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工作许可证
泰国于1973年开始实施《外国人工作法》。该法要求所有在泰国工作的外国人在该国工作前都需取得工作许可。该法于1978年进行了修订,对工作许可证的签发、延期程序,以及有可能禁止外国人从事的工作种类作了规定。
一、豁免
该法规定从事下述职业的外国人可以不必工作许可证:外交使节团成员;领事团成员;联合国及其特别机构的成员国代表和官员;从国外来为上述人员工作的私人服务人员;执行泰国政府与他国或国际机构协议项下公务的人员;为教育、文化、艺术或体育事业而进入泰国的外国人员;经泰国政府特别批准来泰国履行义务或执行任务的外国人。
二、特别例外
尽管大多数外国人必须申请工作许可证,而且必须在许可证签发后才可开始工作,《外国人工作法》为下列情况提供了特别的待遇:
1)紧急和重要的工作
根据移民法,对暂时进入泰国执行任何紧急和重要事件而且在泰停留时间不超过15天的人,可以不必取得工作许可证。但是这些人必须提交由本人签字并由其雇主背书的书面报告,并经移民局局长或其指定的委托人同意.享有此项待遇的外国人可凭任何一种签证进入泰国.所谓“紧急、重要的工作”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是否给予工作证的豁免完全由管理机关决定。
2)投资促进
根据《投资促进法》,试图在泰国得到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必须在收到投资促进委员会的任职通知后30天内提交工作许可申请。这类人可以在政府处理其申请期间从事经授权的工作。
三、办理程序
该法要求在泰国工作的外国人必须在开始工作前获得工作许可。该法第八章规定,在开始工作前雇主可代其填写申请表格。但是根据《移民法》,只有当该外国人根据移民法进入泰国后方给予发放工作许可证,而且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
工作许可开始的有效期限仅仅是根据移民法该外国人的非移民签证所允许他在泰国居留的
时间.因此工作许可将根据签证的延期和更新而进行更新.对于持有泰国居留证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可每年更新。劳工厅具体负责办理更新事宜,原则上工作许可的初始有效期限是一年。工作许可证必须在其到期以前更新,否则将自动失效。
作为游客或过境人员进入泰国的人可不必申请工作许可证。
四、需要文件
申请工作许可需备齐如下文件:
对于非永久性居留,要有一本非移民签证的有效护照(WP3申请除外);
对于永久居留,需一本有效护照、居留证以及外国人身份证(WP3申请除外);
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和原雇主的推荐信(详细说明该申请人过去的职务、职责、表现、工作地点及期限)。如果文件是英文,须附有泰文译文并经泰国大使馆或泰国外交部认证。
近期体检证明;
三张5x6厘米照片;
如申请表非本人填写,须附有符合规定格式的有效的委托书及10铢税票;
填写申请表“工作描述”一栏时,须详细说明申请者将从事何工作,该工作涉及何人以及工作中所需何种设备原料等;
根据该法,如果申请的工作须依照一些特别的法律审批发放执照(证件),则还须附有该执照(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如教师证、医生行医证、新闻等);
如申请人已和泰国人结婚,须提交下列各项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明、配偶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如有)、户口登记表以及申请人护照复印件(每页都要);
如申请的工作不在曼谷,则申请表应在相关府的劳工厅填写,如没有这样的机构,就在该府市政厅填写;
其它需要的证明.
如何申請工作簽
在申请过程中实际上是分为两个程序同时进行:
一、向劳动和社会福利部申请工作许可证
二、向移民局申请为期一年的非移民签证(工作签)
工作许可证是允许在泰国工作的准证。签证是允许在泰国居住。申请人必须同时获得两个许可,一是工作许可证,二是居留签证.外国人通常重视工作许可证,获得一年签证延期通常是比较难办的。
为期一年的非移民签证和有效期一般为一年的工作许可证是从外国申请人进入泰国之日开始计算的(见第1段),以移民局在申请人的护照所盖章为准。一年后,无论是工作证和签证必须重新办理。
1、 非移民签证
申请工作许可证的第一步开始是要获得非移民签证。泰国有许多类型的非移民签证,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申请人在申请工作许可证之前须获得非移民类型“ B "类签证。这类签证是很重要的,因为这允许申请人在泰国居留九十天,在申请工作许可证时,这是证明文件之一。
申请人有两个独特的方法获得非移民签证。一种方法是那些已获得泰国旅游或过境签证并已进入泰国境内的申请人前往移民局申请非移民签证。
另一种方法是申请过程中,申请人不在泰国。申请人前往泰国驻华使(领)馆或泰驻其他国家使(领)馆领事部提交非移民签证申请,这一过程通常可以一个或两个工作日完成。
除了填写非移民签证申请表,泰使(领)馆将要求申请人提交一份泰国雇主所签署的邀请函和证明文件。每个泰国大使馆对证明文件有其独特的要求。申请签证所提交的证明文件,各使(领)馆的要求并不一致.
此外,泰国各驻外大使馆处理申请所需的时间各不相同。一些泰国大使馆需要多达三天来处理申请,有些只需一天。数额的申请费也不相同。因此,申请人应事先与泰国大使馆取得联系,以确定其特定的要求。
2、 申请工作许可证和非移民一年签证(延期)所需文件
一旦申请者已获得一个有效的非移民签证,且在泰国居留,他就可以开始进行工作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申请工作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填写申请文件和提交证明文件。
请注意,申请人须出示为期一年的签证延期。
政府官员(在劳动部申请工作许可证和到移民局申请一年签证延期)收到申请文件后,将进行审批。
3、 泰国雇员数量的要求
请注意,泰国法律规定,如为外国员工申请商务签证,雇主需雇佣法定最低数量的泰方雇员,规定如下。
泰方雇员最低数量
有限公司:雇佣一个外国员工就要雇佣四个泰国员工
分行、代表处或地区代表处:雇佣一个外国员工就要雇佣一个泰国员工
4、 为期一年的签证延期
如文件齐备,一年签证延期申请通常从递交文件之日起,一个月时间就可审批完毕.
这是一般情况,移民局官员将接受一年签证延期的初始申请,通常审批时间是30天.
申请期间申请人可以在泰国居留。
30天签证到期后,移民局官员将会见申请人(或代理方)。在会见过程中,官员或批准一年期的签证,或拒绝一年期签证申请,仅批准为期七天签证,在签证到期前离开泰国。
请注意,获得BOI投资优惠政策的公司的雇主,可前往一站式服务处,申请一站式签证和工作许可证,那里的审批工作更加简便,上述正常手续将不必适用。
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申请条件获得BOI投资鼓励的公司外国雇员可前往曼谷帕凤约廷路拉沙2号楼16层的签证和工作许可证一站式服务办公室,递交相关文件,申请签证和工作许可证。收件当天即可答复。
其他参考信息
受限制的职业
1973年出台的皇家法令规定了39项外籍员工不能从事的工作或行业.该令几经修改,目前受到法令限制的行业/工作如下:
职业介绍所;
农业、动物饲养、林业、渔业及普通农场管理;
采石业、木材业或其它建筑工作;
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运输,国际航空飞行员除外;
木雕;
商场服务员;
拍卖;
监察、审计、会计服务,偶尔的国际审计除外;
宝石切割、打磨;
理发、美容;
手工纺织;
席垫编织或用芦苇、稻草及竹纤维制作的物品;
手工纤维纸的制作;
漆器;
泰国乐器制作;
银制品制作;
金匠、银匠或其它贵金属工作;
青铜制品制作;
泰国玩具制作;
床垫和衬垫毯子制作;
衣钵制作;
手工丝制品制作;
佛像制作;
小刀制作;
纸伞、布伞制作;
制鞋;
制帽;
经纪人或代理商(国际商务除外);
服装;
陶瓷;
卷烟;
法律或诉讼服务;
牧师或秘书服务;
手工丝绸纺织;
泰文打印、排版;
零售;
导游或旅行社;
建筑设计;
工程.
六、处罚措施及其它
泰国法律禁止雇主允许外籍劳工从事工作许可证规定以外的工作。如外籍劳工的工作有什么变化,如调动、期满等,雇主须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5天内上报.一旦遭到解雇,外籍劳工
须将工作证交还给在曼谷的劳动机构外籍劳工处,如在其它府,则交该府的劳工处,否则处以1000铢。
任何外籍员工如没有工作许可而在泰国从事工作,或违反了工作许可证规定的行业,将处以3个月以下监禁,或5000铢以下或两刑并用。外籍员工若从事皇家法令所禁止的工作,将处以5个月以下监禁或2000至10000铢的,或两刑并用。雇主如雇用没有工作许可证的外籍员工,或违反了工作许可证规定的工作类别,将对雇主处以3年以下监禁6万铢以下,或两刑并用。持有工作证的外籍员工须在获允许后方可改变工作或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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