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全民健身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精编]全民健身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对于全民健身运动高度重视。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中指出“实施全民健身行动。生命在于运动,运动需要科学。为不同人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下称《健康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国家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完善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和支持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目前,我国全民健身已经逐步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有望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当前,我国全民健身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亟需设定政策目标,增强融资扶持,使我国全民健身产业繁荣发展,全民健身事业蒸蒸日上。
一、我国全民健身的不足之处
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不断努力下,我国全民健身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在这一趋势的推动下,健康产业和体育经济实现了有机的融合。2020年1月8日,国际奥委会执行会议通过
武术列入第四届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正式比赛项目,这标志着我国健身运动已经获得国际认可。但是,伴随着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的提升,我国全民健身的整体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全民健身意识、支持、服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以下三方面:
公共体育设施总量不足且利用率不高。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远低于日、韩等周边国家平均水平,特别是缺少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人均公共体育设施使用度不足,对于社会开放度不够。据《健康管理蓝皮书2019》所揭示,中国约有47%的人是处在超重或者肥胖的状态。且据调查,当代年轻人负担健身房、私教课和健身餐费用的情况不容乐观。如果在增加少量经济压力的前提下能够得到健身运动,有75%的年轻人愿意去尝试坚持健身。
全民健身发展水平不高。公众健身服务设施城乡分布不均衡,公众健身服务宣传力度城乡分布不均衡。公众健身服务场馆结构不合理,许多城市大型综合类的比赛型场馆比较多,占有比例比较大,而众性健身场馆所占比例比较少,占有比例比较少。健身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专业水平不足,管理水平不高,而专业院校的体育生所占比例较少,难以形成相对优质的健身服务体系。
公民自发健身保障不足。如广场舞、暴走运动没有固定的使用场地,一般是在广场或者公园甚至是小区里面,其音响健身设备对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组织形式较为单一,没有较为完善的管理体制。如暴走、骑行等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且没有得到完善的保护措施和管理体系,对公民的日常健身活动产生了一定的隐患。
健身私教价格二、多种方式推动我国全民健身发展
2020年,我国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全民健身运动是促进人民众健康生活的重要路径,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完善国民健康的政策。这对于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增加体育行业专业人员从业率的提高,增强基础健康设施,都具有促进作用。立足于我国社会现状,着重在国家、基层、科技影响力等几个方面努力方向如下:
首先,政府层面要重视全民健身工作。《健康法》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对公众开放程度,普及正确的健身方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尽可能去避免现代老年人因为健身而陷入消费陷阱。为进一步促进公民健康,各级政
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一套或者多套科学的、适当的公民健身方案,并且聘请专业人士对公民健身进行普及性指导,同时结合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有条件的企业单位要具备健身房,强力推进工间操。相关企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定时向公众开放,使得全民健身事业能够得到稳步的发展和规范。政府应在区域规划上考虑到居民健身的需求,设立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广场,加强场地建设,方便公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其次,树立“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健康法》第六十九条首次明确提出“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树立和践行对自己健康负责的健康管理理念,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加强健康管理。”同时又提出“公民应当尊重他人的健康权利和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随着人们的健康意识越来越深,“全民健身”的基本理念深入人心,迫切需要形成良好的健身意识和习惯。《健康法》的颁布进一步提高了中国公民的健身意识和健康理念,进一步的保障了公民全民健身的权利,提升了公民对于健身的社会氛围。要牢记的是公民自己才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每一个公民都需要自我践行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自身健康锻炼,对自己的健康负责,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最后,要注重“互联网+”对于全民健身的影响力。“智能+”已经成为健身领域的一大发展重
点。带有大数据处理、云计算、传感器等先进科技手段的智能硬件与智能软件融合,可以使健身具有更强的计划性、针对性和科学性。尤其是在家庭健身中,通过智能化健身器材的引导与辅助,有望大幅增强健身爱好者的健身效果。“互联网+健身”模式的兴起,受到了学生和工作忙碌的中青年人的广泛喜爱,有助于解决众健身活动的“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目前,健身产业需要紧跟时代需求,完成传统健身向现代健身的转型,加强线上与高质量的线下健身产业合作,完善线上线下两方面的服务。当前,有很多涉及健康打卡功能的APP,其中有一些还包含基础健身运动教学短视频。如:KEEP、悦动圈、智能运动手环等。“互联网+健身”,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宣传,激发民众兴趣。此外,企业也应努力开发新的产品功能,提高使用感,综合使用大数据,考虑众的喜好、生活习惯、需求等多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功能。
三、我国全民健身融资支持政策建议
随着人们健身意识的进一步提升和健身房商业模式的进一步成熟,我国健身产业发展迅速,健身消费蓬勃兴起。从我国健身产业供给端来看,健身市场竞争激烈。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
炼的人数达到7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4.35亿,体育消费总规模达1.5万亿元。预计到2020年,我国健身产业实现总产值1850亿元,到2022年健身产业规模将超过2000亿元。随着国家大力支持鼓励全民健身、积极参加锻炼,我国居民健身意识不断提高,健身习惯正在稳步涵养中。
但总体来看,我国健身产业集中度较低,区域化显著,尚未出现真正全国化的品牌。2019年9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为健身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政策机遇。为此,从健康金融角度出发,对于促进健身产业的发展提出建议如下:
第一,出台鼓励全民健身消费的政策。各地体育部门和价格部门应当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延长开放时间,鼓励开发健身产品、提供体育培训服务。鼓励各地采取灵活多样的市场化手段促进全民健身消费,丰富众性体育赛事活动、优化健身参赛体验。尝试开展促进体育消费试点。以产业规划、体育用地、社区健身、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等为条件,确定一批国家健身消费试点城市。
第二,设立中国健身产业投资基金。财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宣布我国即将设立体育发展基
金,以此为契机,建议研究设立由政府出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中国全民健身产业投资基金。具体由体育总局、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和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政府购买公共健身服务目录和标准。
第三,大力扶持健身装备名牌产品。健身产业中健身设备是基础保障,健身产业上游涉及健身器械、健身产品等,下游则是各类健身服装或装备等。建议中国人民银行、体育总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研究资金扶持措施,促进各类体育组织与体育企业合作,打造一批知名健身企业和健身品牌,为全面健身运动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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