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损失保险中的十一种拒赔
车辆损失保险中的十一种拒赔
  虽说现在人的投保意识普遍提高, 会为自己的爱车投保“全险”。但是,如果你认为出险后,保公司就会为一 切损失“埋险单”,那就大错特错了!业内专家提醒车主,即便投保了“ 全险”,发生以下11种情况,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
  拒赔1:撞到“自家人”
车险分几种
  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除去这些人以外的,都视为第三者。在保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不属于“第三者”范畴。
拒赔2:车灯单独破损
  保险公司制定该条免责条款是为了对付某些修理厂的骗保行为。有些居心不良的修理厂常常用换下来的破损车灯或者倒车镜,装到车型相同的其他车上,来骗取赔款。这一免责条款并不是所有的车损险条款都采用,有的保险公司予以理赔,有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车主在投保前要问个明白。
  拒赔3:车轮单独爆胎
  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车轮单独损坏是属于保险公司免赔范围,但当汽车有因轮胎爆裂而导致碰撞事故,保险公司则给予理赔,但轮胎损失费用仍不予赔付。
  拒赔4:把肇事责任方放跑
  一旦出险且责任在对方,一定要先对方索赔,未果时再保险公司,并将追偿权移交给保险公司。如果车主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且责任在对方,不能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若放弃了,保险公司有拒赔的权利。
  拒赔5:涉水熄火二次打火发动机受损
  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强行打火所造成的发动机损坏,在车辆损失险中属于免责范围。据了解已有少数保险公司对此损失给予赔付,但仍有多数公司不赔,故若车主投保时最好询问清楚,对于不保的车损险,若想要得到赔偿,还需投保发动机特别损失险。
  拒赔6:在停车场丢车
  即使上了“全险”,若在收费停车场中丢车,也不予赔付。因此,无论是车丢了还是被划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因为收费停车场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发生上述事件,消费者正确的方式是停车场索赔。
  拒赔7:私自加装的设备
  不少车主会在买车后,自己加装音响、电台、冰箱、尾翼或者行李架等,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私自加装设备受到损失的,保险公司也不会对此赔偿。如果要为这些新增设备买保险,可以投保“新增设备损失险”。
  拒赔8:车辆零部件被盗
  防盗装置和安全的停放场所必不可少,不要认为买了盗抢险,就万无一失。保险公司通常规定“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为免除责任。
  拒赔9:未及时报案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未经核损,擅自对车辆进行修复,保险公司也会拒赔。如果车辆出险,车主需要先到保险公司定损,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可能因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拒赔10:没有及时缴费
车主要记得按时缴费,不能心存侥幸。有些车主由于工作繁忙,未能按时续缴保费,如果汽车在这段“车险真空期内”出险,保险公司就无能为力了。
拒赔11:车辆未年检
车辆按时年检,对于车辆上路以及保险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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