,便于双方会计做好各项资料交接事宜,乙方如有未付款项一并结清。并处以1个月代帐费作为违约金,合同解除以资料交接单双方签字为准。
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仍存在分歧,甲、乙双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公司代理记账服务合同 篇3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代理记账及处理相关会计事物事宜的服务,达成如下条款:
一、委托事项及期限:
1) 委托事项:双方约定为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非增值税纳税人
2)委托期限:自 年 月 至 年 月。(记账从 年 月开始收费) 二、委托费用及支付方式:(单位:人民币)
1)代理记账服务收费为每月 元整,办理一般纳税人以后未发票按每月 元计,自开具发票当月起按 计(不含税款)。
2)本合同书经双方签署后,乙方一次性收取甲方账本和报表费 元/年,甲方需在乙方提取当月记账原始单据时支付乙方当月会计服务费。
三、双方责任
A、乙方责任:
1、按照《新会计准则》及国际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利用会计知识进行每期会计事项处理。
2、乙方对从事此项代理记账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务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乙方每月28号至次月5号与甲方电话预约进行会计记账资料的交接。
4、乙方代甲方购买必要的会计记账工具和账务载体(记账凭证、粘贴单、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账本、报表及凭证封面等),会计用品费用由甲方按照约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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