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小学入学政策_2022年成都市小学入学最新政策解读
2022年小学入学政策_2022年成都市小学入学最新政策
解读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运用成都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做好辖区内生源摸底预测工作,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划入学学位和制定实施办法。
依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情况,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客观公正地划定各校入学范围,热点学校的划片范围要根据情况逐步扩大,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都享有相应的学位。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应进行充分调研论证,提前广泛告知。
公办小学应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本校划片范围内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任何学校不得对小学新生入学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查,不得以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创新班等,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从2022年起,民办小学的招生时间不得早于春季开学前。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积极向社会解读和宣传成都市小学入学相关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小学新生入学登记工作启动前,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区域入学登记
公告、学校办学条件、学校新生入学计划等向社会公布;登记工作结束后,要向社会公布所属各小学划片范围及入学名。学校也要在校园网上主动公开相关重要信息。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解决
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川教〔2022〕152号)精神,小学起始年级班
额人数控制在45人以内。
适龄儿童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入学按照两个“一致”、一个“优先”的原则。
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一致、适龄儿童
及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其实际居住地一致。
一个“优先”:优先安排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
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实
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入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条文释义》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
成都小学入学条件
国国籍、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在中国居住、在新学年开始前,
也即在每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少年,必须由父母或者其他法
定监护人送其到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并保证该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阶
段的学业。”目前,含成都在内的我国绝大部分城市都是以当年8月31
日(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为适龄儿童的入学时间点。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及学位资源情况,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划定和调整各校入学范围。成都幼
升小划片请各位家长以各教育局通知为准。
成都市教育局未对入户时间进行限制。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
人将户口迁入成都后,可到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的区(市)县教育局提
出就读申请,由区(市)县教育局按政策安排就学。
在入学登记前迁入户籍的,按当年政策就近入学;之后迁入户籍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小一入学
时间(工作日)
内容
6月1-3日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发布入学登记公告,并公布学校新生入学计划6月6-13日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的登记点报名登记
6月17日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入学登记名
6月22日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所属各小学划片范围
6月24日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所属各小学入学名
8月30日前
适龄儿童家长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①常住户:
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与父母同户同住,并提交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其父(母)与户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及全权所有的房产证明、房屋信息摘要、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的,由户籍所在地划片小学接收。
②新入户:
对在当年6月第二周新生登记前迁入户籍,并能提交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其父(母)与户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及全权所有的房产证明、房屋信息摘要、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的,由户籍所在地划片小学接收。
当年6月第二周新生登记后迁入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③一房多户:
在学位紧张的区域,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户主或房主的子女)就近入学,其他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户籍迁入的先后,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待该房屋已就读的学生毕业或转学后方可再安排另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④随非直系亲属住户:
适龄儿童居住在其非直系亲属的房产处,且户籍也在该房产处,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⑤随祖辈居住户:
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同一区域内(中心城区视为一区域,郊区(市)县各为一区域)的唯一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祖辈处(直系亲属)的,同户籍同居住,由户籍所在地划片小学接收。若该居住地不是其在成都市同一区域内(中心城区视为一区域,郊区(市)县各为一区域)的唯一合法居住地(有其他房产)的,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户籍地统筹安排学位。
⑥集体户:
适龄儿童及父(母)属于成都市集体户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⑦拆安置户:
涉及天府新区、“北改”新城片区及其他市委、市政府确立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拆安置人员在过渡安置期间,可持重大拆工程的相关证明到拆安置房所在地或过渡租住地所在区(市)县申请(仅提供一次入转学申请),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转)学。
⑧空挂户或搭户:
属于空挂户或搭户的适龄儿童,若其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同一区域(中心城区视为一区域,郊区(市)县各为一区域)内有房产的,由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若其法定监护人在入学登记前将户籍迁移到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房产所在地,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若其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同一区域(中心城区视为一区域,郊区(市)县各为一区域)内没有房产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划片小学接收。
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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