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2021年)
一、招生对象
1.具有高等教育背景的在职人员;
2.非在职人员也可以申请。
二、培养方式
本校在职研究生培养方式包括课程培养、自主研究培养和毕业论文答辩,旨在加强和拓展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三、招生科类
本校在职研究生招生科类有历史学、法学、教育学、哲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等9个学科门类,具体招生专业及要求请参照本校公布的信息。
四、申请条件
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背景者;
2.在职人员,服务单位同意其从事研究生教育;
3.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
4.符合本校招生工作规定。
五、申请材料
1.在职研究生研究生报名表;
在职研究生申报条件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成绩单(2011年后);
4.在职资格证明函;
5.投档有效期内的全国统一公办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单(如适用);
6.专业知识相关的著作、论文、设计及工程文档等成果;
7.两封学术推荐信;
8.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六、报考流程
1.注册:登录本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
2.报名: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
3.缴费:按照招生办公室要求缴纳相关报名费用;
4.审核:报名资料在线提交后,由招生办公室审核;
5.资格审查: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参加资格审查;
6.录取: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本校招生办公室按照分准择优结合原则进行录取;
7.入学:报考成功的考生通过本校资格审查,按照本校规定办理入学;
8.入学登记:按照本校规定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学校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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