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音史音乐考研中国音乐史名词解释
贺绿汀
作曲家,音乐教育家,自由受到音乐熏陶,1927年创作《歌》,1931年考入国立音乐专科学校,师从黄自先生,学习理论作曲与钢琴。1934年以《牧童短笛》一曲获得了齐尔品举办的“征求中国风味的钢琴曲”一等奖,开中国风格钢琴曲之先河,同年开始为影片配乐。创作了《天涯歌女》《四季歌》等脍炙人口的作品。抗战爆发后,作为抗战一线的文艺工作者,先后创作了《游击队歌》《嘉陵江上》等抗日题材的歌曲,并广为流传。建国后,长期担任上海音乐学院院长。总结:在贺绿汀近百年的人生中,无论是在作品创作、理论研究还是教育事业方面,都为中国音乐近现代史做出了全方位的贡献。
《牧童短笛》:钢琴曲。贺绿汀创作于1934年。乐曲采用了变化再现的三
段体结构,首尾两段以优美质朴的民歌式主题旋律,通过复调手法,营造了中国式的田园诗情与意境。中段则采用主调织体,活泼欢快的情绪与前后两段抒情主题形成对比。该曲虽采用传统的民族调式,但在复调、和声手法的民族化上具有创新意义,并在1934年齐尔品“征求有中国风味的钢琴曲”比赛中获得头奖。《牧童短笛》开创了中国风格钢琴曲的先河,堪称近代中国钢琴音乐最杰出的作品之一。
冼星海
近现代音乐家,曾先后入国立音乐院学习,并从30年代开始赴法留学。回国后,投身于抗日救亡运动。1938年任鲁艺音乐系主任,他的大量的代表作都是在延安时期创作。他的一生作品题材多样,并且数量众多。作品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富于号召性的,雄伟的进行曲,如《救国军歌》《到敌人后方去》等,另一类是抒情性与战斗性相结合的众歌曲,如《茫茫的西伯利亚》《在太行山上》等。除此之外,合唱作品创作也是很重要的一个领域,最著名的有《黄河大合唱》,他的作品多具有鲜明的爱国思想,深刻的反应了中国人民当时的抗日斗争生活。
《黄河大合唱》:是由冼星海作曲,光未然填词的一部大型声乐套曲。完成于1939年3月31日。这部作品以黄河为背景,热情歌颂了具有悠久历史的伟大中国人民的坚强不屈战斗意志,痛诉了敌人的残暴和人民所遭受的深重灾难。最后又以惊人的笔墨勾画出众纷纷起来保卫祖国,反抗敌人的壮丽情景。全曲由《序曲》和《黄河船夫曲》、《黄河颂》、《黄河之水天上来》、《黄水谣》、《河边对口曲》、《黄河怨》、《保卫黄河》和《怒吼吧!黄河》八个乐章组成,以朗诵及乐队将它们全部串联起来。它是中国音乐史上一部里程碑式的大合唱作品。
马思聪
作曲家,小提琴演奏家。少年时代留学法国学习小提琴演奏及理论作曲,1929年回国,在各地举行小提琴独奏音乐会,建国后担任中央音乐学院院长等职。期间,迁居于美国。在音乐创作方面,民族风格鲜明,构思新颖,其代表作有《内蒙组曲》《西藏音诗》等。作品都以中国民族音调为基础,自由运用多种现代多声写作的技巧,和各种小提琴演奏的特殊语言、特殊演奏技巧,表现出具有深沉广博的中国民族精神和偏重于恬淡素雅的个人抒情风格特征。作为我国近代最有影响的小提琴演奏家和作曲家,对我国小提琴的音乐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谭小麟
作曲家,生于上海,1932年考入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主修琵琶,兼修作曲。1939年赴美留学,师从作曲大师欣德米特。学成回国后,应聘担任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作曲教授。他是我国近代室内乐主要作曲家,创作多为重奏作品。力图突出作品具有清雅古朴的风格,在和声语言上开始突破传统大小调功能和声,在音乐方面寻求更为大胆而灵巧的韵味和律动感(如《春雨春风》)等。总的来说,他的音乐作品偏于淡泊清秀,又神骨隽永,
在当时我国音乐界是独树一帜的。
齐尔品
世界著名钢琴家,作曲家,出生于俄罗斯音乐家庭。30年代期间,曾多次来中国演奏、教学及考察学习中国音乐。他十分重视运用五声音阶作曲技术,力图为中国近代音乐创作摆脱欧洲传统音乐的影响、创造具有中国民族风格的新作品做出努力。他不仅在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举办了一次历史性的“征求有中国风味的钢琴曲”的评奖,并通过自己演奏、帮助出版等方式将这些作品推荐给世界各国,大大调动了一批中国青年作曲家的创作积极性,扩大了中国近代音乐创作对世界的影响。
阿甫夏洛穆夫
俄国犹太人,从小受到中国民族音乐的熏陶,是30年代活跃在中国的外籍音乐家,长期旅居中国。他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有一定感情和理解。他的主要作品有:交响诗《北京胡同》、音乐剧《孟姜女》歌剧《观音》等。以中国题材为基础的创作几乎在他毕生创作中占了最大的比重,作为以为外籍的作曲家,他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理解总是有限的,所以,他的这些作品还是比较难以真正在中国的社会生活中发挥较大的影响。
秧歌剧
戏剧体裁。20世纪40年代,解放区音乐工作者对传统艺术形式——秧歌加以革新创造出的一种熔戏剧、音乐、舞蹈于一炉的新型小歌剧,称为秧歌剧。其形式一般分为两类,一类形式和剧情都比较简单,只有两三个角,用叙述式的演唱来的如《兄妹开荒》、《货郎担》等都属于这一类。它们短小精悍、主题鲜明、风格简朴、演出方便,是一种小型的、适合于广场演出的秧歌剧。另一类是形式较复杂、角较多、情节比较曲折、戏剧性较强的大型秧歌剧,如(牛永贵负伤》、《周子山》等。这种秧歌剧更多地吸取了话剧的手法,有较完整的情节发展,分场多、结构复杂,是前一类秧歌剧的进一步发展。秧歌剧的出现为新歌剧的产生积累了宝贵的创作经验。
白毛女
近现代新歌剧的代表作,1943年由鲁迅艺术学院的诸多集体创作而成,该剧准确而成功以音乐来塑造人物形象,深刻地概括了存在于我国当时广大农村中最基本的阶级矛盾和斗争(即地主和农民这两个对立阶级)在艺术成就上,最突出的一点是它开始解决如何通过音乐来具体而细致地刻画剧中人物形象的问题,其次,作曲家在这部歌剧的创作中,不仅吸
取了民歌的音调作为各主要人物的主导主题的音调基础,并且还开始有意识地广泛吸取了说唱、戏曲等民间音乐的音调。此外,在音乐创作的形式和手法上,在当时根据地严酷的客观条件下,也适当创造性地借鉴了近代外国歌剧的某些传统形式和经验(如主导主题的运用以及和声、复调、合唱、伴唱、重唱和管弦乐配器的运用等),大大丰富了歌剧音乐的表现力。歌剧《白毛女》的成功,使新歌剧这种综合性艺术形式,在我国整个近现代音乐发展史中进一步发挥了它的重大影响。
礼乐制度
周代统治阶级为了从思想上巩固等级名分,维护天子的权威,制定的一种典章制度。礼乐的“礼”就是宗法制度和等级制度相互结合的礼仪,“乐”就是音乐,包括乐队、乐舞的编制、乐曲、乐舞的使用等等。各级奴隶主必须根据自己的身份地位,按不同场合举行礼乐,以体现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相互间的关系,不得随意僭越。严格规定。乐队的规定是,“王宫具,”即排列成东西南北四面;“诸侯轩县”,排列三面;“大夫判县”,排列两面;“士特县”,只排列一面。歌舞队的规定是:天子用六十四人,列成八行,称为“八佾(yi)”;诸侯用三十六人,列成六行,称“六佾”;卿大夫用十六人,列成四行,称“四佾”;士用
四人,列成二行,称“二佾”(《周)及注)等等。总之,所有这些关于礼乐的规定,都是为了加强人们的等级观念,最后达到巩固其统治的政治目的。
中国民族器乐的分类六代之乐
西周统治者用于祭祀大典和重大宴享活动的六部乐舞,被后世儒家奉为雅乐最高典范,简称“六乐”。六部作品包括黄帝时的《云门大卷》、尧时代的《咸池》、舜时代的《大韶》、夏时代的《大夏》、商时代的《大濩》以及周初的《大武》。六代之乐主要用于祭祀天地、山川、祖宗。特点是规模宏大,有歌有舞,而声调平淡,节奏缓慢。总的来说,大都表现一种中庸平和的情绪,给人以严肃静穆之感。今日,“六代之乐”早已名存实亡,只有《大武》的内容、结构、歌词还部分地在文献记录中保存下来,它是西周统治者一项伟大的文化创举。
三分损益法(p73-41′处)
我国古代生律法,记载于春秋时期的《管子》一书中,系用增加或减少弦长弦长三分之一、往返交替求律的方法。如要求出五音,首先应该求得一个标准音“黄钟”,把它作为“宫”
音,然后可就宫音的弦长增加三分之一 (三分益一),即得低四度的徴音;再就徵音的弦长减去三分之一(三分损一),即得高五度的商音;把商音的弦长增加三分之一;得低四度的羽音:就羽音的弦长减去三分之一,可得角音。因为其所得音均为五度关系,因此又称“五度相生法”这是我国古代最早的记载采用数学运算求律的方法。
三分损益十二律
我国古代律制。系用三分损益法生成十二律,生律过程最早见于《吕氏春秋・音律篇》,十二律分别是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ruí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三分损益法所生十二律各律之间音程关系并不均等,存在大半音(204音分)和小半音(90音分)的差别,因而所生出的最后一律仲吕不能循环复生黄钟,无法周而复始地旋宫转调,也由此揭开了中国历史上长达两千余年探索平均律制的篇章。
八音
周代出现的一种乐器分类法。根据乐器制作材料的不同,将乐器分成八类:金石丝竹土革木。各类别代表性乐器如下:金(钟)、石(磐)、丝(琴)、竹(管)、匏(笙)、土(埙)、革(土鼓、足
鼓)、木(柷zhù、敔)。八类乐器中,以“革”类的鼓和“竹”类的吹管乐器数量最多,二者占有先秦乐器总数的一半以上。琴瑟类弹奏乐器的出现,以其丰富的音反映了周代乐器的成熟与发展。八音乐器分类法的产生,标志着当时我国器乐艺术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较为成熟的阶段。
先秦的音乐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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