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 公民权利
第一节 公民基本权利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条件:年满18周岁;我国公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2)地位(意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2.政治自由
(1)内容: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意义: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3.监督权
(1)主体:我国公民; (2)对象: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3)内容:①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②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4)要求(注意事项):①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②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
(5)途径(方式):
a.向人大代表反映情况。
b.给国家有关机关写信、打电话反映。
c.通过新闻媒体进行监督。
d.新途径新方式:网络问政。
向人大反映、向媒体反映、向有关部门反映等
(6)意义: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7)网上评议政府的作用/意义:(了解)
a.有助于政府接受市民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b.有助于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热情,激发公民关心国家大事的主人翁精神。
4.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重要形式是什么?
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这是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重要形式。
公民的政治权利主要包括二、人身自由
含义: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内容: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地位(重要性):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1)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2)逮捕的法定程序: ①批准: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②执行:公安机关
(3)侵权表现:非法拘禁、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非法搜身等。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1)含义:公民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应当享有受他人和社会尊重的权利。
(2)内容: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3)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侵权表现)
3.住宅不受侵犯
(1)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2)侵权表现: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检查条件:除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
三、社会经济权利
1. 财产权
(1)重要性:我们的生存和发展及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都离不开财产;
(2)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
(3)内容: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2. 劳动权
(1)重要性:
①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
②人们通过劳动,参与社会生产,既可以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平,实现自身价值,也为国家和社会做贡献。
(2)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和其他收益。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义务。
3.物质帮助权
(1)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表现:国家提供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病医疗,退休工资等;
(3)国家措施: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四、文化教育权利
1.受教育权
(1)含义:公民按照其能力平等的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2)作用: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3)国家政策:
①义务教育制度——特点: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
②国家制定资助政策。
2.文化权利
(1)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2)国家措施: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
(3)国家为什么要对公民的科学文化活动给以鼓励和帮助?
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
②这是满足人民众文化需求的要求;
③这是建设文化强国,提高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的需要。
五、其他权利
我国公民还享有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第二节 依法行使权利
一、公民应怎样依法行使权利?
1、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
二、公民维护权利的方式有哪些?
1、协商。协商是当事人之间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一种快速、简便的解决方式。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权益争议是通过协商解决的,比如消费、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等。
2、调解。调解是通过调解组织解决纠纷的方式。调解方式主要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
3、仲裁。仲裁是通过仲裁机构解决纠纷的方式。特点:程序灵活,不能上诉,不公开审理,广泛使用。
4、诉讼。公民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诉讼就是“打官司” ,诉讼
可以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部分。诉讼是最权威、最正规的途径,是维权的最后屏障。
注:各种维权方式都是以法律为依据,在实际生活中灵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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