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试题答案及解析
高二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试题答案及解析
1. 王明和李阳是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一次,王明因做生意资金不够,便向李阳借了2万元,并说好1年后一定还上。可是,后来王明做生意亏了本无力偿还债务。李阳碍于情面也没有要求王明还钱。一晃5年过去了,若李阳对此事提起诉讼的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一定要出示证据
B.法院不再支持李阳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
C.法院会为李阳讨回借款
D.王明应立即返还借款
【答案】B
【解析】解答本题的关键是对诉讼时效的把握。联系已学知识可知,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若超过两年再来起诉,法院不支持其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故B选项符合题意,可以入选;A、C、D说法错误,排除。故本题答案选B。
【考点】民事权利与义务
2. 2016年1月甲、乙签订一份买卖某名贵字画的合同。交付日前,甲因家中突然失火,导致字画烧毁,对此甲
A.可以免责,因为火灾是不可抗力
B.应承担责任,因为甲未履行合同义务
C.可以免责,这是事前约定的
D.应承担责任,赔偿乙一部分损失
【答案】A
【解析】依据所学知识可知,合同生效后,符合法定情形时,当事人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价格约定不明时,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违约时若违约原因属于法定的免责情形或约定的免责情形,则不必承担违约责任。材料中甲因家中突然失火,导致字画烧毁,对此甲可以免责,因为火灾是不可抗力,故A选项符合题意,可以入选;B、C、D说法错误,排除。故本题答案选A。
【考点】信守合同与违约
3. 王明和李阳是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一次,王明因做生意资金不够,便向李阳借了2万元,并说好1年后一定还上。可是,后来王明做生意亏了本无力偿还债务。李阳碍于情面也没有要求王明还钱。一晃5年过去了,若李阳对此事提起诉讼的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一定要出示证据
商标常识
B.法院不再支持李阳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
C.法院会为李阳讨回借款
D.王明应立即返还借款
【答案】B
【解析】解答本题的关键是对诉讼时效的把握。联系已学知识可知,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若超过两年再来起诉,法院不支持其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故B选项符合题意,可以入选;A、C、D说法错误,排除。故本题答案选B。
【考点】民事权利与义务
4. 下列能用于注册商标的是
A.“熊猫”文字作为商标
B.“北京”作为书包的商标
C.“国旗”图案作为衣服的商标
D.“奥运五环”图案作为衬衫的商标
【答案】A
【解析】我国商标法规定:国名、国旗、国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产品的通用名称不能用作商标。题肢中“北京”属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因此不能用作为商标,故B选项不符合题意,排除;“国旗”不能用作为商标,故C选项不符合题意,排除;“奥运五环”图案是被法律禁止作为商标的,故D选项不符合题意,排除;A选项符合题意,可以入选。故本题答案选A。
【考点】民事权利与义务
5. 所有权是内容最充分全面的物权,权利人可以对其财产进行
①占有         ②使用          ③收益      ④处分
A.①②
B.①②③
C.①②③④
D.②③④
【答案】C
【解析】联系所学知识可知,所有权是内容最充分全面的物权,其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故①②③④符合题意,可以入选;A、B、D不符合题意,排除。故本题答案选C。
【考点】民事权利与义务
6. 西方谚语:“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请不能进。”就是说我的房子虽破,国王也不能擅自闯入。这个谚语强调的是
A.国家必须严格执法               
B.私有财产不能流动和买卖
C.房产是私有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D.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答案】D       
【解析】根据题目,“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请不能进。”就是说我的房子虽破,国王也不能擅自闯入。说明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是不受侵犯的。故D选项符合题意。其他选项表述不正确。本题选D。
【考点】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
7. 王明和李阳是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一次,王明因做生意资金不够,便向李阳借了2万元,并说好1年后一定还上。可是,后来王明做生意亏了本无力偿还债务。李阳碍于情面也没有要求王明还钱。一晃5年过去了,若李阳对此事提起诉讼的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一定要出示证据 
B.法院不再支持李阳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
C.法院会为李阳讨回借款               
D.王明应立即返还借款
【答案】B       
【解析】此题意在考查诉讼时效制度。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若超过二年再来起诉,法院不再支持其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所以正确答案应为B项。其他选项表述与题意不符。本题选B。
【考点】诉讼时效制度
8. 下列能用于注册商标的是
A.“熊猫”文字作为商标
B.“北京”作为书包的商标
C.“国旗”图案作为衣服的商标
D.“奥运五环”图案作为衬衫的商标
【答案】A       
【解析】商标注册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如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缺乏显著特征的。可以看出,本题中能用于注册商标的是A。
【考点】民事权利与义务
9. 2016年1月甲、乙签订一份买卖某名贵字画的合同。交付日前,甲因家中突然失火,导致字画烧毁,对此甲
A.可以免责,因为火灾是不可抗力       
B.应承担责任,因为甲未履行合同义务
C.可以免责,这是事前约定的           
D.应承担责任,赔偿乙一部分损失
【答案】A       
【解析】根据题目“交付日前,甲因家中突然失火,导致字画烧毁”可见这属于不可抗力导致当事人无法履行义务的,根据法定的免责情形,可以免除法律责任,所以答案应为A项,其他选项表述错误。
【考点】信守合同与违约
10. 对结婚条件和结婚登记关系认识正确的是 
①结婚条件是结婚登记的前提、基础 
②男女双方只要具备了结婚条件,并履行了结婚登记的程序,就确立了婚姻关系 
③只要具备了结婚条件,就成了法定婚姻 
④结婚登记是对结婚条件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A       
【解析】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还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即结婚登记,才能确立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结婚登记是在具备了结婚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但不是前者的补充。故③④说法错误,排除。本题选A。
【考点】婚姻法
11. 陆某、陈某系自行相识登记结婚。婚前,陆某购买了商品房一套,别克凯越轿车一辆。
婚后二人签订了一份“保婚”协议,约定上述房子和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附注“若陈某提出离婚,协议无效”。协议签订一年后,陈某起诉离婚,主张协议附注无效,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陈某的诉求,法院应该
①不支持陈某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车与房子为陆某婚前购买属个人财产
②支持陈某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
③不支持际某协议附注无效的诉求,因陈某和陆某自愿约定,所以协议附注约定有效
④支持陈某协议附注无效的诉求,附注约定因限制他人离婚自由并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B
【解析】婚后陆某与陈某“车子与房子属于二人的共同财产”的约定有效,故法院应支持陈某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因为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①不选,②正确;二人婚后的附注约定“若陈某提出离婚,协议无效”存在着限制他人离婚自由的意向,
这违反法律的规定,因而属于无效约定, 故法院应支持陈某协议附注无效的诉求,③不选,④正确,故本题答案应为B。
12. 甲与乙达成口头协议,由乙在半年内供应甲50吨钢材。三个月后,甲以市场钢价大幅下跌为由,要求乙下调原定钢材价格,乙不同意。于是,甲不再履行约定。案例中
A.乙可以要求甲继续履行约定,因为该约定属于有效合同
B.乙不能要求甲履行约定,因为合同的成立要遵循协商一致原则
C.甲可以不再履行约定,因为钢价大幅下跌属于不可抗力
D.甲必须继续履行约定,因为乙的用益物权受到法律保护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合同的知识。在题干的案例中,乙可以要求甲继续履行约定,因为该约定属于有效合同,故A正确;甲与乙达成口头协议,说明双方遵循了协商一致原则,故B不符合题意;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甲必须继续履行约定,故C错误;题干体现的是担保物权,不是用益物权,故D错误。故本题答案选A。
13. 因为工作原因,张某需要经常出差,其夫王某时有不满。后王某以张某不能照顾家庭为由,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某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为此,二人经常吵架,感情破裂,直至离婚。离婚时,张某以结婚时二人约定王某婚前所购婚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割该房产,遭到王某拒绝。于是张某携相关约定书证,将王某诉之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人身关系看的角度,简要说明案例中王某存在的过错。
(2)你认为张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理由。
【答案】(1)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案例中的王某干涉了张某参加工作的自由。
(2)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理由是:根据夫妻间财产关系的法律规定。案例中的房产属于约定财产,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故张某有权获得部分产权。
【解析】本题命题透析本题以夫妻离婚为情景,综合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的相关知识。考查学生解读信息,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论证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考查的是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的相关知识。
(1)本题要求学生从人身关系看的角度,简要说明案例中王某存在的过错,简答类题目。解题时结合材料和题干要求,简单指出基本知识点即可。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案例中的王某干涉了张某参加工作的自由。
(2)本题要求学生回答张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分析说明类题目。解题时要注意结合材料与所学知识。张某的主张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其原因在于,根据夫妻间财产关系的法律规定,案例中的房产属于约定财产,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故张某有权获得部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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