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提取流程20205篇
成都公积金提取流程__篇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 18 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即男性未满 60 周岁、女性未满 55周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未满60 周岁,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以所在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为依据。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三)按下列要求缴存住房公积金: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2.公积金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至月份的间隔原则上不超过 2 个月;
3.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6 个月(含)以上,以下情况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1)职工变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中心,变更前后缴存时间连续;
(2)单位补缴了住房公积金,补缴部分对应时间与正常缴存时间连续;
(3)退役军人将部队住房公积金转入补缴至公积金中心,并继续缴存,转入前后缴存时间连续。
(四)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含公转商贴息贷款等其他形式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五)具有经住建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且为买受人。
(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30%,且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交易价格。
(七)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八)能够提供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九)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其他买受人及其配偶
应作为共同申请人,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并承担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
共同申请人原则上应同时符合本实施细则以上的所有申请条件,以下情况可除外:
(一)共同申请人未缴存或未按本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三)项要求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共同申请人已满法定退休年龄,但未满 65 周岁;
(三)配偶不是住房买受人,但夫妻作出了共同承担债务的声明。
尊敬的公司领导:
兹有__集团公司员工___,自__年2月入职,现已满一年。根据公司规定,已满足公司购买职工住房公基金要求。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请领导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提取条件
1.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的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申请时近五年内已办理两套及以上住房购房提取,或当前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产权的,不得再申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购房提取。职工已办理过购房提取的,不得以该套住房再次申请办理购房提取。
2.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可用于支付首付款。职工办理了本中心公积金贷款且贷款已受理的,不得以该套住房办理购房提取支付首付款。
3.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地级行政区域一致。所购房屋地址在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
4.工作所在地证明应由用人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管理印章。若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机构代理缴存的,还应由代理机构出具情况说明,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提取条件
1.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的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地级行政区域一致。所购房屋地址在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户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申请条件
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
3.工作所在地证明应由用人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管理印章。若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机构代理缴存的,还应由代理机构出具情况说明,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三、租房提取业务
提取条件
1.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的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用于自住。
3.职工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提取条件
在本市城镇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已建成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以及未设有电梯的多层既有住宅,不含已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的住宅。
五、职工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提取条件
(1)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因患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肾移植后抗排斥、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症、红斑狼疮、肝硬化、肝萎缩、精神分裂症、严重运动神经元疾病)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支付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倍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提取条件
职工及其配偶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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