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课程实施方案评价标准(试行)
幼儿园课程实施方案评价标准(试行)
评价项目与权重
观测点
评定标准
总体结构                20分
1.是否包含了一份完整的课程实施方案的基本要素(背景与条件分析、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
课程实施方案的要素齐全,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课程结构:1.基础性课程。立足于提供幼儿终身发展所需的基本经验,促进幼儿基本发展,可进行园本化改造。2.选择性课程。发展幼儿兴趣、爱好和个性特长,体现幼儿园课程的个性化。)
2.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是否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
课程实施方案结构中的各要素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关注各领域的平衡和幼儿各年龄段经验的连续性。
基础性要素30分
3.是否基于对幼儿园的课程基础、现阶段教师的课程实施水平与幼儿的课程需求的思考与分析?
背景与条件分析的内容全面合理,并以课程实施为核心;背景与条件分析突出本园的课程基础和个性特点;背景与条件分析的方法具体、客观。
4.是否根据国家、省、市相应法规文件和幼儿园实际制定合理的课程理念与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能充分体现国家、省、市相应法规文件的精神;课程目标与幼儿园的办园目标和课程理念相一致;课程目标清晰适切,能满足本园幼儿学习与发展需求;课程目标的分解科学,各类课程目标之间具有内在逻辑性。
5.是否合理规划了与课程目标一致的课程结构、课程内容与活动?
课程结构与内容设置对实现课程理念与目标有一定的支持性;综合设计课程结构与设置课程内容,关注幼儿各领域经验的平衡性与各阶段经验的连续性;能根据课程整体结构统筹安排各类活动,处理好共同性课程与选择性课程之间关系,做到两者的互补协调;一日活动作息安排科学合理,能充分满足幼儿游戏和运动的需要,保证幼儿有自由活动和自主选择活动的机会。
实践性要素30分
6.是否体现和落实课程园本化实施的思想和实践?
课程实施措施与形式能紧密结合本园实际,具有操作性和指导性;课程实施关注幼儿的个别差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突出幼儿的主体地位;课程实施既有总体的规范原则,同时又具有一定的灵活性,留有班本化实施的余地。
7.是否利用幼儿园、家长、社区等课程资源服务于幼儿园课程实施方案?
教师和家长在幼儿园课程资源开发与共建中的主体作用显著;在社会、家庭教育资源开发与利用中优化幼儿园的课程结构与课程实施。
8.是否通过评价、管理与制度促进和保障幼儿园课程的有效实施及改善。
课程评价能够为进一步完善课程、提升课程质量和促进幼儿、教师与幼儿园的发展提供有效的信息和机制;幼儿园有清晰、健全、通畅的课程管理组织,并发挥有效的作用和职能;幼儿园为课程的设计、实施、评价与完善提供全面的支持,以及管理与制度的保障。
编制过程及文本特点20分
9.管理者是否吸纳教师、家长等参与课程方案编制的过程,形成了课程实施方案更新与完善的保障机制?
方案编制依据国家及地方法规的要求,并充分考虑幼儿园的现实条件和发展需要,形成园本特;课程实施方案由管理层和教师、家长代表等共同研究制定。
10.编制好的文本是否具有园本特点,并能为全体教师所理解,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
教师以及相关人员能理解并认同课程实施方案的内容与价值,操作性强;课程方案对引领幼儿园课程实施、落实幼儿园课程理念和实现课程目标有显著的指导作用;注重收集与分析课程实施信息,形成了课程实施方案更新与完善的保障机制。
评价结果说明:>90分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60分合格,<60分为不合格。
教师编制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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