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下的工期索赔与费用索赔实用公式大汇总
新冠疫情下的⼯期索赔与费⽤索赔实⽤公式⼤汇总
新冠疫情在全国⼈民共同的努⼒下逐步得到了控制,复⼯复产有序进⾏,然⽽疫情带来的蝴蝶
效应却依旧深深影响着⼯程造价的从业者,其中最令⼈头疼的莫过于索赔问题。
4⽉15⽇举办的⼴联达造价圈四⽉造价最强⾳⼤型直播就以《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期与费⽤索
赔实操技能》为主题,今天将重点介绍吴佐民⽼师在直播中分享的精华⼲货内容:新冠疫情事
件的⼯期和费⽤索赔的前提、主要情形、证据列表、具体计算公式、参考表格,⽅便⼤家迅速
get⾼效索赔技能!
⼀、针对新冠疫情事件索赔的前提
⼯程索赔有三⼤要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要符合程序性要求);⼆要有正当的理由
(有事实成就);三要是要有有效的证据。
进⾏索赔之前,我们要注意以下四个⼤前提:
1、⼯程索赔的态度:善意性、全局性、及时性、真实性
造价⼯程师应充分考虑停⼯损失、⼯期延长损失、赶⼯费⽤、⼯期提前奖励等多因素的前提
下,全⾯测算双⽅的各⾃损失,本着建设项⽬成本最低、双⽅损失最⼩,甚⾄社会效益最⼤的
出具⾼⽔平咨询意见。
2、基于事实来主张:新冠疫情(⾃然事件)+ 管控措施(社会事件)
新冠疫情构成不可抗⼒事件的事实主张,不能仅停留在新冠疫情层⾯(⾃然事件),还应包括
各级政府具体的管控措施与事实。我国从国家到街道的有效、强⼒管控措施更构成了的“不能克
服”的事实依据。
3、阶段性与持续性:停⼯期间、疫情期间施⼯、赶⼯、情势变更
停⼯期间为不可抗⼒的⼯期延误、直接损失或成本增加;复⼯⾄疫情解除期间为不可抗⼒事件
⼲(影响)扰的降效延误、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能的⼈⼯、材料价格⼤幅上涨为不可抗⼒
引发的情势变更。
4、双⽅的博弈⼼理
承包⼈希望更多地援引不可抗⼒事件或情势变更造成了⼯期延长和⾮⼰⽅原因的成本增加来主
张索赔;发包⼈希望援引不可抗⼒的免责条款,减少损失承担或分担
⼆、⼯期索赔
在我看来,⼯期索赔的处理原则可总结为⼋个字:“⼯期顺延,赶⼯加钱”。
新冠疫情事件引起的停⼯、施⼯降效、关键材料设备到货延误等,均可申请顺延⼯期;发包⼈
要求赶⼯的⾃然要承担因此⽽增加的费⽤。
这就涉及到延误与赶⼯的经济性权衡:赶⼯加钱值得吗?我的回答是:值得!
⼯期延误是否赶⼯取决于发包⼈,发包⼈未同意承担赶⼯费的,承包⼈可以赶⼯,但不⼀定获
得相应费⽤。赶⼯费是另“⼀码事”。承包⼈要取得同意加钱的证据,别含糊。
若⼯期延误,顺延⼯期,承包⼈与发包⼈各⾃承担⼯期顺延损失。承包⼈损失:机械折旧等财务费⽤、管理⼈员⼯资等,总体损失较⼩;发包⼈损失:延迟交付、资⾦成本上升,材料价格风险加⼤,总体损失很⼤,甚⾄⾼达20多倍。
因此,发包⼈(和政府部门)应主动配合承包⼈尽快复⼯、赶⼯,积极、欣然接受费⽤索赔,承担增
加的⼯费⽤及有关风险等。
延误⼯期主要有三种情形:疫情事件依规停⼯⼯期;⼈机降效导致的延长⼯期;设备、材料延迟进场,影响关键线路施⼯,造成延长⼯期。本着实事求是、诚实守信的原则,需要扣除已经批准或计划停⼯⼯期(春节停⼯、冬季停⼯等)。
发包⼈应批准赶⼯,承包⼈分别计算赶⼯费:
1、施⼯降效的要求当⽇赶⼯,给钱不给延长⼯期,发包⼈应⽀付施⼯降效赶⼯费。需要注意,此处不是施⼯降效费,降效不⼀定给钱;
2、停⼯损失⼯期,承包⼈应制订赶⼯措施⽅案经发包⼈确认,发包⼈应⽀付增加的赶⼯措施费。
三、费⽤索赔
费⽤索赔主要有以下⼏种情形:
1、⼈⼯费
建筑⼯⼈为⼯程⽽召集的,是投⼊的⽣产要素,遣散⼯⼈不利于项⽬复⼯,会导致⼯期延长、损失扩⼤;
(1)政令停⼯期间现场保护⼈员(辅助⽤⼯)的⼯资:按实计量,单价参照节假⽇;
(2)停⼯期间滞留、隔离待⼯⼈员(包括施⼯机械⽤⼯):按实计量,单价可参照当地⽇最低⼯资标准(道义性、补偿性);
(3)复⼯后发包⼈要求降效当⽇赶⼯的:按⼯程量增加,参照劳动法的加班加点⼯资(奖励性);
(4)发包⼈延误复⼯⼈员闲置⼯资:按实计量,承包⼈可按发包⼈原因引起的⼈员闲置进⾏费⽤索赔(包括利润)。
2、材料(设备)费
材料(设备)是⼯程的要素消耗,进⼊⼯地后所有权⼀般属于发包⼈,承包⼈只是没有进⾏移交或代为保管。
(1)⼯程、已进⼊现场的设备材料损坏:索赔不成⽴。因为发包⼈是交了保护费的,承包⼈应该看管好;
(2)材料(设备)价格的上涨:⼀般上涨依约调整,⼤幅上涨可单独依据合同和其他法律规定另案主张情势变更;
(3)运输增加费、合同变更增加费:按照实际发⽣,实事求是,证据充分,有就可以要。发包⼈应及时决策,避免损失扩⼤。
3、施⼯机械费
停⼯不会造成施⼯机械直接性消耗(⼈⼯费已给、燃料动⼒费也没有),施⼯机械所有权是承包⼈。
(1)新冠疫情事件不会造成施⼯设备的损坏,即使损坏亦应由承包⼈承担;
(2)承包⼈租赁施⼯设备价格的租⾦损失、其后价格上涨⼀般应由承包⼈承担。承包⼈可以新冠疫情构成不可抗⼒事件为理由,向租赁⼈申请租⾦减免;
(3)复⼯后存在施⼯机械降效,要求延长⼯作时间进⾏降效当⽇赶⼯的,发包⼈应承担相应费⽤,可参照上述⼈⼯费的处理原则
(4)政府复⼯令后,若因发包⼈的责任造成⽆法复⼯的,承包⼈有权按发包⼈原因引起的施⼯设备闲置另外索赔费⽤(包括利润)。
4、措施费
情防护措施费属于⼯程项⽬直接投⼊,涉及安全⽂明施⼯,按照《建设⼯程⼯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适⽤标准的强制性条⽂,具有不可竞争性,各地明确疫情防控措施费计⼊⼯程造价,由发包⼈承担,并及时⽀付。
技术措施费是为了应对不可抗⼒事件,避免损失扩⼤。承包⼈停⼯应确保⼯程安全、中⽌于安全界⾯;复⼯前要清除不必要的停⼯措施,恢复正常的施⼯界⾯。该费⽤是避免损失扩⼤的成本性费⽤,发包⼈应当⽀付。
(1)疫情防护措施费。包括:疫情防控的⼈员的⼯资及专项补贴;防疫物资费⽤;交通增加费;临时设施费⽤;防疫管理和其他费据实计算,由发包⼈审核,并及时⽀付;
(2)停复⼯技术措施费。包括:停⼯技术措施费,复⼯技术措施费。
防疫措施费可按政府部门的强制规定进⾏索赔,投⼊的技术措施费的应同期索赔。
5、管理费
发包⼈与承包⼈应本着互相理解、同⼼协⼒的原则处理管理费。⼤多⽂件规定了停⼯期间管理⼈员⼯资由发包⼈承担;发⽣确诊、疑似病例,医学观察、隔离等情况的⾷宿等费⽤应合理分担。
这部分计算很复杂,停⼯将导致⼯期延长,管理费上升;赶⼯将导致管理费损失减少,应以实际成本增加为前提计算。
(1)管理⼈员⼯资。各地⼤多明确停⼯期间现场管理⼈员的⼯资由发包⼈承担;
(2)发包⼈应分担的与疫情相关的费⽤。如发⽣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进⾏医学隔离观察等发⽣的住宿费、伙⾷费、医药费等确实属于极特殊情况,这些费⽤建议由发承包双⽅协商合理分担。⼀般因⼯作或在⼯地发⽣的宜由发包⼈承担,其他应由承包⼈承担;
(3)发包⼈宜分担的隐性费⽤。管理⼈员加班,措施⽅案编审等成本性费⽤。
四、⼯期索赔与费⽤索赔的证据
以下为⼤家详细列出⼯期索赔与费⽤索赔所必须的证据,⾮常详细:
1、新冠疫情事件事实和时间节点证据
2、关于费⽤索赔计算的有关证据
五、⼯期与费⽤索赔具体计算⽅法
为了⽅便⼤家迅速查看具体计算⽅法,我为⼤家总结了如下公式,帮助⼤家简洁明了地应⽤于实操:
1、⼯期计算
1)停⼯损失⼯期(可索赔延误⼯期)
停⼯损失⼯期=政令或批准停⼯⼯期-春节计划停⼯⼯期
(春节计划停⼯⼯期实际停⼯或批准的计划停⼯⼯期)
2)降效影响⼯期
降效影响⼯期=⼈机降效时段天数×⼈⼯、机械综合降效率
(⼈机降效时段天数不等于疫情防控期间,⼀般要⼩于疫情防控期间)
3)总延长⼯期
总延长⼯期=停⼯损失⼯期 + 降效影响⼯期-赶⼯⼯期
(赶⼯⼯期为停⼯后发包⼈或其委托的监理⼈批准的赶⼯⼯期)
2、⼈⼯费
1)停⼯看护⼈员⼈⼯费
看护⼈员⼈⼯费=批准增加的停⼯期间看护⼈员⼯⽇数量×看护⼈员疫情前⽇平均⼯资×2(其中2表⽰按照劳动法规定的休息⽇⼯资以2倍计算;政府⽂件确定的休息⽇时段按照2倍计算,其余按照1倍计算)
2)停⼯待⼯⼈员⼈⼯费
待⼯⼈员⼈⼯费=停⼯期间待⼯⼈员⼯⽇数量×待⼯⼈员⽇平均补贴标准
3)现场隔离⼈员⼈⼯费
隔离⼈员⼈⼯费=疫情防控期间隔离⼈员⼯⽇数量×隔离⼈员⽇平均补贴标准
3、材料费
1)材料(设备)运输增加费
按发承包双⽅商定的,且由发包⼈承担的材料和设备运输增加费⽤,以项计列或者分类计列。
2)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解除损失费
按发承包双⽅商定的,且由承包⼈承担合同解除、重新采购发⽣的实际费⽤损失,以项计列或者分类计列。
3)材料价差
材料价差应执⾏合同约定。如合同⽆约定或者约定不调整的,当符合情势变更原则后双⽅协商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并按照双⽅协商的调整幅度和计算⽅法进⾏计算,以项计列。
4、施⼯机械费
停⼯期机械租赁增加费=Σ各租赁机械租赁⽇期×租赁单价×分担⽐例
承包⼈在投标时注明需要租赁的特殊机械,可计算停⼯期机械租赁增加费,双⽅可通过友好协商确定各⾃分担⽐例。
5、防疫措施费
1)防疫⼈⼯费
防疫⼈员补助费=防疫期间防疫⼈员⼯⽇数量×防疫⼯⼈员⽇平均补贴标准
2)防疫物资费
防疫材料费=Σ防疫物资数量×单价
3)防疫临时设施费
防疫临时设施费=门岗防控改造费+车辆清洗设施改造费+临时围护设施改造费+⽣活区(场内隔离)改造+防疫标牌+必要的监控设施等其他设施费
防疫临时设施费中的各项费⽤应按批准的改造⽅案按项分别计算。
4)防疫交通增加费
疫情期间复⼯必要的⼈员返场、上下班需要投⼊的特殊交通措施费⽤。
5)其他防疫费
其他防疫费=宣传费+培训费+不可预见的其他防控措施性费⽤
6、停复⼯技术措施费
按发包⼈或监理⼈批准的停⼯措施⽅案及发⽣的措施费⽤,以项计列。
7、管理费
1)管理⼈员⼯资
管理⼈员⼯资=停⼯期间管理⼈员⼯⽇数量×管理⼈员疫情前⽇平均⼯资
2)发包⼈应分担的管理费(显性的)
应由发包⼈承担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医学隔离观察⼈员等的住宿费、伙⾷费、医药费等按实际发⽣分项计列。
3)发包⼈宜分担的管理费(隐性的)
宜由发包⼈承担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员加班加点⼯资,措施⽅案编审、调整,以及其他的现场成本性费⽤(也可纳⼊其他项⽬合并计算,不得重复)。
疫情补助金8、赶⼯费
1)降效赶⼯⼈⼯增加费
降效赶⼯⼈⼯增加费=Σ降效期间完成的⼯程量×综合单价中⼈⼯费×⼈⼯消耗量增加率
×1.5×(1+管理费费率+利润率)
(其中1.5表⽰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加班加点⼯资应按照⽇⼯资的1.5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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