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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2.08
【字 号】
【施行日期】2020.0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江西省人民政府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
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各部门认真研究政策解读内容,积极做好与省直对口部门的对接工作,切实抓好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2020年2月8日
 
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
  20条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20条措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20条措施》政策解读。
  1.支持全国性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等在赣分支机构加大服务对接力度,全力满足疫情防控融资需求。实行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融资白名单制,支持江西银行、九江银行和进贤农商行利用专项再贷款为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最高不得超过最近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个基点。
  政策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25日起,至人民银行总行通知停止,存量专项再贷款于自然到期后收回。操作流程:白名单包括全国性重点企业名单和地方性重点企业名单。全国性
重点企业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后,提供给人民银行总行,人民银行总行发送至国开行、进出口行、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9家全国性银行进行对接。地方性重点企业名单由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定,经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报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后,发送至江西银行、九江银行和进贤农商行3家地方法人银行进行对接。企业可主动向9家全国性银行和3家地方法人银行咨询是否纳入白名单。支持额度:每个企业授信额度不超出重点企业防控疫情需要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规模。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江西银保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
单 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省金融监管局银行保险处
陈三的
0791-********
188********
人行南昌中心支行
货币信贷管理处
高 倩
0791-********
181********
张德胜
0791-********
181********
 
  2.2020年新增的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再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的基础上,省财政统筹资金再给予25%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稳岗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在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中主动让利的重点企业和商户,各地可从价格调节基金或其他可用财力中给予一定补助,在项目安排等扶持政策上给予倾斜。
  关于财政贴息:
  政策起止时间:自2020125日起,至2020531日,之后再视情决定是否受理贴息资金申请。操作流程:重点保障企业获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后,可凭202011日后新生效的贷款合同,向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地财政部门将企业申请信息上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汇总并于2020531日前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向省财政厅拨付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给相关借款企业。省财政贴息资金在向企业拨付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的同时一并拨付。支持额度:贴息金额以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和企业
实际贷款额度为准。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财政厅牵头,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
单 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省财政厅金融监管处
万里骅
0791-********
187********
  关于稳岗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具体参照第17条、19条执行。
  关于价格调节基金支持:
  政策起止时间:自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视疫情影响情况而定。操作流程:由企业自主申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认定、确定补助标准,由市级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由各设区市给予政策倾斜。具体操作流程由各设区市制定。支持额度:补助资金由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门确定补助标准和计算方法。项目安排支持额度由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确定。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发
展改革委牵头,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
单 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省发改委价格调控处
廖述江
0791-********
199********
 
  3.积极帮助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蹲点帮扶,协调解决设备、原辅料、人工、资金、运输及用能等实际困难。对扩大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产能的企业,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先扩产再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改造生产线发生的实际投入,纳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支持。
  政策起止时间:从政策发布之日起实施,疫情解除后,继续做好企业帮扶工作。操作流程:关于项目审批手续补办,纳入全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的105家企业可先行实施扩产
项目建设,并向各设区市工信局报送项目信息,由省工信厅确认后,按项目审批流程补办相关手续。关于技术改造项目支持,纳入全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的105家企业项目信息报至各设区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商当地财政局审核分类,报请省工信厅商省财政厅审核确认。支持额度:在110日至27日,企业实施扩大产能、改造生产线,并实际投入生产的企业技改项目,按设备投资给予80%的补贴;在28日至220日实施的项目,按设备投资给予50%的补贴。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等配合。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
单 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省工信厅投资计划处
颜 嘉
0791-********
188********
 
  4.全省药品补充申请、再注册收费标准和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收费标准降低30%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执行,在出台新的收费政策之前长期有效。操作流程:企业直接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服务窗口申请,申办程序和手续不变。支持额度:下调收费标准30%,即:药品补充申请注册费分别由0.54万元、2.59万元下降至疫情补助金0.378万元、1.81万元;药品再注册费由2.44万元下降至1.708万元。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费由7.81万元下降至5.467万元;变更注册费由3.27万元下降至2.289万元;延续注册费由3.24万元下降至2.268万元。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实施,省财政厅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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