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税收
2020年11月(上)/ 总第27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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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变化
1.1取消两租划分
旧租赁准则将租赁划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经营租赁是计入当期损益,不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被视为表外资产。融资租赁类似于购买租赁资产,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旧租赁准则忽略了经营租赁的融资作用,降低了财务报表的可比性,提供了盈余管理的契机。
1.2修订了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取消了两租划分,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采用单一会计处理。承租人根据准则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租赁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根据实际利率法将租赁期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新租赁准则更加强调会计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降低了相关风险。租赁开始后承租人的后续计量中,使用权资产要计提折旧,并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利息费用的同时增加租
赁负债,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后续计量中,承租人可以重新计量账面金额以反映任何重新评估或者租赁修改,或者反映对实质上固定的租赁付款额的修正。1.3提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
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为12个月或者更短的租赁定义为豁免的租赁范围即短期租赁。如果承租人租赁的标的资产可以单独使用,标的资产与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者关联关系,标的资产价值比较低的认定为低价值租赁同样属于豁免的租赁范围。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不需要确认时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可以在发生时直接确认为费用。
1.4承租人报表及财务指标的主要变化
新准则下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之外的租赁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同时使用权资产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在利润表中体现为折旧和摊销,以及租赁负债利息在利润表中体现为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在经营成本中增加租赁费用-低价值租赁/短期租赁和变动租金。
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指标也产生重大影响。表1列示出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中国电信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表中可以看出,执行新租赁准则后电信企业需要新增确认使用权资产4,395,568.50万元,新增确认租赁负债3,560,426.39万元。使用新租赁准则前,中国电信201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48.13%,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后中国电信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率为51.64%。由此看出,执行新租
赁准则后,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下降,财务风险增加,直接影响企业的举债能力。
从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来看,由于执行新租赁准则企业的偿债能力压力增加。从表2看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一到两年到期的租赁负债共计1,088,683.40万元。二到五年到期的租赁负债共计1,625,476.52万元。五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占所有租赁负债的88.77%。新租赁准则的执行,使中国电信面临与租赁负债相关的流动性风险。
除资产负债增加之外,执行租赁准则直接导致利息、折旧、EBITDA 和EBITDA 率上升。从整个租赁期来看,新准则下与租赁相关的利息和折旧之和呈现逐年下降趋势,所以电信企业盈利状况在租赁期内呈现先低后高的趋势。短期租赁、
新租赁准则在电信行业落地与实施探讨
——以中国电信为例
■和 瑜
电信宽带到期查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摘 要: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出现,企业庞大的表外融资被投资者诟病,金融业、保险业不少人将危机产生原因归结于租
赁的会计处理。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将经营租赁入表。本文以中国电信为背景,通过梳理新旧租赁准则的变化,分析了新租赁准则对中国电信财务指标披露的影响以及对铁塔租赁业务的使用权资产确认的重大影响。
关键词:新租赁准则;租赁业务;财务指标
和瑜:新租赁准则在电信行业落地与实施探讨
低价值租赁和可变租赁付款额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中反映,由于新租赁准则下,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这部分现金支付在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中体现,所以新租赁准则导致电信企业经营性现金流出减少,筹资性现金流出增加。
1.5对承租人税务处理产生影响
对于使用权资产,会计处理按照租赁负债付款额的现值和初始直接费用确认使用权资产并计提折旧,税法要求以合同约定的租赁付款总额和相关直接费用作为计税基础来计提折旧。
就利息费用而言,会计处理要求对租赁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所以利润表中租赁费用呈现前高后低的趋势。但是按照所得税法税前扣除要求,承租人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均匀分期扣除。这样在租赁前期就产生大额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了税会差异。
新租赁准则是基于对特定资产是否拥有控制权来划分是构成租赁还是服务,但是增值税相关条例是从出租人的角度判定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导致承租人对租赁的会计处理与出租人开具的发票和适用税率存在差异。如果得不到税务机关的认可,承租人需要将进项税转出,增加了承租人的税负。
2 新租赁准则对电信租赁业务的影响
2.1铁塔租赁
铁塔租赁是中国电信作为承租方最主要的租赁业务,所以铁塔租赁的识别和确认是电信企业受新租赁准则影响最大的租赁业务。
对于铁塔租赁业务中国电信会与铁塔公司签订《塔类产品单项服务协议》,协议中会明确规定租用塔的编号和具体位置,所以合同的标的资产是具体和辨认的。而且铁塔的每一层使用权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每一层使用权都具有排他性。铁塔公司不能对中国电信租用的铁塔进行替换,由此说明,电信公司作为承租方有主导资产使用的权利。电信公司应该将铁塔租赁确认为使用权资产。
对于室分产品,电信公司与铁塔公司会在《室分产品单项服务协议》明确约定租用的室分产品的编号和具体位置。电信公司最终拥有使用权的资产为室分系统,相关机房和设备均由运行商自行购买安装,
该系统可以由不同运营商共享,并且共享所占有的资源无法量化,因此电信公司不具有控制权,应该确认为一项服务。
表1中国电信2019年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资产负债表影响 (单位:元)
2018.12.31调整数应用新租赁准则下:2019.01.01
流动资产
其中:预付款项5,643,071,460.29 (517,956,348.06)5,125,115,112.23
非流动资产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38,050,751,026.35 (262,550,322.96)37,788,200,703.39
使用权资产 43,955,684,978.97 43,955,684,978.97
长期待摊费用 3,552,588,828.01 (746,336,378.12)2,806,252,449.89
递延所得税资产 6,544,347,053.11 676,086,329.66 7,220,433,382.77
资产总计663,388,963,573.00 43,104,928,259.49 663,431,493,891,832.00 流动负债
其中:应付账款101,463,985,190.67 (99,837,831.55)101,364,147,359.12 应付职工薪酬 5,483,161,959.47 (370,626.79)5,482,791,332.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39,809,638.14 10,159,073,690.50 11,398,883,328.64 非流动负债
其中:租赁负债 35,604,263,917.54 35,604,263,917.54 长期应付款 253,657,002.81 (115,330,110.99) 138,326,891.82
负债合计319,283,241,607.84 45,547,799,038.71 364,831,040,646.55 所有者权益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43,076,397,475.52 (2,439,793,230.75) 340,636,604,244.77 少数股东权益1,029,324,490.44(3,077,548.47)1,026,246,941.97
所有者权益合计344,105,721,965.96(2,442,870,779.22)341,662,851,186.74
表2 租赁负债到期期限分析表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
一年至二年(含二年)10,886,834,018.17
二年至五年(含五年)16,254,765,180.19
五年以上3,435,109,387.41
合计30,576,708,58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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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机房租赁
机房租赁也是电信公司常见的租赁业务。对于机房租赁的识别主要判断合同中是否明确了租赁的具体位置,同时分析电信公司是否享有机房的绝大部分经济利益。如果合同中未明确具体位置,说明出租房有实质性替换权,电信公司则不能确认使用权资产。而应该将该租赁确认为服务。
2.3场地、杆路和管道租赁
场地、杆路和管道租赁主要判断合同中是否明确了具体位置,如果明确具体位置,则可以判定为特定
资产,进而判断供应商是否有实质性替换权,承租人是否能获取场地、管道等的经济利益,如果资产是特定的,供应商无法替换,并且场地、杆路、管道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向电信公司,则电信公司应该确认为租赁。否则应该确认为服务。
2.4共建共享业务
为统筹好行业资源实现合作共赢,促进提质增效。电信公司与移动联通以及广电等运营商开展通信网络设备、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包括干线传输、本地传输、光缆、管道、杆路、机房、应急通信等网络资源的共建共享。合作各方按照区域和设施确定租金标准。根据可识别的最小租赁标的物来判断,标的物由多家运营商共同使用,电信公司没有独家使用权,无权获得使用标的物所产生的几乎所有经济利益,不符合租赁的定义,应作为服务计入当期费用。
2.5 IDC业务
随着云网融合业务的不断发展,IDC业务成为电信公司政企业务主要板块。在IDC业务中,电信公司可能作为承租人,也可能作为出租人。电信公司作为承租人时,合同中一般会约定租用机房具体的位置,所以该项资产具有特定性。而且机架也是专门为电信公司定制,电信公司能获得该项资产产生的所有经济利益所以构成“租赁”。当电信公司作为出租人时,主要提供主机托管服务,确保稳定宽带、系统维护、管理服务以及其他支撑、运行服务等。租用的机房机架主要保障增值服务,所以认定为“服务”。
2.6代理商合作厅租赁
为了促进业务发展,电信公司积极引入代理商合作模式,这也是电信公司主要的业务渠道。从合作厅租赁的角度划分,主要分为三种情况:电信公司自有房产租赁给代理商,电信公司租赁房产提供代理商使用以及代理商自行租赁房产。电信公司自有房产租赁给代理商时,电信公司是作为出租人进行会计核算,确认收入。电信公司租赁房产提供代理商时,电信公司对房产的租赁需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合同期间内进行分期计提折旧,确认利息费用。如果是代理商自行租赁房产,对于电信公司来讲不构成使用权资产。但是为了鼓励和支持代理商发展业务,电信公司会给代理商提供一定的补贴费用,作为渠道补贴费用在补贴当期确认。
3 新租赁准则对电信行业的决策影响3.1调整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杠杆
由于执行新租赁准则,针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之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和租赁负债导致公司资产和负债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上升,为了合理降低财务杠杆,企业应当考虑优化融资结构,避免触及底线。由于可转换债券票面利率比较低,与普通债券相比,偿债压力比较小,筹资成本较低,如果债权人行权,将可转债转换为股票,企业负债减少,股本增加,资产负债率随之下降。由于电信企业评级较高,除发行可转债之外,可以尝试发行永续债,通过条款设计,将其计入权益工具,以此来降低财务杠杆。
3.2合理筹划租赁合同期限
新租赁准则的执行直接导致电信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加,高财务杠杆导致高财务风险。利息和财务费用前期确认多,后期逐年下降,导致企业费用和利润波动明显。为保证企业利润平稳过渡,企业应该合理筹划租赁合同期限,尽可能适用短期租赁。短期租赁的处理方式相对简单,而且由于租赁期较短,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同时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金额较小,对财务杠杆的降低产生正向效应,降低了费用的波动幅度。
4 新租赁准则下中国电信的应对策略
4.1财务核算方面-设立合同解析专岗
执行新租赁准则给财务核算带来最直接的变化就是要进行合同解析,增加了财务核算的工作量。中国电信各单位财务部和SSC负责数据梳理的牵头工作,尤其是铁塔租赁是中国电信的主要租赁业务,要保证铁塔租用管理系统的准确性。财务部设置合同解析专岗,负责审核租赁合同类型、合同解析表、付款履约表等关键信息,及时完成存量及增量合同的解析工作。
4.2预算和考核修正
如前所述,由于执行新租赁准则,会导致租赁费用前高后低的情况,直接导致盈利状况在租赁期内先
低后高。由于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内要计提折旧费用,所以执行新租赁准则直接导致折旧、EBITDA和EBITDA率上升。对资产负债表而言,资产负债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上升。所以电信公司在年初进行全面预算时应该考虑到这些成本费用以及资产负债的变化,对预算指标进行修正。同时由于众多财务指标发生变化,所以业界考评指标也应该加以修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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